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廉·威尔逊(第4/6页)

无所事事地在家里过了几个月之后,我成了伊顿公学的一名学生。对于在布兰斯比博士那所学校里发生的事,那短短的几个月已足以淡化我的记忆,或至少使我回忆时的心情发生了实质性的变化。那出戏的真相(悲剧情节)已不复存在。我这下能有时间来怀疑当时我的意识是否清楚,而且每每忆及那事我都忍不住惊叹世人是多么容易轻信,并暗暗讥笑我天生具有的想象力竟如此活跃。这种怀疑也不可能被我在伊顿公学所过的那种生活抹掉。我一到伊顿就那么迫不及待,那么不顾一切地投入的轻率而放荡的生活,就像旋涡一样卷走了一切,只剩下过去生活的沉渣,所有具体的或重要的印象很快就被淹没,脑子里只剩下对往日生活的最轻淡的记忆。

但是我此刻并不想回顾我无耻放荡的历程,一种巧妙地躲过了校方监督的藐视法律的放荡。三年的放浪形骸使我一无所获,只是根深蒂固地染上了各种恶习,此外就是身材有点异乎寻常地长高。一次在散漫浪荡了一星期之后,我又邀了一伙最不拘形迹的同学到我的房间偷偷举行酒宴。我们很晚才相聚,因为我们打算痛快地玩个通宵。夜宴上有的是酒,也不乏别的刺激,也许还有更危险的诱惑;所以当东方已经显露出黎明的曙光,我们的纵酒狂欢才正值高潮。玩牌醉酒早已使我满脸通红,当我正用亵渎的语言坚持要与人干一杯时,我突然注意到房门被人猛地推开了一半,接着从门外传来一个仆人急切的声音。他说有人正在门厅等着要同我谈话,而且显然迫不及待。

当时酒已使我异常兴奋,那冷不防的打扰非但没让我吃惊,反而令我感到高兴。我歪歪斜斜地出了房间,没走几步就到了那座建筑的门厅。又矮又小的门厅里没有点灯,而除了从半圆形窗户透进的朦胧曙光,没有任何灯光能照到那里。当我走到门边时,我看见一个年轻人的身影,他的个子与我不相上下,他身上那件式样新颖的白色克什米尔羊绒晨衣也同我当时穿的那件一样。微弱的曙光使我看到了这些,但却没容我看清他的脸。我一进屋他就大步跨到我跟前,十分性急地抓住我一条胳膊,凑到我耳边低声说出几个字眼“威廉·威尔逊”。

我一下子完全清醒过来。

陌生人那番举动的方式,他迎着曙光伸到我眼前的手指颤抖的那种方式,使我心中充满了极度的惊讶;但真正使我感到震动的还不是那种方式,而是那个独特、低沉而嘶哑的声音里所包含的告诫;尤其是他用悄声细语发出那几个简单而熟悉的音节时所有的特征、声调和语调,像一股电流使我的灵魂猛然一震,许许多多的往事随之涌上心头。不待我回过神来,他已悄然离去。

虽说这一事件并非没有对我纷乱的想象力造成强烈的影响,但那种强烈毕竟是短暂的。我的确花了几个星期来认真调查,或者说我被裹进了一片东猜西想的云中。我并不想假装没认出那个人,那个如此穷追不舍地来对我进行干涉、用他拐弯抹角的忠告来搅扰我的怪人。但这个威尔逊究竟是谁?他是干什么的?他从哪儿来?他打算做什么?对这一连串问题我都找不到答案,只查明他家突遭变故,使他在我逃离布兰斯比博士那所学校的当天下午也离开了那所学校。但很快我就不再去想那个问题,而一门心思只想着要去牛津大学。不久我果然到了那里。我父母毫无计划的虚荣心为我提供了全套必需品和固定的年金,这使我能随心所欲地沉迷于我已经那么习惯的花天酒地的生活,使我能同大不列颠那帮最趾高气扬的豪门子弟攀比阔气。

