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伪证(第3/12页)

其次,剖绘要靠“推”,不能光靠“想”,更不能靠“猜”和“蒙”。“推”就必须有依据,不能“浑推”——大、小前提都要真实完备,逻辑结构,也就是因果关联明确、合理,结论严谨、扎实。别一发现被害人挨了六刀,案发地点在六层,案发时间在六月六号,就非说罪犯有强迫症,继而断定罪犯有洁癖或是撒旦崇拜再或是六指残疾什么的,这属于无厘头跳跃性思维,低幼影视书籍作品适用。

再次,犯罪剖绘虽然涵盖了罪犯的心理特征、行为特征,甚至生理特征,但现实生活不是函数曲线,充斥着各种巧合与意外。生活不会严格依照科学路线发展,犯罪行为也不一定按牌理出牌。尸体被切成八百块不等于罪犯就是外科医学相关职业人员,或是屠夫、肉贩之流,这些人嫌疑大不代表其他嫌疑人群可以被完全排除。这要出个闪失,真正的罪犯没准儿就趁机闪啦。

我举着电话冥思苦想,生怕自己违反了哪条。彬温和地对我说:“你太累了,回支队休息吧。”

“可我就怕……”

“你是工作室的负责人,又是白局的正印先锋,自信一点儿。”

“有时间你也来看看这个案子?”

“没必要。我能看到的,你都能看到。”

“等我看到,只剩下死孩子了。”

“那案子你尽力了。”

“当时我真的希望你能在。”

“我说了,你做得很好;换我,一样救不了那孩子。”

“你能的,彬……那孩子死了。”

“这世上有太多事,本就是无可奈何的。数百警力不分昼夜地奔波都无力挽回的命运,不可能指望个别人的灵光乍现去扭转。”

“我走了很多弯路,我反应太慢……你就不会……”

“不。蔡莹、石瞻、你、我……每个人都只是在按自己认为正确的方法,做自己认为正确的事情,仅此而已。你尽到本分了,馨诚。”

“我对不起那孩子。”

彬沉默了片刻:“你是觉得对不起石瞻。”

我开始后悔,该一早跟他直说。

“一个男人最幸福的事情,就是无论一个女人爱不爱你,你都可以义无反顾地去爱她。所以说,这种冷暖自知的状态,石瞻大概是乐在其中。”

那,最不幸的事情呢?彬没有说。

02

“电话。”彬在场下冲我抬了下手。

我放下拳架,朝对面跟我周旋了十来个回合的新陪练王睿点点头:“老王,你不赖!”

工作之余,除了和朋友们聚聚,我最大的爱好就是去分局的健身房打上几拳。自从去年后勤保障配套设施下放,健身教练、体能教练和格斗陪练一律采取社会公开招聘。前两个职位还好说,就这格斗陪练换了一茬儿又一茬儿,能胜任者寥寥。毕竟全海淀分局,包括且不限于治安支队、巡查支队以及刑侦支队、预审大队的数千民警没事都可能来比画两招,咱分局虽谈不上卧虎藏龙,可但凡出外勤的,谁拳头上还没俩茧子啊。不说男同志,就连姜澜、雪晶那样的“慢动作格斗票友”,也有过击倒陪练的记录。

至于我,则是众陪练最不愿见到的人之一。

我在警校就读的是公安管理系,属于文职,但时隔多年,当初那帮侦查系毕业的猛男一听到“赵馨诚”这三个字,还是会不由自主地感到身上的某处旧伤在隐隐作痛。我在校期间的战绩是二十七胜一败,包括十五次击倒性胜利,唯独在结业比赛决赛中点数落败,走过那么一次麦城。

参加工作后,动手,我没输过。

跑到场边,我咬开缠带,摘了拳套,从彬的手里接过电话:“哪打来的?”

“支队。”

我抹把汗,把电话举到耳边,斜眼看着彬继续教依晨练习直拳、摆拳、勾拳这三个标准动作。彬从不参与任何轻度对抗,包括和我,但他两手戳得短粗变形的小拇指以及裹在衬衣里的肌肉轮廓都显得很是可疑。

“喂?谁啊?”

“我曹伐,白局叫你。抓着杜阳了。”

老白召见我,为的却不是这个案子。

“板井路施工挖出个骨头架子,知道吧?”

“知道,一块儿出土的有没有啥文物?”

“不贫两句怕拿你当哑巴啊!”老白没来由的光火吓了我一跳,“去办公室找小姜拿卷,这案子归你了。”

“啊?可长信大厦奸杀案的嫌疑人不是刚……”

“干吗?怕老子卸磨杀驴?没人抢你的功劳!板井路的遗骸身份已经确认了,死者是咱们区委的重要人物。目前这是咱们队的第一要案,市局很重视。”

我很怀疑石瞻那个案子余波未平,市局可能在考察老白的工作能力。

“这案子陈,证据缺失严重,你想想办法。需要什么资源随时跟我提,赶紧办。活案子还是死案子,三天之内给我个说法儿。”

“没问题。”

小姜把卷递我的时候说:“这个死人的尸体身份已经确认了,里面有详细情况。”

死人的尸体?我还琢磨呢:你语文学成这样小学怎么毕的业啊?

翻卷一看,我才明白:该尸系于板井路北向南施工路段绿化带掘出,完整,呈白骨化,盆骨结构显示其为女性,死亡时间已超过五年。现场发现死者遗物有左手无名指镀银戒指一枚、脖颈处水波纹金项链一条、散落的硬币若干、钥匙一串等。通过对上述遗物的辨认及周边地区失踪人口记录的交叉比对,确认死者为于二○○○年七月经法院定理宣告失踪、二○○五年十二月宣告死亡的原海淀区妇联副主任王纤萍。支持比对结果的,还有王生前左小腿胫骨骨折的病历,与遗骸左小腿骨折愈合接缝处特征吻合。

王的脑后枕骨碎裂,初步怀疑系他杀。现场周围未发现凶器。

总之,这次可以彻底“宣告死亡”了。

地区派出所的接警报告显示,一九九九年十二月五日晚十一时许,王的丈夫郝建波报案,说王下班后离开单位,彻夜未归。鉴于失踪人的特殊身份,派出所立即出警,沿王下班回家的路线彻夜搜索,未找到王的踪迹。经调查得知,王于十二月五日晚五点半离开位于中关村大礼堂北的单位,乘公共汽车至火器营下车。按照生活惯例,郝建波五点钟骑自行车从工作单位——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出发,前往火器营车站接王,以期共同返回位于四季青桥东贡南大院的住所。

那是个大风天,郝六点多抵达车站,未见王,等了约半小时后,以为王直接步行往家走了,便骑车回家。沿途没见到人,回家发现王也不在。郝建波匆匆给女儿郝萌热了点饭,再次出门寻找妻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