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奎因父子推测案情(第2/4页)

“如果是这样的话,至少在第二天早上九点前,他不可能逃走。商店九点开门营业,这时,他可以装成一名早到的顾客离开商店。”

“那么,他为什么又不嫌麻烦地将尸体藏进橱窗里,以防止她在正午前被人发现呢?他为什么那么做?”警官问,“如果九点时他能离开商店,再说他还有事要办,那他为什么不能当时就去办事呢?他根本不用担心尸体会被发现,因为九点后他可以立刻去办该办的事。”

“确实如此。”因为激动,埃勒里的声音听着有些尖锐,“如果九点时他能出去,并且能一直在外面待着,那么他根本没理由推迟尸体被发现的时间。”

“但是,埃勒里,”警官反驳道,“他确实推迟了发现尸体的时间!除非——”他像是突然悟出了什么。

“非常正确。”埃勒里严肃地说,“如果我们的凶手和商店有着某种联系,那么,一旦东窗事发,而他不在场,人们肯定会注意到他的缺席,或者至少有这个危险。所以,他把尸体藏到了一个在正午前绝不会被人发现的地方,这样,他就可以在早上找个机会溜出去,办他该办的事

“当然了,还有别的问题。凶手是否事先就计划好了在杀害弗伦奇夫人后,把尸体藏在橱窗里?这一直就是个悬而未决的问题。我倒觉得,场所的转换并非是在作案前就计划好的。因为一般情况下,每天早上十点左右才有人去寓所。韦弗有他自己的办公室,而弗伦奇直到十点后才来。因此,凶手在制定原始计划时,一定是想在寓所作案后,把尸体留在那儿。这么说吧,他可以在九点时离开商店,十点前赶回来,时间充裕得很。只要能在尸体被发现前干完早上的罪恶勾当,他就平安无事了。

“但在进入寓所后,或可能是在行凶后,他看到了一样东西,这使他意识到必须把尸体移到橱窗里。”埃勒里停了停,“书房的办公桌上放了一份蓝色备忘录文件。整个周一下午,它都在桌上搁着,而且韦弗发誓说,周一晚上他下班时,把它留在桌上了。而周二早上,它还在原地搁着。因此,凶手肯定看到它了。备忘录上写明了韦弗周二早上九点到寓所! 这是一份会议通知,一份简简单单的备忘录,但它却令凶手惊恐万分。尽管我们目前还不知道他早上必须去办什么事,但如果九点时有人进寓所,那他就不可能有机会去办他该办的事,而这事显然又是非办不可的。因此,他把尸体移到了橱窗里,其他的事也就接踵而至了。明白啦?”

“听着似乎是天衣无缝。”警官不情愿地咕哝了一句,但眼中却流露出极大的兴致。

“有件非常重要的事必须立刻去办。”埃勒里若有所思地补充道,“不论凶手是谁,他昨天下午都未曾在下班后躲在店里,这点是毋庸置疑的。我告诉你为什么。我们通过时间登记表调查了所有与此案有关的人。登记表上记录了每个人的下班时间。除韦弗和图书部经理——那个斯普林格外,所有调查对象看来都是在五点半之前离开的。而且也确实有人看到那两人离开了商店,所以,他们显然不可能躲在店里伺机作案。你应该还记得表上的那些名字吧?尽管像佐恩、马奇班克斯、莱弗里这样的人离店时不用签名登记,但有人负责登记他们的姓名和离开时间,昨天就是这样。既然所有人都离开了商店,那么凶手肯定是通过余下的另一条途径——三十九街上的货仓门进入商店的。无论如何,这么做更符合逻辑。因为这样一来,他既可以证明自己那天夜里不在犯罪现场,同时,又仍可以在十一点到十一点半之间从货物入口处溜进店里。”

“我们还得再查查那天晚上每个人的行踪。”警官悲叹道,“忙不完的活儿。”