那笔供我寻欢作乐的本钱使我忘乎所以,我与生俱来的脾性更是变本加厉,在我疯狂的醉生梦死之中,我甚至不顾最起码的礼仪规范。但我没有理由停下来细述我的骄奢淫逸。我只需说在所有的浪荡子中,我比希律王还荒淫无耻,而若要为那些数不清的新奇的放荡行为命名,那在当时欧洲最荒淫的大学那串长长的恶行目录上,我加上的条目可真不算少。

然而几乎令人难以置信,正是在那所大学里,我堕落得完全失去了绅士风度,竟去钻研职业赌棍那套最令人作呕的技艺,而一旦精通了那种卑鄙的伎俩,我便常常在一些缺心眼儿的同学中玩弄,以此增加我本来已经够多的收入。不过事实就是如此。我那种有悖于所有男子汉精神和高尚情操的弥天大罪无疑证明了我犯罪时肆无忌惮的主要原因(假若不是唯一原因)。事实上在我那帮最放荡的同伙之中,有谁不宁愿说自己头晕眼花,也不肯怀疑威尔逊有那种品行,那个快活的、坦率的、慷慨的威廉·威尔逊,那个牛津大学最高贵、最大度的自费生。他的放荡(他的追随者说)不过是年轻人奇思异想的放纵,他的错误不过是无与伦比的任性,他最狠毒的恶行也只不过是一种轻率而冒昧的过火行为?我就那样一帆风顺地鬼混了两年,这时学校里来了一位叫格伦迪宁的青年,一个新生的贵族暴发户,据说他与希罗德·阿蒂库斯[3]一样富有,钱财也一样来得容易。我不久就发现他缺乏心计,当然就把他作为了我显示技艺的合适对象。我常常约他玩牌,并用赌棍的惯用伎俩设法让他赢了一笔可观的数目,欲擒故纵地诱他上我的圈套。最后当我的计划成熟之时,我(抱着与他决战的企图)约他到自费生普雷斯顿先生的房间聚会,普雷斯顿与我俩都是朋友,但公正地说他对我的阴谋毫无察觉。为了让那出骗局更加逼真,我还设法邀请了另外八九名同学,我早就精心策划好玩牌之事要显得是被偶然提到,而且要让我所期待的那个受骗上当者自己提出。我简单布置好这件邪恶勾当,该玩的花招伎俩无一遗漏,而那些如出一辙的花招伎俩是那么司空见惯,以至于唯一值得惊奇的就是为何还有人会稀里糊涂地上当。

我们的牌局一直延续到深夜,我终于达到了与格伦迪宁单独交手的目的。我们所玩的也是我拿手的二人对局。其他人对我俩下的大额赌注很感兴趣,纷纷抛下他们自己的牌围拢来观战。那位暴发户早在上半夜就中了我的圈套,被劝着哄着喝了不少的酒,现在他洗牌、发牌,或玩牌的动作中都透出一种极度紧张,而我认为他的紧张并不全是因为酒醉的缘故。转眼工夫他就欠下了我一大笔赌账,这时他喝了一大口红葡萄酒,然后完全按照我冷静的预料提出将我们本来已大得惊人的赌注再翻一番。我装出一副不情愿的样子,直到我的再三不肯惹得他出言不逊,我才以一种赌气的姿态依从了他的提议。这结果当然只能证明他已经完全掉进了我设下的陷阱。在其后不到一个小时的时间内,他的赌债又翻了四番。酒在他脸上泛起的红潮早就在慢慢消退,可现在看见他的脸白得吓人仍令我不胜惊讶。我说我不胜惊讶,因为我早就打听到格伦迪宁的钱财不可计量。我想他输掉的那笔钱对他虽然不能说是九牛一毛,但也不会使他伤筋动骨,不至于对他产生那么强烈的影响。他脸色白成那副模样,最合理的解释就是他已经不胜酒力。与其说是出于什么不那么纯洁的动机,不如说是想在朋友们眼里保住我的人格,我正要断然宣布结束那场赌博,这时我身边一些伙伴的表情和格伦迪宁一声绝望的长叹使我突然明白,我已经把他毁到了众人怜悯的地步,毁到了连魔鬼也不忍再伤害他的地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