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险中求生(第3/4页)

这时罗惠插嘴了。

“你别忘了,大家都在追捕嫌疑人,她逃命都来不及,哪还有空想别的?”见他朝自己看过来,她又补充道,“我也不希望她是凶手,但仔细想想,警方不会无缘无故怀疑一个人。她为什么会出现在我们的休息室?她跟陈影的尸体是一起被发现的,陈影的死跟她有没有关系?如果我不知道志诚跟她的关系,我不好说什么,但是我现在知道,志诚那么喜欢她,当然她也喜欢志诚,而陈影过去是志诚的太太,难道她们不会彼此憎恨吗?另一个死者好像跟她也有关系,也许她们也有私仇呢?”

“那她为什么要杀我?我跟她毫无关系。在这之前从来没见过她。”他道。

“这一点我也想不通。我只是觉得,警方不会无缘无故怀疑一个人。那张要杀你的条子就是在她手里发现的,不是吗?”

她说得有道理,但他不以为然,没有原因,就是那双清亮的眼睛说服了他。凭他的直觉和多年看人的经验,他相信她不是凶手。所以,现在最重要的是先找回她的身份。假如她真的是林信文,那就说明,有人为了陷害她,改动了她的档案。只有找赵栋帮忙了,还不知道他肯不肯帮忙,想起要跟这个人直接通话,他不由有点犯怵。

谷平是怎么说的?“朝这里一直走,左拐的第一个舱室就是。”

甲板上没有人,从不远处的大厅传来说话声,还隐约能听到低低的音乐声和笑声,刚刚的那场追捕似乎并没有影响大家的情绪,人们反而像经历了一场酣畅淋漓的游戏,兴致被拔得很高。厨房和餐厅里灯火通明,追捕之后很多人为了补充元气,都涌向了那里。

小林按照谷平说的路线,沿着舱室边沿的阴影处,向前快步走,没多久,她就摸到了12号舱室的门口。舱室的门关着,但门缝里些许透出的灯光告诉她,舱室门可能并没有锁,只是虚掩着。里面会不会有人?她忽然想到。

忽然,她听见走廊尽头传来说话声,心里一急,不顾一切朝前一推。门果然没锁,屋子里也没人,她连忙跳进屋子把门关上。

说话声渐近。

“Joe,有没有看见她?”是志诚的声音,她心头一阵欣喜,要不要出去见他?

“没看见。你刚刚去哪里了?”黎正答道,两人正朝她这个方向走来。

“我想引开他们,就走了另一条路,结果就把她丢了。真怪了,她能到哪儿去?”志诚的声音听上去很焦急。

小林真想马上冲出去跟他见面,但她的手刚放在门把手上,一个女人的声音忽然从旁边冒了出来。

“钟先生,我是《新星周刊》的记者戴静,能跟你谈谈吗?”

奇怪,这声音好像在哪里听过。

但两个男人都没有理她。

“志诚,道具间的那些箱子怎么办?”黎正这么问明显是在打岔。

“既然是我向电视台借的,当然我会处理。你别管了,好好养伤。”志诚声音模糊,充满了倦意。

那个女记者又开口了:

“钟先生,请问那位卓小姐是你什么人?你为什么这么帮她?她是你女朋友?”

“我从来不认识什么卓小姐。我的女朋友姓林。对不起,Joe,我先走一步。”志诚说完,便丢下黎正噔噔噔跑了。

接着,再也没人说话,屋子外面又恢复了宁静。他们都走了?奇怪,戴静的声音好像在哪里听见过?真的很耳熟啊。

小林真想静下心来好好回想,但她明白现在不是时候,她得抓紧时间查看警方的档案,机不可失,时不再来。

她走到桌前,电脑开着。她正想打开页面,发现桌上有个文件夹,翻开一看,她要的资料统统都在里面。

第一页便是“林信文”的自杀档案。一看到这个名字,她就气得血往上涌。

“2008年6月15日上午10点,在泰安道38号景洪公寓3楼E座发现一具女尸,报案人是该女同楼邻居。该邻居称今早9点多开门时闻到楼道里有煤气味,便循着气味寻找,发现来自E座,便立刻报了警。警方赶到时,该女已经死亡。经调查,死者名叫林信文,独居,现年24岁。法医鉴定她有吸毒史和堕胎史。在其尸体旁有一张疑似遗书的字条,上面写着‘此人已死,让她安息’,后经笔迹鉴定,可以肯定这张字条系林信文本人所写。警方在其居住地未发现其身份证明,但发现了她写给父母的短信。据了解,这名林姓女子生前曾跟邻居提起,自己在某酒店当公关,但没人知道在哪个酒店工作。根据死者留下的通讯录,警方很快找到其父母。赛鹰杂技团的林月山和苗小红于事发当日下午去警局认尸,确认死者系其独生女儿。经现场勘查未发现他杀迹象,该案确定为自杀。”

文件里还附了两张照片,死去的“林信文”看上去跟她没有半点相像。

小林现在明白为什么要找一对男女来认尸了,假如不这么做,警方为了寻找死者的家属,必然会在电视媒体上公布死者的照片,而假如这个女人曾经是酒店公关,那一定有不少人认识她。没准一上电视,就有人打电话给警方,“警官啊,那不是我认识的Mary吗?可惜我只知道她的花名,如果你要知道她的真名可以问我们这里的经理……”如果这样,事情不就穿帮了吗?所以,必须得有人来认尸,也许这对男女的电话号码是故意被放在她屋子里的。如此一来,她是否自杀就难讲了。

再继续看下去……

一阵轻轻的脚步声在外面响起,她连忙停下手里的动作,挺直了身体,直到脚步声渐远才放松下来。

快点看,看完就走,她对自己说。

卓云的档案资料上写着:姓名,卓云,女,1982年3月23日出生。一级运动员,无业。父,卓青山,1950年5月2日出生,曾为卷烟厂退休工人,现独自经营“绿河茶室”;母,赵丽珍,1954年出生,无业,1990年去世。

档案里列举的卓云的学习经历和工作经历,她一扫而过。文件的最下端附了一段文字,是关于一起纵火案的,内容如下:

“2004年5月3日,C区警署接到报警,称有人在安菲道26号3楼B座纵火。警方赶到现场,发现房门紧闭,屋内不断有浓烟冒出。警方按铃多次无人应答,只能破门而入。进入屋内后,警方在卧室床上发现一名已晕厥的女子。该女子的左手腕有新割伤的痕迹,不断有血涌出,床下地板上有一把沾有血迹的水果刀。据调查,该女子名叫卓云,现年22岁,是该屋业主谢某的妻子。两人在上周发生口角后,卓云离家出走。事发当日,她回家本想跟丈夫和好,不想两人一见面又起争执。丈夫离开后,她一气之下决定自尽并在屋内纵火。由于该案的经济损失较小,除卓某外也无人员受伤,所以卓云的丈夫请求法官从轻判罚,但同时他向卓云提出了离婚。两人于案发一个月后正式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