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章 真相大白(第4/6页)



  “大海是永恒的?”

  “最起码,它有足够久了。”

  我俩整日整夜地呆在我的船舱里。直到现在,我还能清清楚楚地记起她的模样,那光润亮泽的皮肤,那玲珑迷人的曲线……还有她,紧闭着的双眼,张着可爱的小嘴,沉浸在狂喜之中的模样。月色中的维纳斯!

  尽管如此,我从来没有心存任何妄想。是的,只要我们远离尘嚣,呆在碧波万顷的海面上,我俩就能一直这样厮守下去,我可以想尽一切办法讨得她的芳心。不过这一切都只是船上罗曼史,是一场过眼烟云。一旦离开这儿,我就又变成了一个犹太穷鬼。那又有什么关系呢?重要的是,现在我们还在船上,我还是那名风度翩翩的侦探,而且,刚刚查清了一宗错综复杂的案件——查出了可恶的“黑鬼”是如何侵害了一名可爱“无辜”的白人妇女。

  一九三三年的一月十三日,控方律师约翰·卡雷再次出现在戴维斯法官的法庭上,建议撤销对荷瑞斯·伊达,本·阿哈库罗,亨利·陈和丹维德·塔凯的起诉。戴维斯法官批准了该项提议。岁月元痕,曾经一度沸沸扬扬的迈西一案早已归于沉寂了,因此,对于这样的一个结果,夏威夷上的岛民和美国大陆上的民众都没有任何明显的反应。

  阿拉莫纳男孩就这样悄悄地融入普通百姓的生活之中。伊达成了一名杂货店的店主;本·阿哈库罗去了俄阿岵附近的山区,在那里,他成了一名消防队员。至于其他人的下落,我就不得而知了。不过,我猜想,他们也许都在过着普通人的生活。

  从某种程度上讲,时间的流逝为他们的无辜做了最好的证明,因为泰拉不时地出现在报纸的娱乐版中,她始终是聚光灯中心的焦点人物。

  在乔瑟夫·卡哈哈瓦遇害的周年时,她赶往利诺,在那里,她和汤米协议离婚了。就在办好离婚手续的那天夜里,泰拉在当地的一家夜总会里服毒自杀。

  不过,她没有死成。一个月后,在驶往意大利的“罗马”号游轮上,她又企图自杀。这一次,她是在自己船舱中的浴盆中割腕,结果呢,她的尖叫声惊动了周围的人,她又一次被救活了。

  一次又一次地,我在芝加哥的报纸上看到了泰拉的这些花边新闻,渐渐地,我开始为她感到难过了。是的,达伦说得对——泰拉·迈西将永远生活在地狱之中,而这地狱恰恰是她自己一手建造的。

  每过一段时间,这位“二十世纪最著名的强xx案中的受害者”——泰拉的名字就会见诸于报端:在一九五一年,她袭击了她的房主——一名怀孕的妇女,当时对方要求泰拉赔偿一万美元;在一九五三年,她又在阿拉左讷州大学注册,成为一名大学新生,那年,她已经四十三岁了;同年,她与一名二十一岁的学生私奔到墨西哥,并在那里注册结婚,这段婚姻只维持了短短的两年半时间。

  后来,她搬到了佛罗里达州的西棕榈海滩,在那儿,她和她的母亲离得更近了,不过,她们仍然是分开居住的。终于,在一九六三年的七月,泰拉永远地逃出了那个“关押”她的“私人地狱”。福斯特克夫人发现自己的女儿死在公寓浴室的地板上,在尸体周围,到处散放着各种各样的空酒瓶。

  汤米·迈西和那些阿拉莫纳男孩一样,在走出夏威夷的阴影后,一直受到命运之神的眷顾。在一九三七年,他与弗拉伦斯·斯托姆在西托结婚;在一九四○年,他从海军退役。此后,他和妻子移居到圣地亚哥。在那里,他的私人事业一直发展得不错,而且,他的家庭生活也一直平静幸福。

  福斯特克夫人比她的女儿活得更久一些,不过,现在她已撒手而去了。还有很多人都已经去了另外的那个世界。卡莱斯·克莱伯,在那年的奥运会上出尽风头以后,就没有再回到加利福尼亚大学,他被好莱坞看中了,后来成了一名二流影星。约翰·吉登警探,后来成了一名与陈·阿帕那一样成功的警长,因为他的忠诚和坚毅而名声赫赫。达克·卡哈纳摩克,也去了好莱坞,不过,他的运气不像奥运会冠军克莱伯那样好。后来,他投身商界,成了一名不错的夜总会老板。罗斯上校接管了俄阿岵监狱,在他严明有序的治理下,俄阿岵监狱的面貌焕然一新。丹尼尔·雷曼和奎·凯卡库被严密地看管了起来,再也成不了“笼外之鸟”了。纽约市的前任市长吉米·格尔特很不光彩地引退了,达伦压根就没为他辩护。

  斯特林将军、卡雷律师、乔治·林赛都早早地与这个世界挥手告别了。

  至于那些海军士兵和海军军官——布莱弗德、斯德克丹尔、奥兹、波特医生,我不知道他们都去了哪里。最近,我听说,艾迪·罗德还活着,有一份报酬不错的体面工作。不过,他一直一个人生活,住在一家乡间酒吧的楼上,与电视终日为伍。

  除了达伦以外,其他的人我只见过琼斯一次,那次完全是机缘巧合。一九六四年的那个夏天,我和他在一家叫做“棕榈宫”的酒吧偶然碰上了。当时,我一点儿也没认出他来——并不是因为他的头发灰白了,身体变得臃肿了,过了这么多年,谁能不老呢?

  我绝对想不出,他居然会是一副中产阶级的打扮:一身订做的西服,挺括合身,系着一条素色的条纹领带,整个打扮看上去殷实而保守。当时,他就在我的身边坐了下来,并且叫了双份的苏格兰威士忌。我看了他一眼,又低头喝我的酒。

  “我认识你!”他有些粗鲁地说道。

  我又看了他一眼,还是没有认出他来。“是吗?”我不经意地回答了一声,接着冲招待说道,“再来一杯朗姆酒,加些可乐。”

  “你是叫内特吧?姓……尼德,哦,不,是内特。”

  我淡淡地笑了笑,仍没什么反应,“我们以前可能在哪儿见过。不过,很抱歉,我实在是记不起——”

  他爽快地伸出一只手,“阿尔伯特·琼斯——船舶机械师。我们最后一次见面是在伊俄拉尼,当时我是去那申请减刑。”

  “呃,我真该死!”我一边说着,一边握住了他的手,“阿尔伯特·琼斯,你看起来混得不坏。”

  “我在马萨诸塞州的银行里做高级主管,你是不是觉得不太可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