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色白额马(第2/8页)

“在伊迪丝·巴克斯特快走到马厩的时候,大概不到三十码吧,忽然从暗处走出一个人来,那个人把她叫住。借着昏黄的灯光,巴克斯特看到了那个叫住她的人。他穿着一套灰色的花呢衣服,戴着一顶呢帽,脚上还穿着一双带绑腿的高筒靴,手里拿着一根看起来很沉的圆头手杖,看起来像是个上流社会的绅士。但是,让她印象最深的是,那个人的脸色非常苍白,神情看上去非常紧张。她在想,这个人估计得有三十多岁了。

“‘你可以告诉我这是哪里吗?’他问道,‘如果没看到你的灯光,我可能真的要在这个荒野上过一夜了。’

“‘你现在已经在金斯皮兰的马厩旁边了。’女仆回答道。

“‘啊!真的吗?我的运气真是不错!’他的语气听起来很兴奋,‘我知道每天晚上这里都会住着一个小马倌。这个应该是你给他带过来的晚饭吧。我觉得你不会那么骄傲,甚至连一件新衣服的钱都不屑赚到吧?’说完,这个人从背心的口袋里中掏出一张叠好的纸片,‘请你一定要在今天晚上把这张纸送到那个孩子手中,做好以后,你所得到的钱足够买一件很漂亮的衣服了。’

“看到那个男人认真的样子,伊迪丝表现得很惊讶,她连忙从他的身边跑过去,直接跑到窗下。也许是因为她习惯从窗口为小马倌送饭的缘故吧,这时候,窗户是开着的,亨特正坐在小桌的旁边。伊迪丝正想把陌生人的事情说出来,可是那个男人已经走了过来。

“‘晚安!’陌生人一边从窗外向里探头,一边说道,‘我想要和你谈一谈。’姑娘敢用自己的人格担保,在他说话的时候,她发现那个人手里攥着的一张小纸片露出一个角来。

“‘你到这儿有什么事吗?’小马倌问道。

“‘这件事能让你的口袋里装上一些东西。’陌生人说道,‘你们有两骑马要参加韦塞克斯杯锦标赛,其中一匹是银色白额马,而另一匹是贝阿德。如果你能把准确的消息告诉我,我保证你肯定会得到好处的。据说在五弗隆[2]距离赛马中,贝阿德能够比银色白额马快一百码,你们真的把赌注都押到贝阿德身上了吗?’

“‘这么说,你是个可恨的赛马探子了!’小马倌高声喊道,‘现在我就要让你知道,在金斯皮兰我们用什么办法对付你这样的家伙。’他跑过去把狗放了出来。小女仆赶紧往家跑,但是,她一边跑,一边不断回头看,她看到那个陌生人仍然俯身向窗户里面看。而当亨特带着猎狗跑出来的时侯,那个陌生人已经离开了。亨特带着狗围着马厩绕了一圈,不过,没有发现那个人。”

“等等,”我问道,“小马倌带着狗跑出去的时候,马厩的门有没有锁好?”

“正是这点,华生,你问得太好了!”我的伙伴低声说着,“我觉得这一点很关键,因此,就在昨天,我特意往达特穆尔发了一封电报,目的就是要了解一下这件事。小马倌在离开以前就把门锁得很仔细,而且我可以保证,那扇窗小得根本无法让人通过。

“等另外两个小马倌吃完晚饭回来后,亨特就派人到驯马师那里报信,把事情的经过都告诉了他。斯特雷克得知这件事情后,虽然还不能马上就知道这个陌生人的意图,但是他仍然很惊慌。这件事让他心神不安,因此,当斯特雷克太太在半夜一点钟醒来的时候,她看到她的丈夫正在穿衣服。斯特雷克告诉他的妻子,他非常挂念厩里的马,总觉得心里不踏实,所以准备到马厩去看看是否一切正常。这个时候,外面下起了雨,斯特雷克的妻子看天气不好就不想让他出去,但是斯特雷克不顾妻子的请求,穿上雨衣就出去了。

“早上七点钟的时候,斯特雷克太太一觉醒来,发现丈夫还没回家,就急忙穿好衣服,叫醒了女仆,然后两个人一起去马厩找斯特雷克。等她们赶到马厩的时候,斯特雷克太太看见马厩的门是敞开的,亨特正坐在椅子上,身子缩成了一团,已经完全昏迷了,而厩内的名驹早已不知道去向,驯马师也没了踪影。