“而且还可能一无所获。不过我也认为有这个必要,而且应该尽快开始。

“唉!”埃勒里苦笑了一下,“这案子真是错综复杂。”他抱歉般地说道,转换了思路,“比如——威妮弗雷德为什么要去商店?这就是个谜。她告诉奥弗莱厄蒂她要去寓所,她是否在撒谎?当然了,夜班员确实看见她进了电梯,而且我们还掌握了她在寓所逗留的确凿证据,因此完全可以假设她去了六楼的寓所。再说了,她还可能去哪儿呢?橱窗吗?简直太荒谬了!不,我们还是假设她直接去了六楼的寓所吧。”

“也许玛丽昂•弗伦奇的围巾当时已经在橱窗里了,出于某种不明原因,弗伦奇夫人希望把它取回来。”警官苦笑着建议道。

“那你可就想错了。”埃勒里反击道,“尽管玛丽昂这姑娘有些神秘,但我敢肯定,围巾这件事绝对与案子无关!不过,我有一个想法。威妮弗雷德是否和某人约好了在店里的寓所会面?假如这是一件非常神秘的事——在一个无人的百货店里与人神秘会面之类的——那我们完全可以假定:被谋杀的女人是抱着某一特定的目的来见某个人的。如果是这样的话,她是否知道其同伙——事实证明也就是杀害她的凶手——怪异的入店方式?或许她以为他会像她那样从惯用的夜间入口进店?她显然不知道他将以何种方式进店,而且也不指望他会从夜间入口进来,因为她没向奥弗莱厄蒂说起另外一人。如果她没什么需要隐瞒,她完全可以告诉奥弗莱厄蒂一声,但她没这么做,却反而制造一种假象,让他觉得她肯定是来寓所取东西的。这么看来,她肯定是在干什么见不得人的事,而且肯定知道她的同伙会采取神秘的预防措施,以保证自己不被发现——她根本就未加防范,而且是心甘情愿地卷入这桩事中的。

“这个同伙会是伯尼斯或玛丽昂吗?从表面上看,我们有理由相信可能是伯尼斯。‘本克’纸牌、伯尼斯的烟、伯尼斯的鞋帽——最后这两件东西非常重要,同时也令人胆战心惊。另一方面,我们再看看和伯尼斯有关的一些侧面事实吧。

“我们已经认定:凶手拿走了弗伦奇夫人的寓所钥匙。我们可能首先想到这是伯尼斯干的,因为她那天下午出去时没带钥匙——实际上,她不可能带着自己的钥匙,因为我们今天刚在她的衣橱里找到它。是的,如果伯尼斯昨夜在寓所,那她有可能把她母亲的钥匙拿走。但她昨夜在店里吗?

“该是咱们抓住那个幽灵的时候了。”埃勒里的表情有些古怪,“伯尼斯昨夜并不在弗伦奇百货商店。也许我现在该说伯尼斯不是杀母凶手。首先,尽管有‘本克’纸牌为证,而且伯尼斯和她母亲是一对牌迷也是众所周知的事,但烟灰缸里的烟蒂却暴露了问题,有人栽赃陷害伯尼斯。吸毒狂伯尼斯抽她的‘公爵夫人’香烟时,从来都是只抽三分之一就掐掉了,这一点绝对是毫无疑问的。但我们在寓所发现的那些烟头却都无一例外地抽得非常仔细,几乎就只剩下了烟嘴。这也太不寻常了,没法使人不产生怀疑。如果只有一两支烟抽成了那样,那也可以理解,但十几支烟竟然都是那样!这可说不通,爸爸。所以,牌桌上的那些烟不是伯尼斯抽的。如果她没抽那些烟,那么显然是有人做了手脚,企图引起我们对失踪姑娘的怀疑。另外,还有那个据称是由伯尼斯打给霍滕斯•昂德希尔的电话。可疑,爸——太可疑了!不,伯尼斯不会那么蠢,她不会忘记钥匙已经丢了。有人急需得到她的钥匙,甚至不惜冒险打电话询问,而且还打算派人来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