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雾中血案

黑暗里响起了电话铃声,铃响了三遍之后,床垫弹簧才吱吱嘎嘎响了。手指在木头上摸索,一件小小的硬东西噗的一声掉在铺着地毯的地板上,弹簧又吱吱嘎嘎响了。一个男人的声音在说话:

“喂……是啊,你说吧……死了?……嗯……十五分钟。谢谢。”

开关卡嗒一声,天花板中心由三根镀金链条吊着的蓝白色碗形吊灯照亮了屋子。斯佩德光着脚穿着绿白格子的睡衣坐在床沿上。他沉着脸望着桌上的电话,从电话旁拿起一刀棕色卷烟纸和一袋达勒姆[1]牛头牌烟草。

水汽濛濛的冷空气从两扇敞开的窗子里吹进来。传来了阿克塔拉兹岛[2]上的雾号。单调的号声一分钟响六下。一只小闹钟搁在一本杜克写的《美国著名罪案录》的书角上,好像随时会掉到地上;书的封面朝下,时针指着两点零五分。

斯佩德十个粗指头不慌不忙、小心翼翼地卷起烟来。他挑出一撮定量的棕色烟草,放在卷弯的纸上,把烟草铺得两头一样平,中间稍微瘪下去,两个大拇指从纸的内沿把它往外一卷,食指在外层捻紧,大拇指和另外几个手指滑到烟卷两头把它挟住,舌头随即舔了舔纸边,左手食指和大拇指夹住烟头,右手食指和大拇指就把舔湿的缝口捋平,把烟头一拧,另一头就塞到自己嘴里。

他捡起那只掉在地上的猪皮套镍壳打火机,按了一下,嘴角叼着点燃的烟卷站起身来。他脱掉睡衣,双臂双腿和身体光溜溜的,粗壮有力,匀称的宽肩膀往下坍,看上去真像一只熊的身子;像一只剃光了毛的熊:他胸前没有毛,皮肤像孩子一般柔软,呈粉红色。

斯佩德搔搔脖后根,开始穿衣服。他穿上一套薄薄的白色连衫裤,灰袜子,黑吊袜带,深咖啡色皮鞋。系好鞋带后,他抓起电话,接通了格雷斯通街[3]四千五百号,要了一辆出租汽车。接着穿上一件白底绿条子的衬衫,一条白软领,一条绿领带和白天穿的那件灰上衣,套上一件宽大的粗呢大衣,戴上顶深灰帽子。正当他匆匆把烟草、钥匙和钱塞进口袋里时,大门铃响了。

布什街[4]是条山路,有一段路面正好覆盖着斯托克顿街地道[5],然后通往山下的唐人街。斯佩德就在这段路口付了车钱,下了车。旧金山的夜雾是淡淡的,湿黏黏,冷气入骨。街上一切都影影绰绰。离斯佩德下车的地方几步路,有一堆人聚在一起,朝一条小巷里张望。布什街另一面站着一男两女,也朝这条小巷张望,窗子里也有人往外看。

那些有铁栏杆的窗口,就开在难看的山路阶梯高处。斯佩德穿过两边都是窗口的人行道,来到扶墙旁,手搁在湿漉漉的墙顶上,俯视着山下的斯托克顿街。

一辆汽车突然从下面地道口出现,马达隆隆,嗖的一下驰过,一阵风似的开走了。地道口不远处有个男人蹲在一块电影广告牌前面。一根煤气管横亘在两家店铺当中的空地前。那蹲着的人为了往广告牌下张望,把脑袋几乎弯到人行道上。他一只手撑在地上,另一只手抓牢广告牌的绿框子,保持着一个奇形怪状的姿势。另外两个人尴尬地一起站在广告牌另一头,朝广告牌与另一头一所房子之间几英寸的空隙处探头探脑,那所房子有一道光秃秃的灰色边墙,墙下就是广告牌后面这块地方。灯光在墙上晃来晃去,人影也在灯光中忽隐忽现。

斯佩德转身离开扶墙,沿着布什街朝人们聚集的小巷走去。一个穿制服的警察嚼着口香糖,站在一块白底蓝字印着布里特街[6]的搪瓷路牌下面,伸出一只胳臂拦住他,问道:“你到这儿来干什么?”

