敲诈

第一封信是在星期二上午送到的。这很奇怪,因为星期二约翰的信件很少。星期五寄出的信,星期一早晨到,星期一寄出的信,除非一早就寄,否则星期三或星期二下午才会收到。这封信是星期二上午十点时,秘书送来的,和其他信件一样,没有拆开。约翰的信都是自己亲自拆的。

 

其他的信件,大多是广告,约翰拆开后瞄一两眼,就撕掉扔进废纸篓。然而,当他看到这封特别的信时,停顿了一会儿。

 

他仔细打量着信封,地址是他的,邮戳是星期一晚上的。四毛钱的邮票,信封上没有寄信人的地址。

 

约翰打开信封,里面没有信,只有一张两人的半裸照片。其中一个是男的,五十出头,秃顶,窄鼻梁,薄嘴唇。和这个男人在一起的是个女人,看上去二十多岁,一头金发,身材纤细,非常迷人。男人就是约翰本人,女人是露西。

 

约翰盯着手里的照片,一动不动。然后,他把照片放到办公桌上,站起身,走到办公室门前,锁上门,再走回办公桌前,坐下,确定一下信封里除了照片没有别的,然后把照片和信封一起撕成两半.放到烟灰缸上点着。

 

如果是一个不那么沉着的人,他可能把照片和信封撕成碎片,撒得满地都是,然后跌坐在办公桌后,担惊受怕。约翰是个很沉稳的人,他并不认为照片是一种威胁,这只是一种可能。他可以再等等。一位富于幻想的人,也许会把照片留下做个纪念。约翰不是那种人,他不留纪念品。

 

烟灰缸的火有一股臭味。燃烧停止后,约翰打开空气调节器,房间里的臭气很快清除了。第二封信是在两天后的星期四上午寄到的。这是约翰意料之中的,他既不高兴,也不恼怒。他在一大堆信件中发现它。信封和第—个一样,地址一样,是打字机打出来的,邮票也一样,只是邮戳不同。

 

这封信里没有照片,却有一张打字的普通信纸。内容如下:

 

“把十元或二十元面额的钞票一千元,放到一个包裹里,把包裹存放到时代广场的存物间,钥匙放进一个信封,留在假日旅馆的柜台上,留交查理先生。今天就办,否则照片将寄给你太太。别报警,也别请私人侦探,别做任何蠢事。”

 

最后三句话是不必要的。约翰根本不想报警、请侦探,或做任何傻事。

 

信和信封烧毁之后,约翰站到窗前,看着东43街。他想,信比照片更让他心烦,那是威胁。这件事会破坏他完美的生活。

 

在接到敲诈信之前,约翰的生活十分完美。首先,他的事业非常成功,他是一位会计师,自己开业,每年由于帮助一些个人和公司偷税漏税,赚了不少钱。其次,他的婚姻也很美满,太太比他小两岁,家庭生活很愉快,太太从不干涉他的事。他开了一个户头,每年让太太支取两万五千元的零用钱。

 

最后,约翰还有一位情妇。当然,这位情妇就是照片上的那个女人,名叫露西。她向他提供肉体和感情上的满足。她非常细心,而且要求不多,他为她租了一套公寓,让她吃喝不愁,还给她一笔零用钱。

 

一个完美的太太,一个完美的情妇:这个敲诈者,这个查理,现在正威胁着约翰的完美生活。如果这该死的照片落入太太的手中,她一定会和他离婚,如果离婚的事宣扬开来,他的事业就会受到影响。那么,接着他就会失去露西。

 

约翰闭起眼睛,用手指敲打着桌面。他不想危及自己的事业,也不想失去太太和情妇。他对他的事业、太太和情妇都很满意。但他最爱的是他的事业。

 

可是,他又能做什么呢?

 

当然,他只能做一件事。

 

中午,他离开办公室,去银行取了十元和二十元面额的一千元钞票,整整齐齐地装在一只雪茄盒里,照信上所说,存进时代广场站的存物间,把钥匙装进信封,写明“留交查理先生”,再送到假日旅馆的柜台。办完这一切后,他没有吃饭,就直接回到办公室。那天晚些时候,不知道是因为气愤还是因为没有吃午饭,约翰觉得胃痛,他吃了几片药。

 

一个星期后,第三封信到了。在以后的四个星期里,每个星期四下午,约翰都会收到同样的信,同样的要求,同样的做法,唯一不同的是信里指定的旅馆。

 

有三次,约翰依照信上的指示办了:银行、地铁、旅馆。每一次他都没吃午饭,直接回到办公室。每一次他都胃痛,每一次他都得吃药。

 

事情成了例行公事,倒也没什么了。约翰喜欢一切都是有条不紊的,他甚至特地为查理先生建立了一个帐,写明每次付款的数目和日期。这么做有两个理由:第一,约翰的开销从来都是要记在帐上的,他一向是收支平衡的。第二,在他潜意识里,希望这笔开支至少能从所得税中减去。

 

除了每星期四的冒险外,约翰的生活还是老样子。他照常工作,一星期有两晚上在露西那里过,其他五个晚上和太太在一起。

 

他没有向太太提起敲诈一事,也没有向露西提起。约翰有一个原则,那就是,最好不要跟任何人讨论个人的私事。他知道,查理知道,这已经够了,他不想再让更多的人知道。

 

当第六封信寄来时,约翰锁上办公室的门,烧掉信,坐在办公桌后面沉思。在一小时里,他没有敲桌面,没有胡涂乱写,只是坐在那里沉思。

 

他意识到,这事不能继续下去了。这样下去,他不仅每星期要胃痛一次,而且每星期都要支出这样一笔钱。对约翰来说,每星期一千元不算是个大数目,但这种支出是不必要的,必须停止。

 

有两个方式来了结。第一种方式,就是让照片寄给约翰太太;第二种方式,就是由他来阻止这种敲诈。第一种方式会引发不好的后果,第二种方式似乎又不可能。

 

当然,他可以在钞票中附一封信,请求敲诈者高抬贵手,但这显然是没有用的。那么,怎么办呢?嗯,可以干掉他!

 

这似乎是唯一的解决方法,唯一的阻止现金流失的方法。但这很难做到,因为他不知道查理是谁。约翰不可能到旅馆守候,因为查理认识他,一看到他在那里,就不会露面了。同样的道理,他也不能潜伏在地铁的存物间。

 

不认识他,也没有见过他,怎么下手干掉他呢?突然灵机一动,约翰笑了,他想出了一个完美的办法。

 

那天中午,约翰离开办公室。但他没有去银行,而是去了许多地方:化学药品店、超级市场,还有几家药房。他很小心,一家只买一样东西,他买的是做炸弹用的各种原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