困境

好太太,什么机遇使你如此发狂?

——《科玛斯》[1]

一个宁静的下午,我在美丽的爱丁拉市溜达。街上嘈杂混乱得可怕。男人们在谈天说地,女人们在尖声叫喊,孩子们在哽咽,猪猡哼哼叫,马车嘎嘎响,公牛吼,奶牛哞,马嘶鸣,猫叫春,狗跳舞。跳舞!可能吗?跳舞!天哪,我想,我跳舞的时日一去不复返了!多少使人忧郁的记忆,在天才充满幻想的沉思中,重新浮现脑际!尤其是浮现在这样一个天才的脑际,它命中注定要永无止[2]地、无穷无尽地、持续地,就像人们所说的——连续的——是的——持续不断地、辛酸痛苦地、焦躁烦恼地、恍惚不安地,如果允许我这样表达,就是这样恍惚不安地受到这静谧的、神仙天堂似的令人兴奋、使人振奋的净化作用的影响,这种净化作用可以被视为世界上最令人妒忌,百分之百令人妒忌——不对!最美丽而不使人妒忌的,最使人心醉神迷的,就是这样,最可爱(如果我可以大胆地这样表达)的东西(原谅我,好心的读者!)——可我已心驰神往,不能自制了。带着这样一种心态,我再重复一遍,一件琐事便勾起了我一连串的回忆!狗跳舞!我——我却不能!它们快活——我就忧伤。他们雀跃——我则大声啜泣。多么动人的场面!这难免不勾起精通古典的读者回忆起描写合理性的精彩片断。这些片断可以在绝妙的中国古典小说《朱果恩诺》[3]开头找到。

我寂寞地穿过城市,带着两个谦卑的忠实伙伴。迪亚拉,我的狮子狗[4]!最宠爱的动物!她的唯一的一只眼睛上长了好多毛,脖子上时髦地系着根蓝带子。迪亚拉尚不足五英吋高,可它的头比身子大,尾巴被剪得很短,给人以一种无辜受伤的感觉,总之这有趣的畜生很讨人喜欢。

庞培,我的黑奴!——可爱的庞培!我怎会忘记你?我抓起庞培的胳膊。他三英呎高(我喜欢详细描述),罗圈腿,身体肥胖。他的嘴不算小,耳朵也是。可他的牙齿像珍珠一样,他有一双大大的鼓眼睛,眼白很可爱。他生就没有脖子,脚踝长在脚上部中间位置(黑羊都这样)。他的衣着非常朴素简单。唯一的衣服是一条九吋长的硬颈带[5]和一件八成新的黄褐色大衣,是身材魁伟的蒙尼佩恩尼博士以前穿过的。是件好大衣,剪裁得体,做工精致。面料很新。庞培用双手小心地提着,以免弄脏。

我们一行三个,其中两个我在上面介绍过,这第三个——第三个人便是我自己。我叫西格诺拉・赛克・热诺比亚。此时此刻,我穿一件深红色的缎子礼服,戴一顶天蓝色阿拉伯小斗蓬,礼服上配有搭扣,我便成为三人行中的第三个。有狮子狗,有庞培,还有我自己。我们三个。因此人们说原来只有三个复仇女神——麦尔蒂、尼米和赫蒂——深思女神、记忆女神和无足轻重女神。

我紧挨着豪侠的庞培的臂膀,穿过人口稠密的闹市,来到令人惬意、人迹罕至的爱迪拉街,迪亚拉规矩地远远跟在后面。突然,前面出现一座教堂——一座哥特式大教堂——威严宏伟,教堂的尖塔直耸云端。是什么促使我如此疯狂?我为什么要这样玩命?我在一种无法自制的愿望的驱使下想登上令人晕眩的塔尖,鸟瞰整个城市。大教堂的门诱人地敞开着。命运之神引导着我。我走进不祥的拱道。我的守护天使在哪里?——如果确有这种天使的话。如果!这使人沮丧的两个字!这神秘、意味深长、充满疑惑和易变的世界都包含在这两个字眼中!我走进不祥的拱道!我走进去了;没有弄坏我那桔红色的耳状报春花边,我穿过正门,出现在教堂的门廊中!就像人们所说的宽阔的阿尔佛雷德河奔腾不息,不受海水侵蚀地从海底流过。

我想,这阶梯像是没个尽头。它是圆形的!对,这些阶梯往上转啊转啊,精明的庞培陪着我,我喜欢他,对他充满信心。我靠在他手臂上,禁不住猜想——禁不住猜想这无穷尽的螺旋梯的顶部已意外地移走了,也许本身就是这样布局的。我停下来喘着气;就在这时发生了意外,它发生得如此突然,按常规或按形而上学的观点看,简直突然得无人注意。在我看来——我确信这是事实——我不会错——不会的!我担心地仔细观察了迪亚拉一会儿——我说我不会错——迪亚拉嗅到了一只老鼠!我立刻要庞培注意,他——他与我的看法一致。毋庸置疑。老鼠是被嗅到了——被迪亚拉嗅到了。天哪!我怎么会忘得了这一令人无比兴奋的时刻?哼!人还有什么资格吹嘘自己的才智?老鼠!——在那里——即某个地方。迪亚拉嗅到了这只老鼠。可我——我却不能!怪不得人们说波斯彩虹女神拥有一种甜食和香料,有人认为浓香四溢,而有人则认为淡而无味。

我们爬啊爬,现在离顶点仅三四步之遥。我们还在爬,只有一步了。一步!一小步!在人生的长梯中有多少酸甜苦辣都取决于这一步了!我想到庞培!——天哪,我想到爱情!我想到我曾经走错的每一步,也许今天还会走错。我决定谨慎些,冷静些。我丢开庞培的胳膊,不要他扶,跨上这最后的阶梯,进入钟楼。我那狮子狗紧紧跟着我。只有庞培一个人走在后面。我站在楼梯口,鼓励他也上来。他伸出一只手给我,不幸的是他在伸手的同时,也被迫松开了紧紧抓住大衣的手。上帝为何这般折磨人?大衣掉了,庞培的一只脚不由自主地踩在拖曳着的大衣边上,他被绊倒——这种后果无法避免。他那讨厌的脑袋一下——一下便撞进我的怀里,把我撞得仰面倒下,他也一样,倒在钟楼里又脏又硬、令人作呕的地板上。我迅速而全面地实施报复。我怒气冲冲地双手抓住他的羊毛,扯下一大把又脆又卷的黑东西,不屑一顾地丢掉。那毛发似的东西掉在钟楼的绳子上。庞培站起来,没吭一声。却用可怜巴巴的大眼睛望着我——叹息一声。上帝啊——那叹息,直钻我的心。那头发似的东西——那羊毛,如果我能捡回它,我会用眼泪洗净它,以表示我的懊悔。可现在,唉!我根本就够不着。它飘到钟绳上,我想象它仍然是活的。我想象它愤怒地立着,像人们所说的爪哇的一种名叫“幸福的花花公子空中花”的美丽花朵一样,连根拔起依然存活。当地人用绳子把它吊在空中,常年享受其芬芳。

我们停止争吵,环顾四周,试图找一个鸟瞰爱丁拉城的窗口。房里没有窗户,阴暗中唯一的光线来自一个直径一呎,高七呎的方形开口。可事在人为。我决定爬上去。口子对面有一大堆轮子、小齿轮和其他一些看上去神秘莫测的机器,离口子很近;机器上的一根铁杆穿过口子。在轮子和有开口的墙之间只能容下我的身体——我不惜冒险,决定坚持下去。我把庞培叫到跟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