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7章 〖番外四〗女流氓的年少往事(BG慎!父母爱情最终篇)

我猜测自己上辈子有可能干了重启宇宙的好事后,很小心翼翼珍惜这辈子给了我一个宇宙的人。

我爸知道我谈对象,曾有过两分钟的关心:“对方是个男的吗?”

我点了点头。

“哦,那看起来也像两个男人处对象一样。”他用平静的不关心的态度进行三秒嘲笑,继续听起他的音乐磁带。

我问:“那如果是个女的呢?”

他把录音机关了,盯着我说:“你妈会自杀,我会杀了你。”

一哆嗦。我庆幸,路笙的性别能够让我在这个世界多活上两年。

路笙有段时间在音像店兼职收银。我要看好我的“宇宙”,已与我的飙车族友人彻底告别。当年的人能混个高中毕业已经十分不易,所以我不易地混完高中,开始不易地工作。没有工作的日子,我会跑来找路笙。

次数多了,音像店老板眼熟我,总给不光顾只找“店花”搭讪的我接连摔来白眼。

一天晚上,音像店的老板不在。我咬着棒棒糖,光明正大地在售台前跟“店花”说话,为此不知拦掉音像店老板多少生意。

八点多的时候,四个邋里邋遢的男人,勾肩搭背走进来,一个懒散地向路笙招手,嬉笑着招呼“好久不见”。

路笙表情平淡,跟我说:“是老同学。”

四个男人在店里以找碟片的名义,把路笙整理得辛辛苦苦的碟片、磁带搞得乱七八糟。

我心里不舒服,碍于路笙的面子,什么也没说。

突然一个男人举起一张碟片,手指弹了弹包装封面:“这张,周、慧、敏!漂亮!”

另一个男人“切”了一声,朝路笙走过来,那只猪手不客气地搭上路笙的肩膀,讥嘲道:“咱们路笙,要是穿上裙子,把头发留起来,也这么漂亮。是吧,路妹妹?”

其他人一脸看好戏。那个男人伸手拽了拽路笙的头发。

我能看出路笙明显的不悦,只是不想生事,他不反抗地隐忍着。

我的神经线在不受控制的那一刻,伸手猛地扣住那个男人的手腕,用力捏下去,看着他微微变化的表情:“你在跟谁动手动脚?”

路笙微笑说:“没事,我不在意。”

“是吗,你不在意?”我忽然冷下脸在说“我在意”的同时,一拳打到眼前男人的脸上。

我跟这四个男人在音像店里打了起来,打得凶狠,悬吊着的日光灯在几人碰撞的时候被打碎,店里一下子漆黑昏暗,只剩几个人打架的叫响。

每次由我挑起的事端,都会由路笙收尾。

最后那四个男人让路笙给揍了出去。

可能路笙以前在学校那么多年,都没爆发出这样的一面,以至于那四个男人连滚带爬逃跑时,表情除了惊恐就是不敢相信。

电灯坏了,店乱了,我又受伤了。

我坐在一地凌乱的影碟片中,靠着货架,长长呼出一口气。脸颊上的伤口,血安静地流淌。

路笙从桌底下的柜子拿出急救箱,走过来,坐在我旁边。他从来不会怪我什么,只会担心我有没有受伤。

我好奇地问:“你们店还准备着急救箱?”

“是我放在这里的。”他拿出药酒,为我脸上的伤消毒。

我懂了。为我准备的。

他是个贴心的小美人。

给我贴上创可贴,路笙笑了一声:“像个黑道大哥一样。”

本黑道大哥,今天为护美人流血。深觉值得。

“这是什么?”我摸到身旁一包软软的东西,拿起来瞧了瞧,是包烟。

刚刚那几个欠揍的男人掉下的。

我抽出一根,咬在嘴里,摸找不到打火机。

路笙从背后把打火机拿出来,亮起火花,为我点燃这根烟。

黑暗之中,火光摇晃,一口白茫茫烟雾。

路笙去收拾地上的磁带,随便找了一盒,放进录音机里。

歌曲慢悠悠从录音机中流出,是张国荣演唱的《当年情》。

太适合现在受着伤坐在黑暗中吸烟的我。

“我爸很喜欢听张国荣的歌。”我说,“那两部《英雄本色》他看了不下十遍,电视台一播他就看。”

路笙把地上的磁带抱起来,一把一把放在桌上:“我爸喜欢听齐秦。”

“这个我妈比较喜欢。那首什么,《大约在冬季》?”

“我爸更喜欢《外面的世界》。”路笙说,“他每次听这首歌,都会有很多感触。昨天一个人听的时候,说些什么,人一结婚生子,日子就到头了。”

“跟我以前的想法一样。”

“现在不一样了?”

我沉默一会儿:“我以前没想过结婚这种东西,曾经想过孤独终老。”

路笙笑了一下:“年轻的女孩都有过这样的想法。昨天我妈和他吵,早知道当初她宁愿孤独终老,也不会嫁给我爸。”

“是吗?”夹在手上的烟,烟雾像株藤蔓往上攀爬,散开,烟灰往下掉落。我瞥了他一眼:“但是遇见你之后,我希望在二十岁的年纪结婚。”

路笙一时没说话,只是在安静地收拾桌上的磁带。一盒盒整齐排好。

我也安静下来,彼此都没声音。

道路上汽车来来去去,此起彼伏的鸣笛声。

店内仿佛静止下来的时间,与外面闪烁不断的灯光,疾驶的汽车,让这个掉帧般行走的画面,看起来像王家卫电影里的某一分某一秒。年纪不够成熟无法美成《花样年华》,刚打过架的伤看起来像《旺角卡门》,气氛上又像《堕落天使》。

我无法琢磨清楚我们是哪一部电影。

“那只剩五个月了。”路笙看着桌台上的日历,说,“再过五个月,你就二十岁了。明天我们就去见对方的父母,跟他们说吧。”

我愣住。烟已经在我手中自焚到底。

路笙拿出一沓张国荣的磁带,放进袋子里:“待会再去买瓶白酒,明天当给你父亲的见面礼。”

我突然一笑:“嗯。”

原来我们的结局是《重庆森林》。

我的生命是因为遇到了一个人开始逆转。

十八岁街头难堪的初遇,一整年的洋芋蛋糕,十九岁一起打架后的订情,二十岁跟父母多番盘旋后终于完成的婚礼,唯一一次肯自愿留长发,是为了穿上这一年的婚纱。二十一岁生下女儿,二十二岁一起带着女儿在外地打工创业。二十三岁、二十四岁、二十五岁,共同为了生存而努力。二十六岁生下儿子。二十七岁事业成功。

我火热的青春早在不知多少年前就画上了句号,那朵长成参天大树的爱情之花,是我唯一从青春里带出来的东西。无论流年走到哪里,岁月如何翻转,它都会陪伴在我身旁。

我们的那些年,就是长成这么粗糙、平凡、不起眼,却绝对不可以失去的这个模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