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部 御珠案 第十八章(第3/3页)

狄公示意衙卒上前将杨康年铁链锁了,又上了手枷。

“杨康年,你之所以对金链和琥珀怀有如此刻毒的怨恨和嫉妒,正因为她们都拒绝了你卑污的要求,你对她俩都是凶恶的罪人。”

杨康年轻蔑地嗤了一声,说道:“老爷,最好不要将金莲、琥珀相提并论。当然我对琥珀发生过兴趣,她小小年纪时便萌露了一种奇异的美色。然而究其实只是一条淫荡的小狐狸精,家中有了这般人物就如木中之蠹、米中之虫,最是损元气的。一个花枝般的身子,他柯元良一把年纪,风前残烛,哪有许多精神对付?如今果然出乖露丑为柯门之玷污,这老乌龟还蒙在鼓里为她哭奠哩。

“至于金莲,乃真是纯洁无暇的一块玉壁,通身有圣洁的光辉射出。一块古碑,一尊鼎彝,一件金瓶瓷器,一枚美玉珍珠,虽值巨价,但怎抵得上金相玉质、典雅庄重的金莲?你占有了她,她会日日显出新的魅力给你新的快乐和安慰。我长年累月地思念着她,沉溺在对她的痴心中。我连做梦都在看觑她、抚摩她。体贴她。四年前她杀死了我,夺走了我的灵魂。她只轻轻一击便摧毁了我的神志,放走了我的三魂六魄,我变成一个畸人,一具空躯,一个心灵空阙的废物。——从此惶惶不可终日,眼前一片漆黑,所有生命之火都熄灭了。

“但我复活了,我的冤魂嗷嗷叫屈,我决不饶恕那个曾经诱惑过我、勾引过我又最后将我一边抛闪的小狐狸精。琥珀她使我再次陷入生命的绝境,可惜我不能亲手将她捆缚上白娘娘的祭坛,了我心头之恨。老爷,押我下去吧!你们斩的、磔的、剐的只是一具无知无觉无魂灵的尸身,一块多余的死肉。”

狄公点了点头,衙卒将杨康年带出书房,押下了走廊。

狄公重新坐下,拭了拭前额的汗珠,又呷了一口茶。

郭明急忙问道:“狄老爷,杨康年欠了我一笔不小的债务,他曾向我买了两颗 ‘猫儿眼’,赊着银钱。官府在杨康年被判斩后籍没收的家财中是否能折扣出这笔钱偿还与我——当时的契书我还保留在京师账房里。”

“那当然可以,郭先生,”狄公困倦地答道。“你明天早上来公堂作个证人,案子具结退堂后你便可以自由自在漫游或做你的买卖去了。”

郭明叹了口气说道:“画人画面难画骨,知人知面难知心。这杨康年道貌岸然,器宇轩昂,端的像个人物,谁知却是个杀人的魔王,淫人的巨奸。老爷,今夜之叙会真是别具格调,我郭明端的受益非浅。不过,我思量来狄老爷必是事先识破杨康年和卞嘉两人,才安排出如此一幕戏文。”

狄公含糊地嗯了一声,只求摆脱他的纠缠。

“妙极,果然不出吾意所料。但,狄老爷,小民还有一句不知高低的话要说:老爷你也疑心过我郭明杀人吧?不然……”

狄公甩袖转过了脸去,他讨厌这张碎舌。

郭明乃知趣告辞,洪参军赶紧拽着他出书房,下了走廊外的楼梯。

狄公见郭明走了,乃从衣袖中取出那只白手,小心将白手肘部与下面粘着的乌龟背壳分开。那乌龟一动不动,头与四肢都缩在龟壳里,看样子早已睡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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