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宾汉的故事

我们三人团聚在座落“罗斯山丘”公寓的餐桌边——露伊丝,吉姆,还有我——巴卫。

 

当然,谈的生意是“除恶社团”的生意;不过,我们边聊边品尝浸汁螃蟹,生菜沙拉、新鲜法国面包和特选的白葡萄酒。这些全由我的仆人福特准备。福特平时只服侍我一人,因为我还是光棍。

 

福特穿着时髦的衣服,笑容可掬地展现他那菲律宾人的黑脸:“菜肴如何?”

 

“相当不错,”吉姆以他特有的低音说,“你的烹饪技巧越来越高超了。”

 

“那么是不错,嗯?”“绝对的不错。”露伊丝同意他说,同时点点她那满头金发的头。

 

福特急急返回厨房。那种冲劲,令我相信他有情妇等候。知道他有约会,所以,我倒好饭后的白兰地,然后说:“好,露伊丝,你说。”

 

她把一根纸烟塞进经常携带的精致烟嘴里。

 

吉姆——个子高大,四肢瘦长,粗犷的脸上是一堆灰褐的头发——用一只银质打火机为她点烟。然后她开始透露我们社团分会调查后,提供给她的消息。

 

她说:“一连串的骗局,牵涉到人寿险和醉鬼。”

 

吉姆摇摇大脑袋,显出平素看见某人缺乏道德时的那种痛心表情。“不是那种受益人的事吧?”“正是那样。”露伊丝说。

 

她和吉姆一样在事业上有成就,她是个时装设计家兼艺术家;而吉姆是位律师,我呢,是位投资公司的老板。然而当她在执行“除恶社团”的任务时,即使脸上挂着可人的微笑,但对欲除掉的恶徒所展露的憎恨,宛如美洲的大毒蛇一般的冷酷。

 

“为了几瓶酒,”我说,“酒鬼就使供酒人成为他保险单上的新受益人。然后,供酒人查出保险费有人继续支付,确定保险单仍有效后,那位酒鬼就一命鸣呼了。”

 

“正确他说,”露伊丝说,“只是在这案子里,事情显得更残酷。

 

每一位受害人都想办法从家中秘密偷出保险单,纵然他们早就弃家不顾,只顾喝酒。在这些案子里,受害人的妻子不知就里,仍然继续支付保险金。可是,有多少人是常拿保险单来检查的?况且每一位受害人在下一次缴费之前就死亡,而每一位未亡人都不知道保险单不见,保险金落入别人手里,等知道时已为时大晚。”

 

吉姆厌恶地摇头:“多少人?”“五个,”她平静他说:“都是醉倒在路旁时被打死的。”

 

吉姆重重地拳击桌面,义愤填胸,他不信一个人会对另一个残忍到如此程度。

 

“警方有没有查到什么?”我问。“还没有查到我们查到的。”

 

“那么,说来听听。”吉姆直率他说,棕色的两眼生动地闪着光芒。

 

露伊丝辍着酒,然后说:“五人全为男性,五十岁左右,每一个全弃家不顾,任妻小自生自灭。目前他们中有两个小孩需要特别的医药治疗;有一个大孩子,资质不错,因为母亲卧病,必须放弃学业,挣钱养家。这一切,都因为所有的保险金落入一个人手中。”“谁?”吉姆粗暴地问。

 

“一个名叫利思的人,他在街上开一家酒店。”

 

“他一知道自己成为受益人,就索性等候他们死亡或遇害。对不对?”吉姆问。

 

露伊丝再次微笑,碧绿的眼睛像孩子一佯。“我们调查人员的看法可不同。”

 

“你意思是说,他自己亲自动手?”吉姆怒不可遏,他真觉得痛心疾首。

 

露伊丝耸耸肩:“他们在死亡前的一个月里,都把人寿险的受益人改换成利思。现在,他们全死了,在同一个月里被殴打致死,警方不知道的是,每个案子的受益人都是利思。当然,不久他们就会查出,但是——”“同时,”我打岔:“我们必须在他们花钱之前行动,取回那笔钱,还给那些遗属。”

 

“是的!’吉姆又是暴跳如雷:“可是我们要怎样行动?”

 

两人都注视我,因为表示结尾永远是我的责任。

 

我坐着沉思,就像我要做一项股票投资一样,知道有几个计谋,最后,我选择最明显的,然后告诉他们是怎么回事。

 

吉姆以吃惊的眼神注视着我——他怎么也不能习惯,一位经常穿灰色西服的股票炒家,实际上是世界上最大胆的赌徒——但是未了,他点头同意,眼睛里闪亮出决心。个性粗鲁蛮干的露伊丝转身吻我面颊,呐呐地说:“太精啦,巴卫!”

 

第二天晚上,夭黑之后,露伊丝开车送我们俩到第三街附近的停车常吉姆和我坐在后座,露伊丝小心地开车,不敢违规。

 

假如她有什么事被阻止的话,我们伪装的样子会被发现,无疑的,我们就会上报,成为新闻人物,我们做的事总是有些冒险。

 

我们抵达那个事先经过选择的停车场时,停车场半空着,半黑暗,而且场地未端附近有一个黑暗的人影躺在那儿,很明显是昏睡了。空气中有雾气,因此,街灯和汽车灯都模糊不清。“我们走吧!”吉姆说。“露伊丝,锁住车门,以防万一—”

 

“我会做个鬼脸,用嘘声赶。”她说着,宛若音乐般地笑起来。我微笑着和吉姆下车,心中很清楚,露伊丝拥有走钢丝的勇气。“准备好了?”我问吉姆。

 

吉姆身着一件脏兮兮的夹克,而且还戏剧化地粘了假胡子,眼睛由于我们早先点用药水而呈红色。他先做了一个要回答的样子。突然,做一个醉酒的架式,从停车场歪歪斜斜地走上人行道,到一根街灯处,摇摇晃晃地,“来呀,老朋友!”他以含糊不清的声音喊我。

 

我衣着打扮和吉姆一样,两个看来就是街头的醉鬼,我以怪异的步态追过去。

 

五分钟之后,我们进入利思的酒店,我们的进入由叮叮当当的铃声向店主宣布,那种铃声是门开处门打到铃时就叮叮当当的。

 

房间灯光过强,为的防止小偷窃酒。

 

利思不信任人地站在柜台后面,他矮矮的,秃头,戴厚厚的近视眼镜,镜片与头顶的日光灯辉映,他的一双眼睛正透视镜片,凝视我们。

 

利思以一种高而烦躁的声音喝道:“打破一瓶酒,你就得坐牢!”吉姆及时抓住柜台角,稳住自己,然后站在那儿怒视利思。“说你要什么,付了钱,滚出去!”利思命令。“酒!”我说。“先付钱。”利思平静他说、

 

我们开始为付钱的事和他争论不休,但他如同我们所预料的,坚持己见,绝不妥协。最后,吉姆倚身向前,对他耳语一番。

 

利思的那双近视眼立刻在那对厚镜片后面猛眨。他回答说:“谁给你那种主意?”

 

“丹仁,”吉姆含糊他说出露伊丝告诉我们的一个名字,“老丹仁,最近没有看见他,不过他告诉我,你为他办,你也为我和我这位朋友办,嗯?”“多少?”利思耳语道。“一万”“哪一种人寿险?”“普通的。”“两人都是?”“当然。”我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