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7章

李园。

一处雅致的闺房。

贵妃榻上躺着个十六七岁的妙龄少女,身姿纤细,容貌绝佳,一身白裙就像开在水面上的白睡莲,空灵缥缈,仙气十足。然而,最引人注目的是那双美丽的眼眸,清冷、淡漠,隐隐又溢出几缕若有似无的哀愁。

此刻,少女左手拖着下颚,露出一截玉腕,眼睛直勾勾盯着前方,很是聚精会神,纤长浓密的睫毛在下眼睑投下浅浅的阴翳。

[叮!《多情剑客之无情剑》小说更新提醒。]

少女长睫轻颤,眼睛一亮,忍不住坐直了身体。

少女也就是林诗音,在她很小的时候有所奇遇。

那时,她家人相继离世,被接到李园的前一天,天降系统砸头。

这个系统全称“反派大渣男改造系统”,只有她看得见。

绝大多数功能封存,灰暗一片,只开放了“书城”这一项。

为什么这样?

林诗音猜测可能她不是反派大渣男,所以系统才对她性别歧视。

不过,林诗音不贪心,能够得到系统这种神奇的东西,可见上天对她的偏爱。

书城囊括了千奇百怪的书籍,总共分为四大板块:言情小说,纯爱/无cp,衍生/轻小说,原创小说。

首页日复一日挂着《多情剑客之无情剑》。

这是林诗音最喜欢的小说,这本小说让她看清了这个世界的本质,震惊地发现自己生活在怎样一个世界中,成功到达了众人皆醉我独醒的高深境界,人生价值观产生莫大的扭转,眼界放宽,再也不盯着李园这一亩三分地。

小说好看,令人痛心疾首的是——年更!

林诗音回回等的望眼欲穿。

如今《多情剑客之无情剑》更新到了第十章。

前面大致讲述了表哥李寻欢自幼聪慧伶俐,在舅舅的教养下,成长为翩翩浊世佳公子,十五岁便高中探花。可惜意气风发的表哥进入职场后,发现内里脏污纳垢,浊臭不堪,不由得对朝廷失望透顶,索性辞官回家混江湖。

照理说,林诗音与李寻欢青梅竹马,李寻欢人品样貌没话说,多少该生出爱慕之心,可惜一切皆因《多情剑客之无情剑》这本预言书改变了。

预言书的封面上有几行不可忽略的提示——

小李飞刀一生感情波折坎坷,几段恋情中,唯独第一个男人,他想忘忘不掉,又舍不得忘掉,只能深深埋入心底。

那时候林诗音还小,三观没有彻底成型。对比着恩爱无比的父母,在对比喜欢男孩子的表哥,还当是男人喜欢女人或男人都行。那么以此类推,女人自是可以喜欢男人或女人。

自己多聪明啊,林诗音不禁为自己举一反三而沾沾自喜。

在这样的逻辑思维推导下,她自然而然接受即将见面的表哥是断袖的设定。

封面上的彩色插画十足的古风,画功了得,十成十还原小表哥的俊逸灵动。

林诗音推断,她表哥或许是这个世界的男主角。

不然,封面插画也不会用他啊,整本书都是围绕表哥来讲。

善良天真的林诗音对书里的内容深信不疑,没有一丝怀疑看的是假书,更没有怀疑过自家表哥的性向曲直。

她一点都不怀疑表哥喜欢男人。

不然,书中的表哥为什么一直拖着不结婚?

守孝?

不,舅舅临终前委婉的向表哥透露冲喜的意思,但是表哥视而不见,一心认准舅舅身体会好起来。大表哥临终前,也曾忧心过表哥的人生大事,表哥却无心关注。表哥不想冲喜,其实就是不想和她成亲害了她!

《多情剑客之无情剑》这本书可是说过,表哥的爱情价值观是一生一世一双人。

一旦喜欢一个人,那就是一辈子的事情。

就如同表哥遇上了命中注定的义兄龙啸云。

林诗音点开最新更新,阅读起来。

今日小说正巧更新到精彩的地方,表哥心心念念的第一个男人粉墨登场!

表哥的初恋对象叫龙啸云,两人初遇的场景就像话本里描写的那样俗套与美好并存——英雄救美。

林诗音看得俩颊染上了胭脂色,激动的捏紧了绣着兰花的丝帕。

唉,怎么能写的如此露……露骨呢?

羞死人了!

小说正在自动翻页,只见上面写道:

【李寻欢与龙啸云一见如故,把酒言欢,情投意合,坦诚相见。

二人眼角眉梢,皆透着股情意绵绵,遂结为契兄弟。

眼见李寻欢伤情好转,二人再也按捺不住,行那鱼水之欢。

日日夜夜,逍遥快活。

兄弟俩人好的蜜里调油,日久生情,时常缠缠绵绵到天明。

龙啸云自少年起便闯荡江湖,如今四海为家,居无定所,于是李寻欢提议定居李园。所谓嫁鸡随鸡嫁狗随狗,龙啸云不是女人,没有这种观念。

但是李寻欢是他的心上人,既然是对方的意愿,他当个上门女婿又何妨?

不多日,两人乘坐马车赶往李园。

沿途中,车厢中上演着18x,自是不必多提。】

林诗音看了一眼十一章的彩色配图,又看了一眼彩色配图……

脸蛋红扑扑的,最后不好意思地低下了脑袋。

表哥美好的身体是龙啸云的,龙啸云高大健壮的身躯是表哥的,她是大家闺秀,不能看这样火辣的画面。林诗音又羞涩又羞愧,她觉得喜欢看表哥感情八卦的自己有些不厚道。

于是,把目光放在了其他书籍上——作为女人必学的技能书。

《世界第一管家必备技能值得你拥有》,《男女平等,女人能顶半边天》,《如何做一个成功的女强人》,《中原化妆术:没有丑的女人,只有懒的女人》,《论女性自我的呵护与保养》,《瑜伽大全》。

今天也有好多知识要学习呢。

半月后,李寻欢的伤养好了大半。

烈日当头,李寻欢坐在小马扎上晒太阳,全身暖洋洋的,舒服极了。

这时,龙啸云提着一只羽毛斑斓漂亮的大公鸡,脚步生风地走了过来。

李寻欢笑道:“中午吃鸡?”

龙啸云“嗯”了声,放下背篓,“毛豆烧鸡。”

李寻欢自然而然地接过背篓,剥起毛豆。

见他如此识趣,龙啸云满意至极。光吃不干怎么行,他又是救人又是供吃供住,李寻欢为他分忧家务事本就是理所应当的。

李寻欢一丝不苟地剥着毛豆,抽空瞅了眼用热水烫鸡毛的男人,薄唇抿了抿,馋道:“家中还有两坛酒,不如中午畅饮两杯?”

李寻欢不是酒鬼,但是偶尔还是要喝两杯的。

养伤的日子,滴酒不沾,可算憋死他了。

龙啸云开口道:“你的伤……”

“好的差不多。”李寻欢忙道:“只喝几杯不碍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