“我是山姆·斯佩德。汤姆·波劳斯打电话给我来着。”

“果真是你,”警察放下胳臂。“我刚才没认出你来。好吧,他们在后面。”他伸出大拇指朝肩后一指。“事情真糟糕。”

“糟透了,”斯佩德附和道,朝小巷走去。

走进巷口不远,半道里停着一辆黑色的救护车。救护车后面,小巷的左面,有一道齐腰高的栅栏。那是用粗糙的横木条筑成的。栅栏跟前那块黑沉沉的地面通向下面斯托克顿街上的广告牌,形成个陡坡。

栅栏顶上一根十英尺长的木条连根拔起,吊在旁边的木条上摇摇晃晃。斜坡往下十五英尺的地方矗出一块扁圆的大石头。迈尔斯·阿切尔仰面朝天躺在大石头和斜坡之间的凹处。有两个人紧紧看着他。一个人把电筒光照在死者身上。另一个拿电筒在斜坡上来回照看。

有人向山姆打招呼道:“嗨,山姆,”一面往上爬到小巷里来。这个身影在他前面的斜坡上跑着。他是一个大肚子的高个儿。一对机灵的小眼睛,厚嘴唇,两颊都是没刮干净的胡子茬。他的鞋、膝盖、两手和下巴颏儿都给黄泥弄脏了。

“我猜你一定想在我们把他运走之前来看一看。”他一面跨过栅栏,一面说。

“谢谢,汤姆。”斯佩德说,“出什么事啦?”他把肘拐儿搁在栅栏桩子上,望着下面的人,对那些跟他打招呼的人点点头。

汤姆·波劳斯伸出一只肮脏的指头,往自己左胸脯捅捅。“正好打穿心脏——用这个。”他从上衣口袋里拿出一支大号左轮枪,送到山姆面前。枪身的凹缝嵌满了泥。“是威勃利牌,英国造的吧?”

斯佩德肘拐儿从栅栏上放下,探着身子,看看这把枪,可是手没碰它。

“对,威勃利-福斯伯利自动左轮枪,不错。三八口径,八发子弹,现在已经停止生产了。这枪打了几发?”

“一发。”汤姆又捅捅自己的胸脯。“栅栏压坏那会儿他肯定已经死了。”他举起那把沾上黄泥的手枪。“你见过这个吗?”

斯佩德点点头,不感兴趣地说:“威勃利-福斯伯利手枪我见得多啦,”随后他又连珠炮似的说,“他是在这儿被打中的,呃?就站在你的位置上,背靠着栅栏,开枪的人站在这儿。”他走过去站在汤姆跟前,一手举到胸前,食指瞄准。“打中以后,迈尔斯往后一退,翻过栅栏,往下滚,滚到被石头挡住为止,是这么回事吧?”

“是这么回事。”汤姆皱起了眉头,慢条斯理回答说。“子弹把他外衣都烧焦了。”

“谁发现他的?”

“巡逻的,叫西林,他从布什街那头过来,刚走到这儿,一辆汽车拐弯,开了前灯,照亮这儿,他见栅栏顶上坏了,就走过来看看,却发现了他。”

“那辆拐弯的车是怎么回事?”

“屁事也没有,山姆。西林完全没注意那车。当时也不知道出了事。他说他从鲍威尔街[7]一路走过来,路上没遇见从这边去的人,有的话他准能看见。要知道唯一的出路就是从斯托克顿街广告牌下出去。可没人那么走道啊。雾气把地面弄得湿透了,地上留下的痕迹只有两处,一处是迈尔斯一路滑下去的地方;一处是这把枪扔下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