羁绊的重量(第3/4页)

“就这样,这个路人甲慌乱中将‘不要靠近我’听岔成‘不要靠近它’。问题来了,为什么你会连续两天在独居的别墅里发出这种喊声呢?别告诉我这是你对着镜子顾影自怜的怪异癖好。”

“这个世界上,会将几个声音当真的人,怕只有相里小姐你吧?”

颖小姐腻声笑着,并拢起双手置于唇边。“别靠近我,别靠近我,有人杀人啦!……你瞧,我这样朝四周大喊,也没人真的会赶来英雄救美,不是吗?”

反方辩手使用诡辩,二比二。

我不由为颖小姐的精彩表演鼓起掌来——虽然影视剧里会这么做的大多是为了掩饰自己内心动摇的反面角色。

“精彩,太精彩了!颖小姐不仅深谙刑侦理论,事先料定警方会要求你对罪犯说些什么并设计好剧本,而且还拥有丰富的想象力和精湛的表现能力。如果颖小姐是一位推理小说作家,那么你一定会巧妙地以‘琳小姐’为主视角来描写整宗绑架案。因为读者对小说的认知来自于主视角,读者的判断会在不知不觉之中被身为主视角的‘琳小姐’左右。也就是说,读者会下意识地认为主视角所说的一定是正确的。就像我们所有人都被‘琳小姐’营救姐姐时四处奔波的拼命样子所感动,然后理所当然地将‘琳小姐’排除在监视对象之外。”

最后有机会亲手释放出那些蛇的,唯有那三个城管和“琳小姐”——身为城建部公务员前女友的“琳小姐”,知道城管的巡逻路线和时间并不奇怪。所以,警方将怀疑对象定位为现场的任何人都是徒劳无功的,因为真正的罪犯正是一举一动都在警方监视下的“琳小姐”。

颖小姐轻轻咬住自己的下唇。敏锐地捕捉到这个小动作的我,知道是该乘胜追击的时候了。

“对了,不知道颖小姐听说过一种说法吗?”

我当着一脸迷惑的颖小姐,轻轻抽开脑后将长发束成马尾的黄色缎带,又将两绺垂至胸前的鬓发拢于脑后。接着,我取出一个发卡,将自己的额前的齐刘海分作三七分。

“绑架犯之所以不停地变更交接地点,除了让警方疲于奔命外,还在于如果罪犯发现第二个交接地点有曾经在第一个交接点见过的面孔的话,那么罪犯便能判断便衣警探的存在。为了预防这种可能性,所以我们便衣警探每次都会依靠化妆来蒙蔽罪犯。”

我轻轻戴上那副时尚的红框眼镜。

“那时在你换完衣服后不小心撞了你,真是抱歉!”

我记得曾经和大学生说过,我留着长发是为了蒙蔽罪犯。我的发型给人的印象过于深刻,所以只要稍稍改变发型,就仿佛成了另外一个人。

这就是心理学上所谓的思维定式。此刻瞠目结舌地望着我的颖小姐想必深有体会。

原本我乔装成眼镜女郎,是为了借着冲撞“琳小姐”,趁机将写有应变对策的纸条塞进琳小姐的手中。

但是当我注意到“琳小姐”的身上竟然掉出两部一模一样的手机时,我顿时意识到事件的蹊跷。

有两部手机的人在当今社会不胜枚举,但是一般这两部手机都会选择不同的款式和颜色,借以区分私人电话和公务电话。何况“琳小姐”当时是在交接赎金,理应让警方在两部手机上统统安装监听装置才对,为何要向警方隐瞒自己带了两部一模一样的手机呢?

答案便是,“琳小姐”故意隐瞒另一部手机的存在,这样就可以通过这部手机远程遥控电脑上的复读程序。

由于警方先入为主地认定“琳小姐”的手机已经在警方的监听之下,所以当琳小姐掏出另一部未被监视的手机,装作看时间,并悄悄朝电脑发出网络信号时,警方会先入为主地认定她使用的是那部安装有监听装置的手机。

正方再度领先,三比二。

“除了两部手机,我还注意到被我撞到的你先拾起钱包和手机,而后才捡起黑色公文包。为什么?公文包里不是装有关系到被绑架人性命的玉佩吗?应该先捡起那个才对,不是吗?”

我定定望着脸上血色急遽稀薄的颖小姐。

“还是说……那个玉佩早就不在那个黑色公文包里了?”

这才是“变态跟踪狂”让“琳小姐”换衣服的真正目的。只要在厕所中将玉佩从公文包里取出,然后连同换下的衣物一起藏在投币寄存箱里,便能瞒天过海了。

后来的一切皆为表演,包括罪犯要“琳小姐”涂抹那瓶含有驱蛇成分的香水。

正方再下一城,四比二。

颖小姐攥紧的拳头无力地松开,紧绷的脸如斑驳风化的墙漆般簌簌剥落。

“是的,的确都像你所说的那样。阿琳是被我绑架的。”

这么轻易就承认了吗?真没趣!亏我还让陈桥伪造了两份一模一样的声纹鉴定报告,打算用来套话!

“那么,请允许我说句酷酷的台词:你有权保持沉默。”

我的身后传来一阵长筒警靴擦过地面时的笃笃声,此起彼落的警笛划破夜空。

“啧啧,为了逮捕我一个弱女子,竟然出动了这么多全副武装的特警!”

颖小姐这种程度的揶揄,在我脸上连最轻微的刮痕都留不下。

“我们又不是推理动画片里单枪匹马就跑去对付犯罪组织,结果却被人打晕后灌下毒药的笨蛋侦探。中国的警察呢,都很擅长发动群众。倒是我要问问颖小姐,琳小姐现在身在何处?”

“当然是杀掉了。”颖小姐的脸上泛起一丝奚落,“我怎么可能原谅一个抢走我男朋友的女人?!如果你们警察的鼻子够灵,或许能在运河的各个角落找到她支离破碎的尸体吧?”

“撒谎!”我毫不犹豫地反驳道。

“相里警官应该听说过,绝大部分的弑亲案件都源于过度的占有欲。我因为想将子健据为己有,所以杀掉了阿琳。这很奇怪吗?”

“是吗?可如果你那过度占有欲的对象并不是成为冤大头的王子健先生呢?”

“你想……说什么?”

颖小姐原本紧紧蜷缩的左手小指微微一动。

“如果你真正想要完全据为己有的对象是琳小姐呢?不,你绑架妹妹的原因不光在于过度的占有欲,还有过度的保护欲,不是吗?”

假设诚如颖小姐所言,她是为了争夺男友而绑架加害了妹妹的话,那么她根本没有必要煞费苦心地设计一出绑架戏,最后甚至利用城管将警方的目标转向王子健。这不是自相矛盾吗?

“我都看到了。在我乔装成眼镜女郎撞到扮作妹妹的颖小姐的时候,你掉下的钱包里有你和妹妹的合照。为什么你会将与妹妹的合照奉为至宝般藏在身上呢?你不是非常恨她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