第1章 黄粱客栈

二月的安市总是阴雨连绵,少见晴日。

整座城市笼罩在水雾中,迷迷蒙蒙,似罩上灰白的纱。遇风吹过,雨中竟夹杂点点雪子,打在脸上,冰冷刺骨,不亚于一把刀子。

哪怕是土生土长的安市人,也难习惯这样的天气。纷纷裹紧外衣,行色匆匆,只为早一刻逃离这刺骨的冷。

下班高峰期,几名年轻的白领刚进站台,忽然遇到一个神情慌张的中年男子从对面跑来,将一人撞倒在地,头也不回继续向前。

被撞的女子崴了脚,手掌也擦破了皮。同事扶起她,一边查看伤势,一遍怒道:“快拦住他!伤人还敢跑,你站住!”

听到喊声,人群开始聚集,男子始终头也不回,不管不顾,只是拼命向前冲。

众人这才看清,男子脸色苍白,双眼赤红,嘴里一直重复着听不清的话,嘴角还挂着些白沫。

“该不是个疯子吧?”有人猜测道。

惊疑不定之下,部分人开始后退,明显不想惹上麻烦。

与此同时,一名青年却越众而出,将中年男子制服,反扭双臂,按压在地上。受伤的女子在同伴的搀扶下走过来,见到这一幕,不停向青年道谢。

“不用谢。”青年声音温润,格外悦耳。

地铁站工作人员和民警一同赶到,中年男子仍在不断挣扎,上一刻表情狰狞,下一刻又突然变得害怕,不断蜷缩起身体,分明已经神智不清。

费了一番力气,从他身上找出身份证和名片夹,才最终确认他的身份。

让人意外的是,他竟是一家贸易公司的经理,工作地点在安市最繁荣的商贸圈,距地铁站不到五百米。

“先去医院。”

查明身份,一切就能照章办事。

当事人被带走,人群也渐渐散去。

唯有之前制服男子的青年,依旧站在原地。

人流穿梭,不断有人从他身边经过,脚步半点不停,仿佛身边根本没有这个人。

足足站了两个小时,青年终于动了。

维持双手插兜的姿势,青年抬起头,漆黑的额发遮住浓眉,一双眸子灿如繁星。挺直的鼻梁下是浅色的唇,不笑时冰冷锋利,牵起笑纹,竟有几分天真和稚气。

“走吧。”

道出这两个字,青年转身离开。走出几步,忽然又停住,侧过头,看向空荡荡的身后:“配合点不好吗?”

没有回应。

“真不配合?”

仍是没有回应。

青年叹息一声,终于伸出手,拇指食指相对,打了一个响指。

“你身怀怨气,长久滞留人间,本就犯错。如今又想害人,真不怕魂飞魄散?”

空气中出现波动,站台平地起风,越来越大,不断打着旋。

青年摇摇头,修长的手指攥向掌心,风在刹那间消失无踪。

“听话,和我走吧。”

重新将手收回衣兜,青年迈开长腿,很快消失在出站口。

整个过程,地铁站的工作人员始终无知无觉,即便是调出监控,也会发现屏幕中空空荡荡,压根没有青年的身影。

发生在地铁站的风波登上地方早报,关于青年的内容仅是一笔带过,重点落在逞凶的中年男子身上。

事发后,男子的家人手持证明,证实他的精神确实存在问题。

因男子被确诊患病,对伤者的赔偿,家中财产的分割以及公司的权属都是不小的官司。

随着中年男子的背景被不断深挖,一场发生在半年前的车祸浮出水面。只是在男子家人的动作下,关于此事的报道迅速被压下,很快被其他新闻掩盖过去。

安市东区,古玩街

据地方志记载,这条长街的历史,最早可追溯至唐末。当时的安市尚是一个小渔村,因有水军驻扎,方才催生整座城市。

随着时代变迁,岁月轮换,安市经济腾飞,不断向外扩建,市内低矮建筑逐渐被高楼大厦、购物广场取代。

唯有东区始终保有少部分榫卯建筑和青砖房屋。

时至今日,古玩街已成为安市一处重要景点。

长街两侧均为商铺,临街开门,食肆、布庄、胭脂铺、金楼银楼、古玩瓷器乃至医馆药铺应有尽有。店主和伙计或穿长袍或着短褐,肩头搭着手巾,唱着古调吆喝,游客身历此地,仿佛置身百年之前,对比一墙之隔的高楼大厦,俨然是两个世界。

长街尽头有一家客栈,二层飞檐木楼,门上嵌有木匾,上书“黄粱”二字。门前摆着两座黑黢黢的石雕,似兽有翼,似鸟有爪,身上覆有鱼鳞状的甲,颇有几分可怖。

和同在长街的另外两家客栈不同,这家店中总是冷冷清清,白日里经常铜将军把门,夜间也少见点亮灯笼。

不见多少客人,盈利自然是空谈。

长街寸土寸金,处处是商机,店铺“空置”未免浪费。不乏有人上门,询问房主是否有出租和出售的打算。奈何主人过于神秘,很少露面,询问左右邻居,也多是摇头三不知。

这种情况下,难免有人铤而走险,动起歪脑筋。

数次下来,客栈安稳如故,长街上却再未见过这些人的影子。仿佛泥牛入海,踪迹全无,再无半点可寻。

这一日,客栈破天荒开门。

只是早起就降下大雨,整条长街都不见人影,自然没什么生意。

年轻的店主半点不觉烦恼,从二楼走下来,挽起有些长的衣袖,坐到靠近门边的一张摇椅上,手边摆开五六个铃铛,一个接一个耐心擦拭。

铃铛材质有金有银,还有两枚是整块白玉雕琢,顶部以玉链相连,找不到任何拼接的痕迹。

青年身材瘦削,白毛衣穿在身上,稍显得空荡。手腕却十分有力,手指修长白皙,扣住玉铃铛时,竟似浑然一体。

不知过了多久,门前响起一阵脚步声,越来越近。

青年抬起头,不意外对上一张让人惊艳的脸。

脸的主人明显心情不好,迈步走进店门,扯掉身上的外衣,径直来到柜台前,单手一撑,轻松跃了过去,抓起一小坛桂花酒,拍开之后,仰头灌了下去。

“丑六,这是最后一坛桂花酿。”青年放下铃铛,看向支起长腿,几口就喝下半坛酒的来人,提醒道。

丢下空掉的酒坛,来人在身上摸了一阵,掏出一个巴掌大的贝壳,隔空丢给青年,道:“老子心情不好。颜珋,我记得你还藏着几坛好酒?”

颜珋接住贝壳,弯起手指,用指节敲了敲。

贝壳慢慢打开,现出藏在里面的宝物,竟是两颗拇指大的金色珍珠。

“我确实有好酒。”颜珋放下贝壳,温和笑道,“只是不想给你糟蹋。”

“小气!”丑六撇了撇红唇,更显得艳光逼人。

“这不是小气不小气,而是不能暴殄天物。你知道找一棵树龄十甲子,且生出灵智的老桂有多不容易?”颜珋走到柜台前,拿起空空的酒坛,斜了丑六一眼,意有所指道,“另外提醒你一句,以你目前的情况,再称‘老子’很不合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