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第2/4页)

这栋大楼的一楼有家咖啡店,只横了条长吧台和一排高脚凳。外加个外卖窗口。我捧着咖啡,想过滤一下我得到的资讯。

她交过男友,毫无疑问。有人为她买了那件外套。数出几十张百元大钞,但这笔交易不能记在他的名下。

这名男友有大砍刀吗?还有个问题我没问。

“好吧,用一下你的想象力。假想这人和那金发女郎到旅馆开房间。假设他想剁她好了。他会用什么?斧头?刺刀?告诉我你的感觉就好。”

没问题。他是会计师,对不?他用的可能是笔,笔尖锋利如刃,和日本武士手中的剑一样,可以致人于死命。嗖,嗖,接招吧,婊子。

咖啡不好喝,但我还是点了一杯。我俯视自己交叉的十指。

问题就在这里,我的手指契合完美,但手中的线索却不,哪种类型的会计师会抡大砍刀开杀戒?没错,任何人都有可能情绪失控,但怪的是那次失控事先准备太充分了:旅馆房间以假名登记住宿,谋杀案没有留下半点足以查证凶手身份的痕迹。

听起来跟买皮衣的像不像同一个人?

我小口小口喝着咖啡。答案是否定的,我想。店员口中的这名男友,跟前一天晚上收到的口信也有差距。穿粗呢格子夹克那人头脑简单,四肢发达——虽然他那身肌肉很可能只有展示作用。一个温文儒雅的会计师会需要那种肌肉吗?

不太可能。

那男友和查尔斯·欧文斯·琼斯会是同一个人吗?为什么又要用这么繁复的假名,夹个欧文斯在中间?拿史密斯或琼斯做假姓的人,通常会用乔或约翰之类的常见名字来搭配。查尔斯·欧文斯·琼斯?

也许他的名字是查尔斯·欧文斯思。也许他本来打算那样写,但临时改变主意,把“思”省掉,再加上个假姓。这样说得通吗?我看说不通。

那混账旅馆前台。我突然想到德金盘问他的方式不对。德金说过他好像在云里雾里,而且很明显的是南美人,英文似乎不太灵光。但要在一家高级旅馆做接洽客人的工作,他的英文非得流利到某种程度才行。不,问题是没人给他压力。如果有人像我对付那皮货店员一样对付他的话,他一定会透露点什么。

目击证人记得的通常都比他们自以为记得的要多。

为查尔斯·欧文斯·琼斯办住宿登记的前台人员名叫奥克塔维亚·考尔德伦。礼拜六他轮晚班,从四点做到半夜。礼拜天下午他请病假。昨天来一通电话,在我抵达旅馆打扰副经理前一个钟头,又打来第三通。考尔德伦还在生病。他得再请假一天,也许更久。

我问,他到底是怎么回事。副经理叹口气,摇摇头。

“不知道。”他说,“他们那种人难得正面回答你的问题。如果想逃避的话,他们的英文会突然变得很差。他们索性就英文、西班牙文夹杂着胡说一通,你也无可奈何。”

“你是说你们雇用英文不通的人来站前台?”

“不,不,考尔德伦英文流利。是别人帮他请的假。”他又摇摇头,“他很胆小,考尔德伦。我猜他是想,如果他找个朋友代打的话,我就没办法在电话上叫他难堪。当然,他另外也在暗示,他身体差得不能从床上爬起来打电话。打来的那个人,西班牙口音比考尔德伦重很多。”

“他昨天打来过吗?”

“是别人代他打的。”

“跟今天打的是同一个人吗?”

“我哪知道?电话上听来,所有的南美人好像都差不多。两回都是男的。我想是同一个声音,不过我可不敢保证。重要吗?”

我可不知道。礼拜天呢?那天是考尔德伦自己打的电话吗?

“礼拜天我不在这儿。”

“你有他的电话号码吗?”

“他那儿电话在大厅里,我看响了他也不会去接,”

“我还是需要这个号码。”

他给了我,外加皇后区巴尼特大道的一个地址,我从没听过巴尼特大道,只得问副经理知不知道考尔德伦住的是皇后区哪个地带。

“皇后区我什么都不知道。”他说,“你该不会真要上那儿吧?”他说得好像我得申请一张护照,而且要带足食物跟水。“因为我很肯定考尔德伦一两天以后就会回来上班。”

“你凭什么那么肯定?’

“这是个肥缺。”他说,“如果他不马上回来的话,工作就丢了。这点他很清楚。”

“他的出勤纪录怎么样?”

“非常好。而且我敢说他生这病绝对合法。可能是那种要发三天才会好的病毒,最近很多人都被传染了。”

我直接从星河旅馆的大厅打公共电话到考尔德伦住的地方。铃响了很久,九或十下,才有个讲西班牙文的女人来接。我请她找奥克塔维亚·考尔德伦。

“NOsetaaqui。”她告诉我。他不在这里。

我试着用西班牙文造问句。Esenfermo?他生病了吗?我不知道这样讲她懂不懂。她回答时用的西班牙文和我在纽约听到的波多黎各口音大相径庭,而当她想配合我讲英文时,她不只口音过重,词汇也严重缺乏。NOsetaaqui,她不断地说,而这是她说的话里我惟一听得懂的。NOsetaaqui。他不在这里。

我回到旅馆。我房里有本纽约五区的袖珍地图,我在皇后区的目录查到巴尼特大道,翻到那页仔细搜寻。找到了,是在伍赛德一带。我详细研究地图,搞不懂为什么一个拉丁美洲人聚居的出租公寓会设在爱尔兰人集中的地带。

巴尼特大道只有十到十二条街,从东往西,由四十三街延伸到伍赛德大道。搭地铁的话不只一个选择。我可以搭独立路线的E或F线,或者是IRT法拉盛线。

要是我真想去那儿的话。

我从房间又打了一通过去。电话依旧响了很久,这间是个男的。

我说:“请找奥克塔维亚·考尔德伦。”

“Momento——”他说等一下。啪,然后就传来一声重击,好像是话筒被他抛下后撞到墙上的声音。之后除了隐约听到收音机播放的拉丁美洲新闻广播以外,什么声音也没有。他回到线上时,我正想要挂上话筒。

“NOsetaaqui。”他说。在我还没来得及用任何语言接腔前,他已经挂断。

我又看了一次那本袖珍地图,心想伍赛德这趟非跑不可吗?

当时已是交通高峰时间。如果执意要去的话,就得一路站到那里。而这样做,就真能完成什么大事吗?我可以想象自己跟沙丁鱼挤罐头一样。塞在地铁车厢里头,为的就是要让人家当面跟我说NOsetaaqui。我到底图什么?他不是在吸迷幻药度假,就是真的病倒了。不管怎样,我都没机会从他口中挖出什么。就算我真的把他找到,顶多也只是NOsetaaqui的代替品:Nojose。我不知道,他不在这里,我不知道,他不在这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