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pter 18 锤子杀手再现身(第2/3页)

不知怎么的,我首先认为这是幽灵的杰作;他在博客里说过,他要采取行动。眼下卡米拉死了,被人砸成肉泥。可这对我有什么影响?除了迫使我做几个悲伤的表情,说几句伤心难过的场面话,我根本无动于衷。

这么说是别的事儿,无关我个人利害冲突的事儿——不过依然引起了黑夜行者的注意。这表示情况远非伪造几个标准化表情那么简单。这意味着有事儿偏离了正轨,某个藏匿在暗处的家伙发出了极端挑衅,表示无论卡米拉遇到了什么事儿,真相都远非看起来那样——反过来说这是一种征兆,由于某种原因,眼下征兆尚不明了,德克斯特需格外注意。

可为什么?黑夜行者为什么会对此事反应剧烈,做出超过临时起兴的举动?德克斯特不过会因此一时蒙羞,卡米拉也不过是我的一位同事。

我试着屏蔽文斯恼人的废话与宣泄的感情,暂时专注于眼前的事实。德博拉确定她抓对人了。德博拉十分擅长自己所做的事儿。因此,要么是德博拉犯了不同寻常的大错,要么——

“模仿案。”我打断文斯倾倒而出的胡言乱语。

他眨眨眼,忽然瞪大的眼睛看起来似乎有些湿润。“德克斯特,”他说,“过去从未有过类似的‘锤子杀手’,一次都没有——现在你觉得这种家伙有两个?”

“没错,”我说,“肯定没错。”

他用力摇摇头。“不,不可能。不——就是不可能。我是说,我知道她是你妹妹;你得护着她,但是,嘿……”他说。

黑夜行者的要塞深处传来更强烈的咕噜声,打断文斯不得要领的口水话。爬行动物的逻辑越发笃定,我知道我没想错。只是依然不明白警报为何拉响——是什么在威胁我无可取代的宝贵灵魂?黑夜行者几乎从没错过,它的警报清楚明确。有人仿造了“锤子杀手”的杀人手法,然而除去琐碎的道德问题与版权纠纷,依然有哪里不太对劲儿;这威胁离我太近,直奔暗黑巢穴的城垛,令我很不舒服。明明只需理性地模仿人类的悲伤情感,可我却莫名感到深深的不安。难道整个世界都在试图抓我?难道生活的新模式真是如此?

随后几个小时什么都没发生,我这才放松了点儿。有人在警察局总部附近的一家大型超市停车场的角落里发现了卡米拉的尸体。她的尸体被弃于车内。许多警察下班回家时都会去那家超市逛逛,卡米拉自然也可能去。后座的地面上散落着三个印有超市标志的塑料购物袋,袋子上方的座椅上堆着卡米拉的尸体。与另外两名受害人相同,凶手残忍地击碎了她身上每一块骨头与关节,直到看不出身体原本的形状。

可那辆车不是警车,甚至不是卡米拉的车。那是一辆车龄5年的雪佛兰英帕拉,车主是超市员工,名叫娜塔莉·布朗伯格。目前为止布朗伯格女士没有告诉警方太多内容,主要因为自从发现卡米拉那刻起,她便一直尖叫、哭泣不停,最后不得不给她注射大量镇静剂。

我和文斯慢慢调查了英帕拉附近区域。我越来越确定这是另一个人的杰作。卡米拉的尸体一半儿摊在椅子上,一半儿垂在椅子下,而前两名受害者的安置手法则明显更为小心谨慎。还有一个小地方不符合先前的杀人模式,同时也让我看得更加真切。

我算不上钝器伤领域的专家,可卡米拉所受创伤明显与另外两位看起来不太一样;贡特尔与克莱因的创伤面,一眼便可看出是锤子所为,而卡米拉的则有一个浅浅的曲痕,一个轻微凹陷的轮廓,仿佛凶器是圆的而不是平的,一个类似棍子的东西,或者暗榫,或者……或者棒球棍?或许某个不善处理情绪的前小联盟棒球运动员就潜伏在附近?

我认真想了想,似乎有理有据——除了一小点:伯尼·伊兰为什么要杀卡米拉·菲格?就算出于某种理由,他真的想杀她,但为什么要选择这种恶心且麻烦的方法?这些理由根本无法叠加到一起,我正在纵身跳进偏执中。有人在追赶我并不表示那人就会这么做。荒谬至极。

我绕汽车检查一番,希望通过手中的蓝星试剂找到飞溅的血迹。在英帕拉所在车位与隔壁车位之间的白线上,我发现一道非常浅的血痕,出自一只跑鞋的鞋尖。虽然尚未确定,但车内没找到卷饼包装纸。不过尸体所在座椅上有一大块血斑,卡米拉头部左侧遭受重创,流了点儿血。头部创伤可说是臭名昭著的井喷口——可这个伤口只滴了几滴在座椅上,说明她在别处遇害,之后迅速被凶手搬到这里。凶手或许将车停在英帕拉附近,然后迅速抬出尸体,放入英帕拉后座。我猜方才发现的半个脚印的血痕就是头部创伤流出的血留下的。

另外,卡米拉的手臂上也有一个小伤口,前臂骨骼直接穿破皮肤捅了出来。那里的出血状况不如头部的严重,但在我看来同样事关重大。另外两名受害者都没出过血,这个却出了两次。尽管算不上足以执行逮捕的证据,可这对我来说非常重要。作为执法部门负责任的成年人,我立刻向案件负责警探胡德报告了我的发现。

胡德警探块头很大,额头很低,智商更低,永远在恶意瞥视他人,还喜欢对嫌疑人进行羞辱、殴打、性骚扰,以“鼓励”他们讲话。这会儿他正站在离英帕拉车主几英尺外的地方,耐心等待镇静剂稍微发挥作用,这样她才不会继续尖叫,还能听懂他的问题。他抱臂盯着车主,表情十分骇人。倘若布朗伯格女士探头看见他正盯着自己,恐怕还得再打一针。

我曾与胡德共事,对他略知一二,所以我装作很熟似的走过去,带着亲密的直接态度走近他。“嗨,理查德。”我说。后者猛抬头看向我,脸色又黑一层。

“你想干吗?”他问,丝毫没打算配合我亲昵的语气。事实上,他听起来几乎充满敌意。

我发现自己偶尔会误判身边的处境,继而用错短语或表情;我现在明显就弄错了。调整并挑选一个新表情总要花些时间,尤其在我不确定自己做错什么的时候。可我又不能茫然地凝视他,长时间不说话,于是我尽我所能说出两句客套话。“呃,”我说,“就是,你知道——”

“你知道?”他低劣地模仿我的口吻说道,“你想听听我知道些什么是吗,没把儿的?”

其实我不想听;胡德的智商估计也就小学三年级的水平,色情领域除外,然而我对那方面的事儿又不感兴趣。可眼下说“不”似乎不太明智,结果对方根本并没有等我回答。

“我只知道,你那位不着调的好莱坞妹妹拉床上了,”他随意吐出一串根本没有意义的描述,还重复了一遍。“她他妈拉床上了。”他再次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