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章 来时之路(第2/5页)

“可是,假设是这样的,”法官十分困惑,“我还是不明白——”

“结论还不明显吗?”埃勒里叫道,“如果凶手一开始穿着泳衣,或者泳衣和浴袍,甚至只披了件浴袍,逃走时他都不需要马尔科的衣服。但我刚才已经证明了,他确实需要马尔科的衣服逃走。由此一来,我便得出结论,凶手赶到凶案现场时,并未穿着泳衣或浴袍。”

“可这就意味着——”老绅士震惊地说道。

埃勒里则十分冷静。“没错,这就意味着他一开始什么都没穿。换句话说,往马尔科头上敲那么一下,以及偷走他的衣服时,凶手就像刚出生的婴儿一样,一丝不挂。”

两位男士都沉默着,只有杜森伯格隆隆有力的引擎声在轰鸣。

过了半晌,法官才幽幽地说:“我懂了,从全身赤裸的约翰·马尔科可以直接推断出凶手全身赤裸。非常聪明,真是非常聪明!继续吧,孩子,这可真是不寻常啊。”

埃勒里却一脸茫然,他累坏了。真他妈的是个假期!他心想,但还是顽强地说了下去:“既然凶手是光着身子来的,那么随之而来的问题自然是:他从哪里来?这是整个推理最简单的部分。很显然,他不可能光着身子从屋里来,自然也不可能从公路来,赤裸的他只能从第三条路径而来:海。”

麦克林法官放下跷起的长腿,转过头来盯着埃勒里,直截了当地说:“嗯,我们似乎发现了一个完美之人的弱点。我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你说凶手是从海上来的,可是我记得就在星期天,你一口咬定说凶手绝不可能从海上来!”

埃勒里的脸刷地红了。“继续啊,尽情地羞辱我吧。你该记得昨晚我曾承认之前的推理犯了个严重的错误。没错,我如此‘证明’过,此事将成为我心中永远的纪念碑,时刻提醒我思考不周。这只能说明所有推论都有可能出错,我们只能期盼——这是整桩谜案中最要命的失误。你应当还记得,当时我的‘证明’基于两点事实:第一,马尔科在遇袭前正在露台上写一封非常私密的信,信上写明是凌晨一点,且提到他独自一人,谋杀肯定发生在这之后。既然谋杀发生在之后,也就是说凶手是凌晨一点之后出现的。而凌晨一点时潮汐已退,露出了十八英尺以上的沙滩,没有足迹。因此,我认定凶手不可能来自海上,而是来自内陆,走小路过来的。这么说你能明白为什么我会犯错了吧?”

“坦白说,并不清楚。”

埃勒里叹道:“很简单,就是个小把戏。我一直没看出来,直到最后一条线索证明之前的推理可能是错的,我才从头检查了一遍。错误的原因很简单,就是我信了马尔科的话:凌晨一点,他独自一人在露台。他说他独自一人;但事实上——尽管他并没有说谎,也没任何理由说谎——并非如此。他只是认为自己独自一人罢了!两种情况——他认为自己独自一人,以及他的确独自一人——导致了同一种结果:他坐下来写一封私人信函。而我则笨到没把另一种可能性考虑到。”

“老天!”

“现在很明白了,我的第一次‘证明’错了。如果仅仅只是他以为自己一个人,但实际上他写信时并非一个人;换句话说,马尔科不是先到露台的人,凶手更早过来,在某处埋伏了起来,马尔科并不知道。”

“躲在哪儿呢?”

“当然是那两个巨大的西班牙壶中的一个的后面,这是最有可能的地方。和人一样高大,很方便躲藏。还有,你应该还记得,敲昏马尔科的凶器是一尊哥伦布雕像,原本放在岩壁上的壁龛里,靠近一千零一夜酒壶中的一个。马尔科坐在那儿写信时,凶手可以轻易地够到雕像,抓在手上,轻手轻脚地——而且光脚丫子——潜到马尔科身后,往他漂亮却愚蠢的脑袋上来一下。接着,他将原本绕在自己脖子、手腕或脚踝上的绳子取下来,套上昏迷的马尔科的脖子。以绳索作为凶器——相较于其他较正统的杀人凶器——也是凶手来自海上的另一个佐证。绳索不会妨碍你游泳;它很轻,而且不像枪那样怕水;刀子携带起来太麻烦,游泳时你可能得咬在口中,这会导致换气困难。当然啦,最后的这层推论不那么重要,重要的是,整个推论的每个细节都符合已知事实。”

“但沙滩,我的孩子,”法官高声抗议,“上面没有足迹!那么,他是如何——”

“你之前可聪明多了。”埃勒里幽幽地说,“如果凶手先到露台,那他可以在凌晨一点之前的任何时间来,赶在退潮之前,趁还没露出十八英尺沙滩之前来。”

“可是那张字条,”老绅士顽固地反驳,“他不太可能来得太早。那张假字条约马尔科一点到露台,凶手为什么选这个时间,然后自己不得不早早过来?他可以直接把时间约在——”

埃勒里叹口气:“字条上写了一点吗?”

“当然!”

“哦,不,别这么快下定论。如果你认真回忆一下,那张用打字机打出来的字条,数字‘1’后面缺了一小块。那是个不幸的意外,我亲爱的法官,正确的数字应该是‘12’,数字‘2’被撕掉了。”

“哦,可你怎么知道一定是‘12’?”

“肯定是。如果是‘10’或‘11’,马尔科绝不可能打桥牌打到十一点半才离席,他肯定会早早结束,好去赴约。因此,约会时间必然在十一点半以后不久——那就是十二点啦。”

“我懂了,真懂了,”法官低声说,“库莫尔太倒霉了。库莫尔在快到午夜时来到露台,他想很快就能等到马尔科了。我猜,他一定是裸泳的,肢体不受束缚;另一方面,他肯定觉得少穿点就会少留下些线索。但他没想到马尔科被戈弗里太太缠住了足足一小时。你试着想一想,夜半时分,没穿衣服待在海边整整一个小时!”

“从库莫尔的角度来看,痛苦还不只这些。”埃勒里干巴巴地说,“很显然你还没抓到问题的关键。这意料之外的一小时,正是导致他必须取走衣物的主因!如果马尔科准时到,我们将完全找不到一丝指向库莫尔的线索。”

“我又听不懂了。”法官没好气地说。

“你还没发现吗,”埃勒里解释道,“凶手必须考虑潮汐问题。如果他在十二点之前来,那时水面仍很高——差不多在最高点,他可以直接从水里走上石阶,来到露台。沙滩上绝对不会留下脚印。如果马尔科准时到,他可以杀人后循原路回海里——仍旧不会留下足迹。因为海水仍在涨潮状态——杀人也就一两分钟时间——他可以不踩露出的沙滩,直接跳进海里。可他却被迫在露台上绝望地守候,眼睁睁地看着潮水退去;沙滩越来越宽,越来越宽,马尔科却仍不见踪影。是的,是的,对库莫尔而言真的很痛苦。他选择了等候,并利用等候的时间重新规划,想新的脱逃方式和路线。我猜他觉得自己很难找到同样的机会让马尔科入瓮,神不知鬼不觉地宰了他。之所以生出拿走马尔科的衣服这个灵感,一定源于他知道自己的身材和马尔科的很接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