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三章 圣诞

容见把这个世界称为男主。

他很清楚眼前这个人是《恶种》里的男主, 不是他的明野。

容见是很欣赏《恶种》里的男主,甚至才开始情不自禁地接近明野也是因为原书,可那不是喜欢。

容见喜欢的人是那个十八岁的少年,会对他说喜欢和爱,会送他翡翠耳环,会约定考同一所大学。

如果明野失忆了, 那么容见可以重新认识他, 追求他, 让明野喜欢上自己,再次在一起。

因为人的经历并不仅仅铭刻在记忆里,更是在骨血里, 一点一点雕琢人生,改变行为举止。就像是双胞胎,明明出生的时候一模一样, 也会变成不同的人。

从容见穿进《恶种》的那个夏末开始,男主和明野就渐行渐远,变成两个人了。

容见明明很明白这一点, 目光却还是不自觉的追随着男主,在他身上寻找着男朋友的影子。

容见会想, 三十岁的明野也会这样吗?

这是他永远也不会知道的答案, 只是凭空想象罢了。

嘉荣的工作很忙, 即使算是任务较轻的秘书,容见也忙的够呛,每天处理公务, 还要抽空调查容见的坟墓。

容见查的很小心,却还是被李冯发现了,李冯骂他不要命,不过还是偷偷摸摸地把容见坟墓的地址告诉了容见。

李冯是明野的左膀右臂,知道的事情多。程简虽然疯,但也不至于真撒了容见的骨灰,就是把他的骨灰盒从原来的高级墓地挖出来,送到偏僻破旧的小公募,不再能享受死后的供奉。

十二月的第一个周末,容见去这个世界的容见坟墓献了束花。他占用了容见大半年的身体,还谈了一场恋爱,对容见有所亏欠。

容见的新墓地很狭小,墓碑上随意地刻上了名字,连生辰、祭文和照片都没有,孤零零地立在角落里。

容见将百合花放在坟墓上,又给管理员塞了份红包,让对方上心一些。

上完坟后,容见回到了公寓里,他叹了口气,也没走多少路,却感觉很累。

大约是在这里的人生没多少盼头,待得越久,好像就越无望。

容见只能攥着那些回忆,反复重温过去。

可已经十一年了。

容见不想将这个世界的男主和明野混淆在一起,可确实是没办法的事,他从男主的身上寻找明野的影子,意志又不像明野那样不可摧毁,总有缺漏的地方会被乘虚而入。

容见难得睡了一个好觉,梦里出现了三十岁的明野,和这个世界的男主一模一样,连打领带的褶皱都丝毫不差,他半垂着眼,很温柔地望着身旁的某个人。

他问:“我等了一个十年了,你怎么还不回来?”

容见想回答他:“我回来了,就在你身边。”

他怎么也说不出这句话,一直在挣扎,却忽然惊醒,脑子里全是那个明野。

容见连梦境都不能再回忆了。

他不敢见那个明野。

十二月的第二个周末,容见原本是打算去绘文中学看看的,周六晚上却被李冯叫住了。

李冯说:“我明天要去外地出差,老板有个宴会,你跟过去吧。”

容见准备推脱了,他可以远远地看着男主,却不能贴近,那样就更容易混淆了。

可李冯叹了口气,继续说服他,“办公室剩下来是两个女孩子,去那种场合不太合适。”

容见只能答应下来。

周日的下午,容见开车陪明野参加晚宴。

晚宴聚集了浮城最上层的名流人士,四处觥筹交错,衣香鬓影。

容见作为秘书本来是应该要为明野挡酒的,可明野没让他喝,只是说:“你要开车送我回去,别喝了。”

容见本来就不怎么能喝酒,闻言也不强求,不过给明野的酒都掺了水。

明野在璀璨的灯火下熠熠生辉,是全场唯一能称得上青年才俊的那个。这场晚宴规格很高,只有手握实权的人才能参加,那些二代们都没资格进来,所以来的人最起码都是中年了,只有明野才不过三十岁。

那些家里有适龄女孩子的太太全都围在了明野身边,有一句没一句地说着自己女孩子,那些女孩子大多美丽、年轻、备受宠爱,任谁看上一眼也不会忍心拒绝。

可明野一个也没同意,甚至连照片都没正眼看过。

这一点倒是和书里写的很符合。

宴会到晚上十点才结束,即使是掺了水的酒,明野也不停歇喝了好几个小时,此时似乎有些醉了,可明野喝醉了也不会让别人看出来,表面上和以往没什么不同。

容见坐到驾驶座上,插入钥匙,踩下油门,从后视镜看到明野靠在后排座位,半眯着眼。

他抿了抿唇,开玩笑似的说:“今天有那么多太太给老板介绍对象,老板怎么一个也不愿意?”

明野闻言睁开了眼,偏头看向窗外,路灯的光落入他的眼中,将漆黑的眸子都点亮了。

有一瞬间,容见觉得明野根本没醉。

如果没醉,明野根本不可能回答这样的问题,但他现在很缓慢地说:“那些人里,没有我喜欢的。”

所以他一个也不会接受。

容见不自觉地笑了笑,不再问下去。

他觉得自己很奇怪,不应该是这样的。他应该希望男主也能找到所爱之人,有一个幸福的结局。

容见开了一个小时,才到了明野居住的公寓,这是他第一次来。

明野很有钱,非常有钱,他忽然崛起,还不到十年就积累了一大笔财富。外界传言他的财富和权势是浮城其他所有人无法相比。

可这么有钱的明野,住的不过是八十平米的单身公寓,房间的装修风格是极简风,四处是黑白线条,除了必要的家具,什么都没有。

容见作为秘书,很自觉地接了杯水,递给明野。

明野大约是喝了太多酒,感觉很热,容见还没走就脱掉外套,扯开领带,摘掉腕表。

容见无意间瞥到明野的手腕,愣在了远处。

因为腕表下并不是冷白色的皮肤,而是一圈黑色的文身。容见离得远,看不太清那是什么,只能辨认出那大约不是花纹,而是一种文字串起的话。

容见觉得不太对。

很多人会因为各种理由选择用文身铭刻下此时最重要的事,可明野不会这样,他并不害怕痛苦,也很能忍耐,可文身带来的痛苦对明野而言是无用的。他可以记得所有的事,没必要用这种自欺欺人的方式。

可男主却选择了文身。

他有什么想记住的吗?

容见的注视太过大胆,连半醉的明野都察觉到了,他将那杯水一饮而尽,漫不经心地问:“不可以?”

容见摇了摇头。

从明野的公寓出来,再步行几步就到了容见居住的公寓。他洗去了一身酒气,照例关上灯,躺在床上,还是睡不着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