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43处刀伤

林仲杰感到有些心神不宁。

十几分钟前,他接到一个老朋友的电话,对方说想跟他聊聊一年前发生在雨花石公寓的那桩割舌命案。打来电话的这个老朋友名叫简其明,现在是法律界赫赫有名的人物,林仲杰常常能在报纸杂志上看到他的大名。简其明大律师,光听到这个名字,就足以让对方发憷。

但林仲杰并不买这个账。他只要一想到简其明,就有些来气。半年前,他们曾在一件案子中交锋,结果简其明以雄辩的口才轻而易举地推翻了他苦心准备的所有证据,让他在法庭上大出洋相,为此局里不少人都在背地里嘲笑他“早就到了退休的年龄”,这让林仲杰很是恼火。因为这件事,林仲杰曾经发誓再也不跟简其明说话,结果他们还真的就此断了联系,林仲杰已经记不清上一次两人聚在一起是什么时候了,所以他越发感到这个电话来得突然。

为什么简其明会突然对去年雨花石公寓的那桩案子产生兴趣?

“老兄,我们得找个地方好好聊聊。”在电话那头,简其明的声音沉稳而富有磁性,“我知道你是去年参与这桩案子调查的刑警之一。”

“已经结案了,还有什么好聊的?!”林仲杰并不情愿接受他的邀请。

“我知道。”

“那你还想了解什么?”林仲杰不由得提高了嗓门,“你是在怀疑我们警方的办案能力吗?”

他听到简其明在电话那头深吸了一口气。

“好了,别像小孩子那样没完没了。我知道你曾经对这个案子的结果提出过质疑。”简其明的声音显示他正在努力克制自己的火气,“还记得你当时是怎么对我说的吗?你说凶手可能另有其人。”

林仲杰一时语塞,这句话他的确说过。

“你说如果有机会,你会重新调查这件案子。”简其明继续说道。

“是的,我是说过,但那又怎么样?我早就不管这些陈年旧事了。”林仲杰稍稍缓和了一下口气。

“废话少说,十分钟后,我们在事务所对面的美美咖啡馆碰头。”简其明以不容置疑的口吻说完最后一句话后,便匆匆挂上了电话。

这个自以为是的家伙!林仲杰心里骂道。

简其明所说的事务所,指的就是他所在的简氏律师事务所,距离林仲杰所在的警察局大约有一公里远,如果开车去的话,也许只需要两分钟,但是林仲杰决定步行前往,林仲杰打算让可恶的简其明也尝尝等人的滋味。

林仲杰慢腾腾地从抽屉里取出自己的备忘录,备忘录上记录了他在那件案子侦办过程中的一些资料和细节。他把它随手放在自己的手提包里便走出了门。

林仲杰自己也不知道为什么要乖乖去赴简其明的约,他只是觉得去见个面也无妨。况且一年多来,那件案子一直是他的心病。

林仲杰是一年前负责调查雨花石公寓命案的警官之一,直到今天,那恐怖血腥的场面仍然深深地印在他的脑海里。作为一个老警察,林仲杰虽然曾经不止一次见识过血淋淋的凶杀现场,但他觉得,唯有这件案子的神秘恐怖最让他难以释怀。那奇怪排列的伤口,那被割去舌头的血肉模糊的嘴……凭经验和直觉,他一直觉得这件案子没那么简单。但是,谁听他的!

林仲杰今年50岁,从他20岁那天披上警服以来,已经匆匆过去了30个年头,但是直到今天,他的级别仍然只是个副队长。虽然他办案经验丰富,工作勤勤恳恳,但如今升职看的可不是这些,他至今只有中专学历,在写案情报告时,常常因为写了错别字而被晚生后辈嘲笑。为此,简其明也曾经说他没上进心,可那时候,林仲杰坚持认为那张薄薄的纸片说明不了任何问题,对一个警察来说最重要的还是办案能力和内心的正义感,所以他完全放弃了深造的打算。但现在他发现自己的观点真的有点过时了。如今他的上司比他小20岁,虽然没什么经验,但有一张高等学府的学历。

一年前,就是在这位上司主持的雨花石公寓命案的结案会议上,林仲杰曾经提出过质疑,但是他的观点很快就被否决了。这位年轻的上司居高临下地对他说,鉴于证据确凿,该案已经了结,再重新调查无疑是浪费警力,而他也的确找不出什么新的证据来,所以那时候,他负气地决定听从上级命令,不再自寻烦恼。

但是今天,简其明要跟他聊什么呢?

林仲杰到达美美咖啡馆时,比预定时间晚了一刻钟。咖啡馆并不大,林仲杰一眼就看见了简其明。这家伙还是老样子,又高又胖,头发梳得溜光,嘴里叼着根雪茄,一副老板派头。令他惊讶的是,简其明并不是一个人来的,一同坐在那里的还有一位年轻人。林仲杰认识这个年轻人,他是简其明的儿子简东平,在《信周刊》当记者。

他为什么会来?蓦地,林仲杰想起来,简其明曾经提到过,案件中的两位死者都是他儿子的大学同班同学。但是,简东平为什么会来?

简其明朝他挥了挥手。林仲杰径直走过去,在他们对面坐下。

“你迟到了。”简其明看了看腕上的手表,不动声色地说。

“我没说要来。”林仲杰冷冷地看了他一眼。一位女服务员走上前来,弯下身子谦恭地问林仲杰要点什么。

“我已经替你点了蓝山。”简其明抢先回答。

林仲杰假装没听见,又叫了一杯绿茶,女服务员应声而去。

简其明似乎早就料到自己的周到不会得到应有的回报,他一点都没生气。

“老林,这是我儿子简东平。”简其明指了指身边的年轻人。

“你得老年痴呆了?你儿子我怎么会不认识?”林仲杰没好气地说。

“你好,林叔叔。”简东平简短地跟林仲杰打了个招呼。

虽然林仲杰早就认识简东平,但之前两人只是匆匆打过几次照面而已,彼此之间面对面地坐在一起这还是第一次。林仲杰审慎地打量着眼前的年轻人,瘦长条身材,干净利落的短发,皱巴巴的牛仔裤,土黄色T恤,腕上戴着块颜色鲜艳的运动手表,小拇指上套着个宽边的银戒指,看上去时尚、充满活力,又风尘仆仆。林仲杰突然想起来,简其明曾经告诉过他,儿子喜欢旅游。这么说来店门外那辆北京吉普应该就是简东平的。

“听说你是记者。”

“对,《信周刊》。”

果然是在《信周刊》当记者。林仲杰对这份报纸没有多少好感,办公室的女同事曾经买过几次,他只记得那上面全是些花里胡哨的图片。林仲杰实在搞不懂,为什么如今的人都喜欢买这些华而不实的东西。不过看简东平的样子,还不像他们那份报纸那么轻浮,但他今天究竟为什么要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