“她们急忙把草料棚里睡着的两个小马倌叫醒了,他们两个睡得太沉了,以至于晚上究竟发生了什么都不知道。很明显,亨特是被人用强烈的麻醉剂麻醉了,所以,不管大家怎么叫他,他都没醒过来。因此,两个小马倌和两个妇女只能任由亨特睡在那里了,他们必须得出去找失踪的驯马师和名驹。本来他们认为,驯马师可能是把马拉出去进行晨训去了。于是,他们就爬到房子附近的小山丘上向周围的荒野眺望。不过让人懊恼的是,他们根本没有看到失踪的名驹的一点影子。但是,他们发现了一件东西,这让他们有了一种非常不好的预感。

“在距离马厩大概四分之一英里的地方,在一片金雀花丛中,他们发现了斯特雷克的大衣,在那片荒野附近一个凹陷的地方,找到了遇害的驯马师的尸体。他的头颅已经被砸得粉碎,一眼就能看出是被某种沉重的凶器猛烈击打过。他的大腿上也有伤口,那是一道很整齐的长伤痕,很明显那是被一种特别锐利的凶器割破的。在斯特雷克的右手里还握着一把小刀,整个刀上都凝上了一层血,一看就知道他曾经和攻击他的对手发生过搏斗。在他的左手里握着一条红黑相间的丝领带。女仆一下就认出来,那天晚上到马厩来的陌生人就戴着这样的领带。等亨特恢复知觉以后,他也证明那条领带是那个陌生人的。他认为,一定是那个陌生人站在窗口的时候在咖喱羊肉里放了麻醉药,这样,等他吃完饭以后,就完全失去了知觉,马厩当然也就没人看守了。至于那匹失踪的名驹,人们在山谷底部的泥地上发现了它的脚印,也就是说,当斯特雷克和人搏斗的时候,名驹也在场。不过,那天早晨它就没了踪影,尽管重金悬赏,达特穆尔所有的吉卜赛人也都密切关注,但是仍然没有任何消息。还有一点补充的,就是经过化验证明,在那个小马倌吃剩的晚饭中含有大量的麻醉剂,而同一天晚上斯特雷克家里人也吃了同样的菜,可是没有任何不良的反应。

“整个案件的基本情况就是这样。我向你讲述的这些都是很客观的,抛开了所有的推测。接着,我还想和你讲一下警署对这件事所采取的处理措施。

“负责调查这个案子的格雷戈里是一位非常有能力的警官。如果他再稍微有一点想象力的话,我觉得他的职位远不止是现在这样。他到了案发地点以后,马上找到那个嫌疑犯,并把他逮捕起来。找那个人很容易,因为他就住在我刚才提到的那些小别墅中。他的名字大概叫菲茨罗伊·辛普森。他是一个有着高贵出身并且受过良好教育的人。他在赛马场上曾经挥霍掉许多钱财,现在靠着在伦敦体育俱乐部里做马匹预售员来维持生活。警方检查了他的赌注记录本,最后发现,在星期二的比赛中,他押了五千镑的赌注在银色白额马失败上。被捕以后,辛普森很主动就说出他到达特穆尔是想要打探一下有关金斯皮兰名驹的情况,他也很想知道有关第二名驹德斯巴勒的消息。德斯巴勒由梅普里通马厩的赛拉斯·布朗照管。对那天晚上发生的事,他没有否认,不过他解释说,他根本没有恶意,只是想得到第一手的情报,仅此而已。当警方让他看了那条领带以后,他的脸马上失去了血色,他无法解释他的领带是如何落到被害人手中的。他的衣服还很湿,这说明那天晚上他曾经冒雨外出过,而他手里的那个槟榔木手杖的上端镶着铅头,完全可以看做重重击打驯马师的凶器。但是警方也发现,在辛普森身上没有一点受伤的痕迹,而从斯特雷克刀上的血迹能够判断出,在袭击他的人中,至少有一个凶手的身上应该有刀伤。大体来讲,情况就是这样。华生,听完这些,如果你能给我提供一些建议,我真的非常感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