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 准男爵之死 第四章

快要到教堂的时候,他才把自己的思绪扭转回到当下。马辛厄姆为了他,在开车的路上默不作声,仿佛意识到自己的上司很需要了解情况和发现真相之间的这段间隙。而且他也不需要问路。像往常一样,在出发之前他就已经查好了路线。他们正走在哈罗路上,刚刚经过圣玛丽医院结构复杂的建筑,突然之间,圣马修教堂的钟楼就出现在了他们视线的左侧。那纵横交错的石砖和高耸的拱形玻璃,还有镀铜的半圆塔顶,都让达格利什想起他孩提时辛辛苦苦搭建起来的砖塔,一块砖堆到另一块砖上时摇摇晃晃,直到它们发出一声巨响,塌倒在托儿所的地板上。他感觉这座建筑也摇摇欲坠,就在他凝视的同时,他也有些期望塔楼会突然弯曲,歪斜。马辛厄姆没有开口,在下一个路口左转,开进了一条窄路,路的两边都是一排小房子。这些小房子长得一模一样,有着小小的天窗、狭窄的门廊和方形的侧厅,但是在这条路两边略显突兀。有几座房子看起来像是有多人共住:凌乱的草坪、脱落的漆皮和鬼鬼祟祟拉起来的窗帘。但是紧随其后的则是一排明亮的、希望表现体面的方形小房子。新漆过的大门和马车灯,偶尔还会出现一个吊篮,前花园铺了路以供停车。道路的尽头就是庞大的教堂,那由被烟熏黑的砖瓦堆叠起来的围墙高耸,看起来年久失修,一如它和周围这种狭小自足的环境的不相称。

大到可以作为一所大教堂正门的高大的北门已经关上。在它旁边,有一块已经落满尘垢的木板,上面写着教区神父的姓名和地址,以及布道的时间安排,但是没有任何能够证明这扇门曾经敞开过的证据。他们沿着教堂南墙和运河护栏之间的柏油马路慢慢往坡下开,但是仍然没有人烟。很明显,这里发生了一起谋杀案的消息还没有传开。南面的门廊前只停了两辆车。他猜其中一辆是属于罗宾斯警长的,另外一辆红色的都市应该就是凯特·米斯金的。对于她比他们来得早,他丝毫不感到吃惊。马辛厄姆还没来得及按门铃,她就打开了门,浅棕色的刘海下有着一张棱角分明的秀丽脸庞。她穿着休闲又优雅的衬衫、宽松裤和紧身皮衣,仿佛刚从乡村散步回来。她说:“督察向您问好,警司大人。他得赶回警局,在皇家橡树发生了一起谋杀案。罗宾斯警长和我一来他就走了。如果你还有什么需要他的,他中午之后都有空。尸体就在这儿了,总警司。他们管那个房间叫作小礼拜堂。”

格林·摩根通常都不会破坏现场。作为一个男人和一个探长,摩根都让达格利什十分尊重,但是他也很庆幸由于工作需要、处事圆滑,或者二者兼具,摩根离开了。这位经验老到的探长不可能会欢迎新成立的C1小分队派来的总警司干涉自己地盘,不用去安抚、劝慰他实在是让人松了一口气。

凯特·米斯金推开了左侧的第一道门后站在一旁,等待达格利什和马辛厄姆走进去。小礼拜堂里像电影布景一样,灯光过于明亮。在日光灯的强烈照射下,整个怪异的场景看起来都是那么不真实。博洛尼四肢摊开的尸体和被割断的喉咙、凝结的血块,像断了线的木偶一样无力倚着墙的流浪汉。这场景就像是一出用力过度,太过矫饰的“大吉尼奥尔” [2] 恐怖舞台剧,让人觉得不可置信。达格利什几乎没有看博洛尼的尸体,而是在地毯上腾挪,来到哈利·麦克身边,蹲了下来。他没有转头,问道:“沃顿小姐发现尸体的时候,灯就是亮着的吗?”

“走廊里的灯没有开,警司大人。但是她说屋里的灯是开着的。那个男孩也确认了这一点。”

“他们现在在哪里?”

“在教堂里,总警司。巴恩斯神父和他们在一起。”

“你跟他们谈谈,好吗,约翰?告诉他们我一腾出时间就会去找他们了解情况。然后试着联系一下男孩的母亲。我们应该尽快让他远离这个地方。然后你再回来找我。”

死去的哈利看起来和他活着的时候一样无精打采。如果不是胸前有一大摊血,他看起来只是睡着了。他双腿伸直,脑袋向前耷拉,羊毛帽子斜搭在右眼上。达格利什把手放在死者下巴上,轻轻将他的头抬起。他有一种感觉,这颗脑袋会从身体上脱落下来,然后滚到他的手中。他看到了想要看到的:喉咙上的一道大口子,明显是从左边一直划到右边,从气管一直切到了颈椎。早就已经出现了尸僵,皮肤冰冷,并且因为尸体开始僵硬,汗毛孔附近的竖毛肌开始收缩,起了很多鸡皮疙瘩。不管哈利·麦克是由于一连串的偶然因素还是因为个人意愿来到了这个地方,他的死因是没有任何疑问的。

他穿着一条老旧的格子裤,过于肥大宽松,就像小丑穿的裤子,裤脚还用绳子系了起来。再往上看,可以看出他在血污之下穿了一件针织条纹套头衫,里面是一件海军套衫。一件散发恶臭的格子夹克衫因为沾满污垢,已经开始发硬了,纽扣没有扣着,左前襟敞开。达格利什小心翼翼地用手指把衣服撩起来,留心只触碰布料的最边角,看到在衣服底下的地毯上有道两厘米左右的血迹,右侧比左侧颜色更深。他凑得更近,觉得自己能看到夹克衫的口袋上大概也有这么大的一块血迹,但是夹克衫太脏了,他也没法确定是不是血污。尽管如此,地毯上的血迹已经是明确无误的了。哈利倒下之前,凶器上肯定有一滴或者更多的血流下来或者溅了出来,当尸体被拽到墙边的时候,血滴也因此被涂抹在地毯上。但是这会是谁的血?如果事后证明这是哈利的血,这个发现的意义就不大。但假设这是博洛尼的血,意味着什么?达格利什对法医的姗姗来迟感到不耐烦,但是他知道现在还不能指望得到答案,反正不能马上得到。两个受害者的血液在尸检时都会被提取抽样,但是至少要等三天,他才有可能收到分析结果。

他不确定是出于什么样的冲动让他首先来到哈利·麦克身边。但是当下他又小心地穿过地毯,来到床边,静静地站在那里,低头看向博洛尼的尸体。即使是在他15岁站在他已经过世的母亲的床边时,他都没有想到过“再见”这二字,更别提说出来了。你不可能跟已经不在了的人说话。他想:我们可以让任何事物都变得庸俗,但这个就不行。尽管对于他那有些过度敏感的嗅觉而言,僵硬丑陋的尸体已经开始散发出腐烂初期的那种酸甜的臭味,但是它依然有一种无法剥夺的尊严感,因为这曾经也是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