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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你凭借的只是自己的直觉。这个案子没有其他蹊跷的地方吗?”

“有一个疑点,但光凭这一点并不能说服他们。我的意思是,他们有他手写的遗书、他在心理医生那儿留下的病历,全在那儿摆着,一切都那么符合他们的假定。他就这样被认定为自杀了,在他们拉上尸袋拉链把他抬走之前,就已经认定了。”

“你说的疑点是什么?”

“有两枪。”

“什么意思?”

“我们先离开这儿吧,吃点东西去。”

他发动汽车,在停车场拐了个很大的弯,随即拐上了大街。我们一路向北开去,驶过的街道全是我从未走过的,但我还是大致知道我们在往哪儿走。上路五分钟后,我便等不及要听故事的下一段。

“有两枪是怎么回事?”

“他开了两枪,你知道吗?”

“真的?报纸上可没写这一点。”

“不管什么案子,警方都不会向外界披露全部细节,但是有两枪是千真万确的,我在他家里看到了。埃德娜发现他的尸体后马上给我打了电话,我在重案组到达之前就抵达了现场。现场有一枪打在地板上,另一枪正中咽喉。官方的解释是,第一枪大概是他想看看自己能不能下得了手,就像练习一样,先给自己打打气,之后的第二枪才是他真正了结的时候。但这根本说不通,至少不能说服我。”

“为什么?那对于这两枪你是怎么认为的?”

“我认为第一枪就打进了嘴里,第二枪是为了留下射击残留物。那个凶手包住约翰的手,再拿起枪,对着地板开了一枪,这样约翰的手上就能留下射击残留物。于是案子被定为自杀,就这么结了。”

“但没有人同意你的看法。”

“一个都没有,直到今天,直到你带着这套埃德加·爱伦·坡的推论出现。我去了重案组,把你的情报和推论都告诉了他们。我郑重提醒他们,这个案子被定为自杀是有问题的。现在他们准备重启这个案子,重新调查。明天早上我们就会在1121召开案件启动会。重案组的头儿打算抽调我过去,让我参与调查。”

“这可真是太好了!”

我望着窗外,好半天说不出话。我太兴奋了,事情正按部就班地顺利推进。现在我已经把这两桩发生在两个不同的城市、之前都被认定为自杀的警察死亡案绑在一起了,我推动了两件案子的重启,还找出了案子之间很可能存在的关联。这绝对是个精彩的故事,报道出来一定是个大新闻。而且这些资料就像一枚楔子,拿着它我就可以打入华盛顿的执法基金会,取得那里的研究记录,甚至还可以打进联邦调查局。不过这美梦的前提是,我得抢在警察前头。如果芝加哥或丹佛的警察先联系上了联邦调查局,我最有可能的下场就是被排挤在外,因为他们再也用不着我了。

“为什么?”我大声问道。

“什么为什么?”

“为什么有人要做出这种事?他到底想干什么?”

华盛顿没有回答。他只是驾着车穿行在寒冷的茫茫夜色中。

我们在一家名叫“班房”的酒吧找了个后排的座位吃晚饭,这家酒吧位于第三区分局附近,警察们常来。我们俩都点了当日特价的酱汁烤火鸡,这是适合寒冷天气里吃的好东西。我们吃饭时,华盛顿向我大致透露了重案组调查计划的纲要。他告诉我他所说的一切都不能被引用,如果我想写点什么,只能去找警督要材料,最后也一定是由警督负责领导本案的调查。我出面去要材料是不会有问题的——这个调查正是因为我才得以开展,警督必定愿意跟我谈谈。

华盛顿吃饭的时候习惯把双肘都支在桌子上,看起来就像在保护自己的食物。他时不时在嘴里还塞满食物时就开始跟我说话,不过这是因为他太兴奋了。我也采取了同样的姿势,我得小心翼翼地护住我在调查中的位置,还有我的报道。

“我们会跟丹佛那边的警察一起开工,”华盛顿说,“我们要联手把各自手里掌握的东西都摆出来,看看能发现什么。对了,你跟韦克斯勒通过电话吗?他被你气坏了,小伙子。”

“为什么?”

“你觉得还能因为什么?爱伦·坡、布鲁克斯和芝加哥的这些事,你统统没有告诉他。我觉得你要在那边警察局失去一个可信任的人了,杰克。”

“也许吧。他们那边有什么新发现吗?”

“有,那个公园巡守员。”

“他怎么了?”

“他们为他做了催眠,把他带回事发那天。他说,当他看向车里找那把枪时,看到你哥哥只戴着一只手套。但后来,另一只手套,就是检测出射击残留物的那只,不知怎么又戴回你哥哥手上了。韦克斯勒说他们可以坚定地认定那是一起谋杀案了。”

我点点头,更多是为自己的敏锐感到欣慰,而不是应和华盛顿。“你们跟丹佛警察局都会把案子移交给联邦调查局,对不对?按照你现在说的,这两个案子有关联,而且跨州了。”

“我们还得看看。你得知道,对于跟联邦调查局合作,地方警察可从来不大感兴趣。我们去找他们,他们来了,然后我们就被一脚踢开。每次都是这样,正冲着屁股一脚踢过来。不过恐怕你说对了,到头来很可能只能走上这条路。如果这案子真像我想的那样,也就是你想的那样,联邦调查局终究会来,主持大局什么的。”

我没有告诉华盛顿我正打算去一趟联邦调查局。我知道我必须得第一个赶到那儿。我把餐盘推到一边,看着华盛顿摇摇头,这一系列的发现简直令人难以置信。“你现在对这案子有什么想法?我们这会儿谈论的案子,到底是怎么回事?”

“有几种可能,”华盛顿说道,“其一,我们说的凶手其实是同一个人,他出来杀人,再折回来干掉负责调查案件的警察。”

我点点头,我也是这么想的。

“其二,头一桩凶杀案跟后面的警察遇害案并不相关,凶手只是来到一个城市,等待着,直到发生一桩他看中的或者从电视报道里得知的案子,然后便追踪那位负责调查的警察。”

“有可能。”

“第三种可能就是有两个凶手。这两个城市都是这种情况,其中一个凶手犯下头一桩案子,紧接着第二个凶手跟进,干掉负责的警察。这三种可能性中,我最不喜欢这一个。这里的问题太多了:这两个凶手互相认识吗?他们是联手作案吗?这会扯得非常远。”

“他们应该是认识的,不然第二个凶手怎么知道第一个凶手会去哪里作案?”

“完全正确。现在我们正集中精力分析第一和第二种可能。我们还没决定到底是丹佛方面过来还是我们派人过去,但两边都得了解那个孩子和那个大学生。我们得找找他们之间有什么联系,任何联系都行,只要找着一个,我们就可以从那儿着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