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天 赞美经

其间,威廉和塞韦里诺检验贝伦加的尸体,发现他舌头发黑,溺死的人很少是这样。随后,他们讨论了剧毒的药品以及很久以前发生的一桩盗窃案。

我们如何通报给院长,整座修道院又如何在做礼拜的时辰前就闹腾,人们如何听到恐怖的叫喊声,又如何看到人人脸上惧怕和痛苦的神情,以及消息如何传到修道院里所有居住者的耳中,仆人们如何在胸前画十字,嘴里如何默念驱魔的符咒,这些我都不再一一赘述。我不知道那天早晨是否按照教规举行了礼拜,也不知道谁参加了礼拜仪式。我跟着威廉和塞韦里诺,他们让人把贝伦加的尸体裹起来,并命人把尸体横放在医务所一张台子上。

修道院院长和其他僧侣走后,药剂师和我的导师威廉像医务人员那样漠然地察看了尸体许久。

“他是溺死的,”塞韦里诺说道,“这无可置疑。脸是肿胀的,肚子鼓鼓的……”

“然而不是被别人溺死的,”威廉提醒说,“否则的话,他会对杀人凶手的暴力行为有反抗,我们就会在浴缸四周发现水迹。可是一切都井然有序,干干净净,仿佛贝伦加自己把洗澡水加热,把浴缸放满,心甘情愿地躺在了里面。”

“这并不令我惊诧,”塞韦里诺说道,“贝伦加患有惊厥症,我本人曾多次对他说过,温水沐浴可以安神养心。他经常要求我离开的时候烧上热水,昨晚他也可能来沐浴了……”

“是前天晚上,”威廉提醒他说,“因为这躯体——你看——在水里至少浸泡了一天……”

“可能是前天晚上,”塞韦里诺认同地说道。威廉部分地告诉了他那天晚上发生的事情,但没有对他说我们偷偷潜入了缮写室,只是说我们跟踪过一个神秘的人影,那人拿走了我们一本书,说这话时隐瞒了许多细节。塞韦里诺明白威廉只对他说了部分实情,但他没有多问。他提醒说,如果贝伦加是窃贼的话,那么他可能因为心神不宁而想借助沐浴来镇定心绪。他说贝伦加生性过于敏感,有时候遇上逆境或激动的场面,他就会全身颤抖,出冷汗,两眼突出,口吐白沫而昏厥在地。

“无论怎么说,”威廉说道,“来这里之前,他肯定是到过别的地方,因为我在浴室里没看到他偷走的那本书。”

“是啊,”我相当自豪地确认说,“我提起浴缸边上的衣服时,没有发现有什么鼓起来的东西。”

“说得好,”威廉对我笑了笑,“所以说,他是先到过别的地方。再说,我们也认为他钻进浴室把自己泡在水里,是为了安定激动的情绪,或者是为了逃避我们的追查。塞韦里诺,你认为他患的惊厥症足以让他失去知觉,而致使他溺死在浴缸里吗?”

“有这个可能,”塞韦里诺犹疑地说道,“另外,如果一切都发生在两天前的夜里,即使浴缸周围有水,也都干了。所以我们不能排除他是被人强行溺死的。”

“不对,”威廉说道,“你见过一个被凶手杀害的人,在被溺死之前自己脱去衣服吗?”塞韦里诺摇了摇头,仿佛那个话题已没有多大价值了。他在查看着死者的双手,过了一会儿的工夫,他说:“你看,一个奇怪的现象……”

“什么现象?”

“前天,韦南齐奥尸体上的血迹被擦净后,我也观察过他的双手,我注意到一个细节,当时我并没有重视。韦南齐奥右手的两个手指肚儿发黑,好像被一种褐色的物质涂抹过。非常清楚,你看见了吗?就像现在贝伦加的两个手指肚儿,而且这里的第三个手指上也有些许痕迹。当初我想,韦南齐奥恐怕在缮写室里碰触过某种墨水……”

“非常有意思,”威廉若有所思地说道,把眼睛凑近贝伦加的手指。天快亮了,屋子里的光线还很黯淡,因为没有眼镜,我的导师显然感到很苦恼。“非常有意思,”他一再重复道,“食指和大拇指的手指肚儿发黑,中指上只有里面那部分稍稍发黑,然而左手上也有淡淡的痕迹,至少在食指和大拇指上。”

“如果只是右手,那可能是抓住了某些小东西,或者是细长的东西……”

“比如一支笔,或者一种食物,或者一只昆虫,或者一条蛇,或是一个圣体支架,或是一根拐杖,可以是太多的东西。可是如果另一只手上也有痕迹的话,那么,也可能是一只酒杯,右手端着酒杯,左手用较小的力托住……”

塞韦里诺现在正轻轻地揉搓死人的手指,然而那褐色的印痕仍在。我注意到他事先戴上了一副手套,大概他在调配有毒物质时使用它。他嗅了嗅那印痕,但没有闻出什么气味。“会产生这种痕迹的植物,或者矿物,我可以给你们列出许多来。有些是致命的,有些却不是。装帧员们的手指有时会沾上金色的粉末……”

“阿德尔摩原来是装帧员,”威廉说道,“我想你看到他那摔得粉碎的躯体时,没有考虑到要检查他的手指。然而,这两个手指变黑的人很可能是碰触了属于阿德尔摩的东西。”

“这我可真不知道,”塞韦里诺说道,“两个死人,手指都染成了黑色。你从中能推断出什么吗?”

“我推断不出什么:从前面两起特别的案例中得不出任何结论。应该从两件案例中得出一个规律。比如说:存在一种物质,碰触到它的人的手指会染黑……”

我得意洋洋地完成了他的三段论法:“韦南齐奥和贝伦加的手指都发黑,所以他们都碰触了那种物质!”

“好一个阿德索,”威廉说道,“只可惜你的三段论法站不住脚,因为或是一次或是再次把中名词(两个前提共有的结论性的名词)普遍化了。在这三段论中,中名词并不具有普遍性。这表明我们没有选择好大前提。我不该说:凡是手指发黑的人,都碰触过某种物质,因为可能有人手指也发黑,却并没有碰触过那种物质。我应该说:凡是那些,而且只有那些碰触过那种物质的人,其手指才肯定会发黑。比如,韦南齐奥和贝伦加,等等。那样一来,我们就会有一个Dari[1]了,绝佳的第一种模式的三段论法。”

“那么说,我们有答案了。”我兴奋地说道。

“哎呀,阿德索,你那么笃信三段论法啊!我们只是重新提出了问题。也就是说,我们假设了韦南齐奥和贝伦加碰触了同样的东西,这无疑是有道理的假设。但是一旦我们想到有一种能产生这种结果的物质存在,所有物质中唯一的一种(这还得弄清楚),我们不知道那是什么物质,也不知道他们是从哪儿找到它的,又为什么要碰触它。你得注意,我们连是否是他们碰触过的那种物质导致了他们的死亡都不知道。你想象一下,如果一个疯子想把所有碰触过金粉末的人都杀死的话,那么我们难道就可以推断说,就是金粉杀的人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