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章 刺杀舍迈克(第4/5页)



  我用一只胳膊牢牢地抓紧他,然后把肩上挎的手枪拔了出来,对准了他那张苍白的脸。他没有看枪,反而瞪大了眼睛看着我。

  让我惊讶的是他居然认出了我。

  “是你?!”

  我以前从未设想过他可能认识我,他只匆匆忙忙地见过我一次,又是在大街上……不过我也只见过他那么一次,然后我就牢牢地记住了他,不是吗?我想他肯定非常关注林格尔事件的进展,在那段时间里,我的照片出现在许多大大小小的报纸上。我成了他生命中的一部分,正如他也是我生命中的一部分一样,所以,我的形象也一定深深地刻印在他的脑海之中。

  “这一次我可抓住你了,混蛋!”

  就在这时传来几声清脆的声音,那是枪声。

  我迅速地转过身张望着,不过手里始终紧紧地抓着他。舍迈克已经远离了罗斯福,他弯着腰。

  耳边还在陆续地传来枪声。

  我环顾一下四周,寻找枪声传出的地方。在中央舞台的左侧大约在第五排有一个头发浓密的家伙,他高出周围的人许多。我马上意识到这个杀手一定是站在长椅上开的枪,他手中的长简左轮手枪还在不停地向前面的人群扫射着。

  更多的人倒下了。

  我手中的“猎物”拼命地挣扎着,妄想从我的掌握中逃出。我用尽全身力气,狠狠地朝他的脸上击了下去。他一声未吭地倒了下去,看样子是晕过去了。

  接着,我死命地推开前面的人流,飞速奔到舍迈克的身边。

  米勒和兰格正蹲在他的身旁,满头白发的布勒正跪在舍迈克的身旁,他的样子就像在祈祷着上帝的庇佑。

  舍迈克茫然地看着蹲在他面前的米勒和兰格,小声抱怨:“该死的保镖都到哪儿去了?”他的眼镜已经在混乱中弄丢了,以致于他都没认出自己这两名忠实却很无能的手下。

  我挤到布勒的前面,俯身对着舍迈克说:“市长先生,我抓住了那名金发碧眼的杀手,不是他开的枪。”

  舍迈克的笑容十分惨淡,浑身抽搐着说:“该死的!那些混蛋打中了我,黑勒。”

  罗斯福的车还停在那里,四下里回响着男人和女人惊恐的尖叫声。在枪声传出的那个地方,那些没有被打中的群众狂怒地呼喊着,“绞死他!杀死他!”

  至于罗斯福,他的那些保镖很快就用身体将他围得严严实实。一大群特工人员向他做着手势,要他赶快离开这个地方。可是罗斯福不断地说:“不!不!……”他又从车后座上站了起来,一边笑着向人群挥手,一边大声喊道:“我没事!”

  其中的一名特工朝罗斯福的司机大声喊道:“离开这儿!马上让总统离开这儿!”这位司机马上发动了车子,汽车缓缓地向前行驶着。几位骑摩托车的警察也在罗斯福汽车的周围护卫着,向前驶去。

  我朝着正在缓缓离开的汽车大声喊道:“舍迈克受伤了!看在上帝的份上,救救他吧,把他带走!”

  罗斯福一定是听到了我的呼喊声,因为我看见他回头朝这边看了看,然后又前倾着身子同司机说了些什么。随后,汽车停了下来。

  子弹是从舍迈克的前方射过来的,他的伤口在右腋窝下的两条肋骨中间,鲜血不断地向外涌出,洇红了他的外衣。不过他还能勉强站起来。在布勒和另外两名迈阿密政府官员的帮助下,我把合迈克弄上了车,把他放到了后排座位上,同罗斯福坐在一起。罗斯福和蔼地看着我,笑着向我点了点头。在舍迈克勉强坐好之后,他看了一眼罗斯福,苍白无力地笑了一下。他终于有机会同这位即将走马上任的总统单独呆在一起了。然后,舍迈克就昏了过去。汽车开走了。

  一位白发苍苍的老头捂着头,鲜血从他的指缝间流了出来,将他的白发染成了红色。音乐台那边的台阶上有一位穿晚礼服的年轻妇女痛得蹲在地上,捂在肚子上的手上满是鲜血,一位刚刚送走罗斯福的特工人员呆呆地望着眼前的惨象发着愣,一动不动地站在那里。另一位被吓得失魂落魄的年轻警察也呆呆地坐在警车里。

  我向那名坐在车里的警察走了过去,说:“再去找个人,把那些受伤的人抬上车,送到医院去。”

  他愣愣地说:“我得呆在车里。”

  我一把抓住他的制服,几个明晃晃的钮扣掉了下来。我提高了声音,命令道:“马上下车!”

  他咽了一口唾沫,小声答道:“是的,先生。”然后他就下了车,开始动手帮助那些受伤的人。

  左边趴倒的人特别多,一个压住一个,就像是正要开始拿球的橄榄球队。一些警察和特工人员正在忙着把他们从地上拉起来,送到其他的地方去。

  上面的扬声器一遍一遍地重复着同样的内容:“请离开公园!请马上离开!”

  我也开始动手帮助拉起那些倒在一起的人,其中的一名警察很明智地用上了他的夜用警棍,最后,我们把肇事者从最下面拽了起来。他长得十分矮小,身高不足五英尺,在他的身上只剩下了几条丝丝缕缕的衣服丝,这显然是那些愤怒群众的“杰作”。

  那名年轻警察已经帮忙把那三名受伤的人抬上了车。我指了指那辆车,这时两名警察已经一边一个紧紧地夹住了那名罪犯,另外一名警察拿着他的凶器。他们朝我点点头,于是我们一齐向车那边走过去。这几名警察狠狠地把这名罪犯推操到汽车尾部的后车厢里,然后又坐在了他的身上。

  在汽车开动的一刹那,这个瘦弱的罪犯勉强抬起头看了我一眼,然后又微微笑了一下,脱口说了句什么,结果这使得那几名坐在他身上的警察更加用力地压住了他。这样对待犯人的方法也许太野蛮了一些,不过也很可能救了他的小命,要不然那些疯狂的群众一定会杀了他的。

  在罗斯福的轿车停留过的前台上到处是斑斑血痕,那刺眼的色彩很像是玛丽·安·比姆塔城公寓里的一幅油画。在看台四周还有许多人,不过人群已经开始渐渐向四面八方分散开了。

  我坐到音乐台的台阶上,旁边就是一滩那名腹部受伤的女人留下的血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