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三十一章 对峙

“你真的想看清楚我吗?”

这话一出,闻近纯眼睛一眯,随即便笑了起来。

然后她下巴一抬,道:“对,过来,跪下!”

嘴里颐指气使,身子却在猛然后退,喝道:“拿下!”

她身后忽然鬼魅般闪现一条人影。

“砰”一声,她的后背正撞入那人怀中。

闻近纯大惊,正要尖叫,却已经被那人勒住咽喉,闻近纯手肘向后一捣,手肘下嚓地弹出一截利刃!

这一着迅捷且阴险,但此时文臻已经到了,一手捏住了她的手肘,往下一刺,闻近纯一声惨叫,利刃刺入了她的大腿。

文臻接手闻近纯那一霎,那条人影一闪不见,完美交接。

那是冷莺。

下一瞬文臻已经换了身位,到了闻近纯背后,挟持住了她。

她和冷莺的配合经过几年打磨,已经妙到毫巅,不过眨眼瞬间,闻近纯已经落入她手,而闻近纯布置的人,才刚刚闪现身形。

很多人,确实足够留下她,但已经毫无用处。

文臻紧紧卡着闻近纯,一手抓着她的手肘,手指用力,卸下那截利刃,笑道:“这回看清楚了吗?”

闻近纯尖声道:“放开我!挟持皇妃是死罪!文臻你找死——”

寒光一闪,鲜血泼喇喇打在地面,一声惨呼几乎叫破咽喉。

闻近纯浑身发抖,手腕上血如泉涌。

文臻讶然道:“哎呀,你挣扎什么呀,你看,这一不小心,抹断你的手筋了呀!”

德妃笔直地站着,看着地上的血,想着那日铁狱里燕绥手腕上汩汩不断的血。

忽然格格一笑。

燕绥。

乐不?

你媳妇果然给你报仇了。

她一听到我说为难两个字,便知道这贱人作祟了。然后这贱人就倒霉了。

刺史报仇,一刻嫌晚。

她心情畅快,一边笑,一边回去稳稳坐下了。

后头的事,用不着她了。

燕绥有妻如此,是他的福气。

她眯起眼,眼神里淡淡羡慕。

一边羡慕着,一边惊讶地道:“哎呀,这位是谁!怎么忽然出现在这里?”

闻近纯气得哭着吐了一口血。

而此时香宫之外,已经有无数脚步声急促响起。

……

囚车里,“文臻”挺直了身躯,一眨不眨地凝视着那个高悬的身影。

忽然朗声道:“殿下。自当初天京一别,已经数载。彼此音信不通。文臻并不知殿下所行所想。但文臻知道殿下心田高洁,向来孺慕先帝,绝非弑君杀父之人。”

百姓哗然一声。

这是什么意思!

是要劫囚吗!

礼部官员和旗手卫紧张起来,靠拢了囚车。

“文臻”却又道:“只是白云苍狗,世事多变。文臻也不敢对这世间事一言论之。如今自请成囚,千里上京,为的正是陛下驾前面陈心迹。也为辨明这弑君一事,到底真假何如。”

她声音忽然转厉:“若此事为真。则你我割袍断义,文臻必亲手手刃殿下,全我忠君之义!”

百姓轰地一声,随即猛然赞好。

“……若此事为假。君为人所构陷污蔑,文臻也必手刃罪魁,全我与君之情义!”

又是一静,随即又是一声轰然赞好。

寥寥数语,自见风骨铁血。

传奇女刺史,不负传奇。

“文臻”说完,微微一躬,道:“殿下且等我!”决然而起,道:“走!”

百姓唰地让开一条道路,眼神钦敬。

礼部官员被这气势所逼,不得不跟在后面,掌心里满满是汗。

女刺史够狠。

城门见罪人,不仅没入套,反而又借势做了一番完美的表演。

不仅立足道德高地,占尽道理,不动声色给燕绥喊冤,不着痕迹自我辩白,也将最易为人诟病的所谓情事纠缠导致的立场不正,转化为了光明磊落的知己情义。

简直可歌可颂,可为酒楼茶楼再添十年话本。

城门这一幕,片刻便如风一般传向天京城,无数人纷纷涌来,想看看传奇女刺史,也想想看看刚刚又写了一折传奇的女刺史,是否还有惊人之语?

而采桑就一直站在车辕上,向越来越多的人群,一遍遍传播着先前的那些话,引得唏嘘跟随的人群越来越多。

礼部官员越发觉得不好。

这囚车并没有直接向皇宫去,反而绕着天京转圈子,几乎将整个天京的百姓都吸引了大半,这几番招摇过市下来,现在整个天京百姓都知道湖州刺史“蒙冤受屈,被押上京。”,而新帝和朝廷“过河拆桥,兔死狗烹”了。

虽然采桑从头到尾一个字都没说那后八个字,虽然文臻城门前的表演也是正义凛然无可指摘,但是天京百姓就是得出了这个结论。

这位哪里是不好意思?

这位真是太好意思了!

生怕天京还有百姓不知道她被押上京!

其心可诛啊!

其心可诛还没法指摘,礼部官员再次被溜光水滑琉璃蛋儿臻气得眼睛发蓝。

然后他忽然发觉,囚车不绕圈子了,囚车带着轰轰烈烈的人群,停在了皇宫南侧的安定门侧。

……

天京皇城之内风雨欲来,文刺史不出手则已,一出手就打算搞一票大的。

燕绥带着熊猫军团重新赶回京的路程却气氛颇有些古怪。

燕绥伤重难愈,不能急促赶路,且各地的布置和护卫也需要时间重新归拢来,所以中文并不管他催促,坚决不肯拼命赶车回天京。自然追不上风驰电掣奔天京的文臻。

燕绥也奈何不得,他大部分时间都在昏睡中,和中文说是第三颗药力发散,但无尽天的人还没赶来,中文也没什么好办法。

他昏睡时,中文为了促进随便儿和他的关系,也怕殿下万一心血来潮驱使随便儿随便儿做不好吃挂落,便带着随便儿伺候他起居,也包括换药这样的事。让中文意外的是,随便儿小小年纪,对狰狞的伤口并不十分畏惧,且动作还算熟练。中文问起,随便儿便说娘亲略懂医术,也曾在医馆帮忙,他自小跟着,诸如简单治疗,伤口包扎,也学过一些。

中文一边感叹这孩子的娘亲教得好,这点大孩子,别人家还不能自理,这位不仅自己的事什么都会,还会很多大孩子都不会的事儿,上至四书五经,下至杂务江湖经,竟然多少都知道一点。

也不知道这孩子的娘是打算把他往哪个方向培养,竟隐然有点诸事皆通百业皆熟的味道,能做到这一点,想必自小便是各行各业都见识过,十分广博,真是上得厅堂入得书房下得厨房,只是学这么杂,难免分心,这是不想专心走仕途?到底是什么人家的孩子,需要所学如此驳杂?小小年纪如此自立?还是仅仅是因为经历导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