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卷 碎尸疑云 第四章(第2/2页)

“首先,路程缩短一半,时间上完全行得通;再者,仔细分析几个抛尸地点之间的距离以及抛尸内容,你会发现,凶手是遵循着距离由短到长、内容由重到轻以及由难于携带到易于携带的原则,这也体现了凶手的交通工具比较原始。”

担心康小北一下子听不明白,韩印又具体解释说:“凶手在第一个抛尸地华北路,抛下的是装着肉片、最重的,也是骑车最不好携带的旅行包。接着,他又在距离华北路只有七八百米远的广城路,着急地卸下第二重、相对目标较大的双肩背包,显然也是意在减轻骑车的负担。那么前后卸下两个包后,骑车便轻松多了,所以凶手一口气骑了两公里多,才在左水路抛掉死者的衣物和内脏……”

康小北大概听懂了,也终于明白了为什么一路上韩印总在询问距离的问题,但在交通工具上还有个疑问,便打断韩印的话问道:“为什么不是摩托车?”

“摩托车倒也不能完全否定,但如果是摩托车的话,排查起来相对就容易得多,凶手应该不难找,所以我觉得最有可能的还是自行车。”韩印又继续刚才的话,“还有一点,第二次抛尸的终点并不是左水路,而是江边。我认为凶手将死者的生殖器、骨盆,以及不小心夹杂进去的一根手指,都扔进了江里,这也是我们一直没找到这些残骸的原因。好了,今天就说这些吧……”

康小北正听得入神,韩印却戛然而止,康小北显然觉得不过瘾,意犹未尽地说:“再说点儿,再说点儿吧,那‘1·4’碎尸案呢?”

“‘1·4’碎尸案,抛尸用的是汽车这点可以确定。重点应该分析的,是凶手与前案刻意保持一致的抛尸动机,这还需要深入研究才能有结论。”韩印打了个哈欠,长出一口气,“走,回去吧,我困了,以后有的是机会。”

经韩印提醒,康小北看看表,发现的确很晚了,连忙发动车子,向招待所的方向驶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