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逢场作戏

那晚他们做了一夜,陈最有些感叹,他一个二十出头的小伙,差点不及林渐青这快奔三的体力。他该好好反省反省自己前段时间浑浑噩噩而疏于健身。

完事后,他们还会跟情侣一样,拥抱着亲昵地聊天。

林渐青轻咬着陈最的耳朵,问:“打这么多耳洞会不会痛?”

“会。但并不是每个人都讨厌疼痛的感觉。”

“你喜欢痛?”

“细微的疼痛让人脑子清醒。”

“那我让你痛的时候,也没见你脑子很清醒。”林渐青戏谑地说着这话,陈最脸上有些发热。

陈最尴尬了一小会儿,林渐青也没再说话,而是用指腹摩挲着他手腕的蛇纹身。

陈最身上好几处纹身,耳背后有一把月牙状的弯刀,藏在他耳朵后面,好像要伺机割掉他的耳朵。

下颌处有一朵几何图形的花,平常看不见,而林渐青正面上他时,他仰着脖子就分毫毕现。

右手虎口处有个小人上吊的图案。

陈最想把林渐青的某一部分纹在身上,当然他不会让林渐青看出来。

不过林渐青讨厌他纹身,因为看起来脏,陈最就放弃了每年纹个小图案,来纪念他这年发生最重要的事情的打算。不过,他觉得跟林渐青结束这种关系时候,他应该会纹一个很大的图案,占据他整块左侧胸肌。

陈最把手指插进林渐青的发根里,一下一下地捋着。

“林哥,我可以抽根烟吗?”

“你去阳台抽。”

“我想抱着你抽。”

“抱着我和抽烟只能选一样。”

陈最还是去抽烟了。

他在阳台上看着蒙蒙亮的天色,脚下的山林萦绕着雾气,他赤身站在阳台上有些冷。冷,但是很舒服,寒冷有时候和疼痛一样,让人脑子清楚。

一根烟抽完,他又回到床上,林渐青已经睡着了。他轻轻爬上床,从身后搂住林渐青暖热的身体。刚被寒冷激醒的脑子,被这体温一暖,又晕乎乎的。他打了个呵欠,对着林渐青的后脑勺呓语般叹息:“林渐青,我爱你。”

他们一直睡到下午,陈最先起床,是被饿醒的,他在冰箱里找到一些吃的,一边吃一边吹着口哨一边做饭。

陈最其实不会做饭,在家多数是他弟弟做,他弟弟不做就是外卖或者去外面吃。

但是现在他却想做饭,给林渐青做饭。

他看了看冰箱,复杂的也不会,做个番茄鸡蛋面应该还是没问题的,美味又营养。以防万一,他还搜了个教程照着做。

步骤是精确了,但经验实在欠缺,火候把握不好,面条煮太软了,番茄鸡蛋炒得有些糊。他把有些焦糊的那部分全扒到自己碗里,另外的扒到林渐青碗里,撒上几颗葱花,看起来倒是让人挺有食欲。

他坐在宽敞的餐桌一角,两碗热腾腾的面,本想等林渐青起床一起吃,可是他实在饿了,端起自己那碗吃了起来。

陈最觉得自己第一次做成这样还挺不错的,除了有点糊味儿,还挺好吃。林渐青那碗应该没有糊味儿吧,他把糊的都吃了。

他刚吃几口,林渐青打着呵欠起床了,看他做了面条觉得有趣,坐到那碗面条跟前,笑问:“这是给我的?”

“嗯。”

“看起来还不错。”林渐青拿起筷子搅了两下,吃了一口,就把筷子放下了。

听到筷子搁在桌面的声音,陈最鼓着腮帮子嚼面条的动作停了一下。

林渐青说:“你也别吃了,我叫了凯丽给我带吃的过来。”

陈最抬起头时感觉鼻子有点酸:“可是我很饿。”

陈最想扇自己两耳光,他做了多余的事,所以有了多余的期待,然后有了多余的失望。

听他这话,林渐青戏谑地看着他笑,捏着他的下巴:“昨晚还没把你喂饱吗?”

陈最把嘴里的东西吞了下去:“我正在长身体,哪儿那么容易就喂饱了。”

林渐青捏着他的下巴,笑着把他拖过来狠狠亲了几口。

“真别吃了,又不好吃。我最近发现一家餐厅的羊排和鹅肝做得很棒,一会儿你尝尝。”

半个小时,张凯丽就拎着餐盒赶来了,看到陈最也不惊讶,只嘱咐他们快吃,一会儿变味儿了。

精美的菜品排开,林渐青享受着美食带来的愉悦,给陈最倒酒、夹菜,甚至剥了一尾虾喂给他,手指流连地在他唇上揉了好几下,看着他说:“宝贝儿,还是你更好吃。”

陈最懂事地用舌头勾住林渐青的指尖,把他手指上食物的汁液卷了干净。他看到林渐青的眼神发生了变化,两人沉默地埋下头,加快了用餐的速度。

不一会儿盘子里精美的食物就所剩无几了,只是那两碗面条还是静静地放在那里,开始发泡、发腻、变色,等待着被倒进垃圾桶的命运。

下午他们又做了次,林渐青就抱着陈最倚在沙发上看电视、听歌,在他耳边腻腻歪歪地说话,或者亲亲热热地接吻,做不动了也亲吻抚摸,单纯享受这种肢体接碰触带来的愉悦。

晚上林渐青还有一个酒会,傍晚时分,他从书房里找了一个文件袋,然后拉开书桌下的大抽屉,从满满一抽屉现金随手抓了好几摞塞进文件袋,然后把文件袋递给陈最,又亲了亲他的脸:“宝贝儿,我晚上有事,就不陪你了。”

陈最把文件袋抱在怀里,手指捏紧了牛皮纸袋的边缘,点了点头,往外走。

“等会儿,我叫司机送你。”

“不用,我自己回去。”

林渐青拉住他的手臂:“这儿出去很远才能打到车,为你好,别犟。”

“好。”陈最坐下来等司机。

林渐青去换了一身参加晚会的正装,一会儿张凯丽还会带人过来给他化妆。其实那些都不用,只要林渐青站在聚光灯下,他就是那个最耀眼的明星。

很快司机就过来了,陈最站起来就走,林渐青却走过去,张开双臂拦住他:“不跟我吻别吗?”

陈最凑上去碰了碰他的嘴唇,林渐青却伸手按着他的头,加深了这个吻。

“路上注意安全,到家给我电话。”

陈最直觉得心里憋闷,可能是要分开了,可能是林渐青的态度。

陈最有时真的宁可林渐青对他冷漠一些,那么这种时候就不会那么不舍,不会那么心有不甘。

“林哥,你其实不用对我这么好。”

林渐青有些惊讶地看着他,然后眯了眯眼:“对你好也是我的需要,你明白吧。”

见陈最不说话,林渐青拍了一下他的屁股:“去吧,两周后我有一天休息时间,到时我让凯丽给你打电话。还有,记得去体检。”

陈最当然明白,人是感情动物,特别是像林渐青这样的人,他们总是有满腔热情和爱意需要释放,说白了他们总能轻易得到别人的好感和爱意,得到太多就会溢出来,所以对别人好,也是一种情感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