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四章(第2/4页)

我再一次忍俊不住,再一次发自肺腑地笑。四年前,也就是1865年秋天,牙买加有一群黑人攻击了莫兰特湾的法庭。我国派驻在当地的总督埃尔督导部属射杀或绞死四百三十九个黑人,鞭打另外六百个。我们国内有一些天真的自由党人士反对埃尔总督的做法,但狄更斯告诉我他希望对黑人的报复与惩罚再严厉些。“我完全反对,”当时他说,“那种同情黑人——或原住民或魔鬼的政治口水。我认为把非洲土著跟伦敦坎伯韦尔穿着干净衬衫的男人一视同仁,既违反道德也大错特错……”

对于发生在我认识狄更斯之前很久的印度叛乱,狄更斯为当时的英国将军处理叛军的手法喝彩,因为那人将被捕的印度叛乱分子绑在炮口,轰成碎片“送回家”。狄更斯的《荒凉山庄》和其他十几本小说里充斥着对那些白痴传教士的不满,因为他们只关心外国那些棕皮肤黑皮肤人口的困境,不在乎国内善良的英国男男女女与白种小孩面临的问题。

“你是个笨蛋,”6月那个深夜我告诉狄更森,“你的主人也是个笨蛋,竟然认为狄更斯愿意为了东印度水手、印度教徒、中国人和埃及杀人犯出面对付白种人。”

狄更森别扭地笑笑,站起来:“我必须在天亮前把这批文件送到主人手上。”

“不许走。”说着,我举起手枪,直到枪口对准他的脸,“那些该死的手稿你要就拿去,不过你得告诉我该怎么把甲虫弄出我的身体,弄出我的脑袋。”

“等主人命令它离开,或者你死了,它就会离开。”狄更森又露出那种饥渴又兴奋的食人族表情。

“就算我杀害无辜的人也不行吗?”我说。

狄更森的淡色眉毛挑了起来:“那么你也听说了那个祭典的例外条款?很好,柯林斯先生,你可以试试。不保证有效,但你试试无妨。我会自己离开。对了,你不必担心,今晚帮我开门那位小姐明天什么都不会记得。”

说完他头也不回地走了。

狄更森说得没错,凯莉果然不记得他来访的事。隔天早上我问她那个客人的容貌哪一点让她不安时,她用古怪的表情看着我,还说她不记得有什么客人,只记得她做了个噩梦,有个陌生人冒雨在外面敲门,非得要进门来。

火车进站了,车站外会有盖德山庄的人驾着马车或板车来接我。当时我心想,没错,跟狄更斯说说我在6月那个忙碌夜晚的最后一段奇遇可能会让他瞠目结舌。

可是我又想,如果狄更斯一点儿都不意外,那该有多糟糕。

时至今日,我仍然无法忘怀,也难以描述在狄更斯家做客的时光有多么令人陶醉。在盖德山庄欢度周末的那个星期天,我在费尔兹房间跟他闲聊波士顿的文艺圈,忽然听见敲门声。是狄更斯的老仆人,他正经八百地走进房间,一副他是维多利亚女王的朝臣似的。他嗒地碰了鞋跟,交给费尔兹一份以优美字体书写在华丽羊皮纸卷上的字条。费尔兹拿给我看,然后大声念出来。

查尔斯·狄更斯先生恭敬问候尊贵的詹姆斯·费尔兹(来自美国马萨诸塞州波士顿),祈请尊贵的詹姆斯·费尔兹先生驾临敝宅小图书室,静候跫音。

费尔兹呵呵笑,而后为自己如此大声诵念略觉尴尬,干咳几声。他说:“我相信查尔斯的意思是要我们两个一起去图书室找他。”

我笑着点点头,但我很清楚狄更斯这封玩笑性质的邀请函对象不包括我。我住进盖德山庄这四天以来,私底下跟他聊了不到两个字,而且我愈来愈觉得他无意改善我们之间这种貌合神离的不愉快状态。尽管如此,我还是跟着费尔兹下楼去到小图书室。

狄更斯看见我走进去时,难掩一抹不悦神情。那种表情倏忽消失,只有认识他很多年的老朋友才能察觉他那一瞬即逝的错愕。他立刻堆出笑容,大声说道:“亲爱的威尔基,太幸运了!你帮我省下费力写邀请函给你的工夫。我向来不擅长写字,恐怕得再花上半小时才写得出来!两位都请进!坐,坐。”

狄更斯坐在小阅读桌桌面边缘,桌上有一小沓手稿。阅读桌前方只摆设两张椅子。有那么天旋地转的片刻,我以为他要诵读他的黑暗国度诸神梦境。

“这场……不管是什么,只有我们两个观众吗?”喜形于色的费尔兹问道。他们俩见到彼此似乎满心欢喜,两个人一起从事任何幼稚的探险行动时,明显都年轻了好几岁。过去几天以来我察觉到一股淡淡哀愁笼罩着狄更斯。嗯,那是当然。当时我心想,过两天费尔兹和他太太离开英格兰返回美国,他们两个今生恐怕便无缘再见,哪天费尔兹再访英国时,狄更斯想必作古已久。

“我亲爱的朋友们,这次朗读的确只有你们两位观众。”说着,狄更斯亲自走过去关上图书室的门,再走回阅读桌旁,轻松地坐上那张细脚桌边缘。

“第一章,黎明。”狄更斯读道。

古代英国大教堂的塔楼?这里怎么会有古代英国大教堂的塔楼?古代英国大教堂那名闻遐迩的巨大灰色方形塔楼?怎么会出现在这里!不管从哪个具体角度看去,我的眼睛跟那塔楼之间都不该有生锈的尖铁。那么隔在中间的尖刺又是什么?是谁装设的?或许是苏丹下令装设,要一个接一个地刺穿一整群土耳其盗匪。确是如此,因为铙钹击响,苏丹声势浩大地经过,朝他的王宫而去。一万把短弯刀在阳光中熠熠生辉,三万名舞姬撒着鲜花。接下来是披挂千变万化艳丽色彩的白色大象……

他就这么朗读了将近九十分钟。费尔兹显然听得如痴如醉。我却是听得愈久,皮肤、脑门和指尖愈是发凉。

第一章以印象派(或奇情派)风格描述某个鸦片鬼从迷梦中醒来,背景是一间明显以萨尔烟馆为范本的鸦片馆。萨尔本人也在场,也很恰当地被刻画为“形容枯槁的怪老太婆”,说起话来“嘎嘎低语”,鸦片馆里还有一个昏睡的中国人与一名东印度水手。叙述者显然是从鸦片幻梦中缓缓清醒的白种男子,他一面喃喃念叨“无法理解”,一面聆听(并且抵抗)那个中国人断断续续的话语以及那个昏睡东印度水手的咕哝声。他离开了,回到某个明显就是罗切斯特(换了个不称头化名“克罗斯特罕”)的“大教堂小镇”。到了第二章,我们遇见一群常见的狄更斯式人物,包括初级牧师塞普缪斯·克瑞斯派克尔。这人正是我在创作中的小说里嘲弄的那种亲切、鲁钝却善良的“强身派基督徒”。

第二章揭示了我们在第一章匆匆一瞥那个游手好闲鸦片鬼的身份,他名叫约翰·贾士柏,是大教堂圣诗班的俗家领唱人。我们立刻得知他有悦耳嗓音(不知为何,某些时候比其他时候更为美妙),以及阴暗迂回的心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