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像行星一样的巨大,像尸骨一般的泛黄。

那一颗沙粒在电脑屏幕上逐渐放大。这个男人身体前倾坐着,他感到脖子疼痛,眼睛则因为专心——不是因为视力缺陷——而用力眯了起来。

远方传来阵阵雷声。早晨的天空又黄又绿,暴风雨大概随时都可能出现;这是有史以来最潮湿的一个春天。

沙粒……

“放大。”他下达指令,屏幕上的影像忠实地放大了一倍。

怪事,他心想。

“光标往下移动……停。”

为了研究屏幕上的影像,他的身子继续使劲地向前倾着。

沙粒是刑事鉴定专家的一种乐趣,林肯·莱姆心想,一小块从零点五毫米到两毫米大小的岩石(超过这个尺寸就成了碎石,低于这个范围则成了泥沙),有时候混杂着其他的元素。它就像黏稠的涂料一样黏附在罪犯的衣物上,然后适时弹落并隐藏在犯罪现场,为凶手和被害人建立起某种关联。它也能够告诉我们嫌犯曾经去过哪些地方:不透光的沙粒表示他曾经去过沙漠,透明的沙粒则表示他去过沙滩;角闪石表示加拿大,黑曜石则来自夏威夷;石英和火成岩来自新英格兰,平滑灰色的磁铁矿则来自北美五大湖的西部。

但是这颗沙粒到底来自何处?莱姆一点头绪也没有。纽约一带大部分的沙粒都是石英和长石,来自长岛湾的岩质较硬,大西洋一带呈沙尘状,哈得孙河一带浑浊泥泞。但是这一颗呈白色且闪闪发亮,不仅表面粗糙,还掺杂了红色的球状物。还有,这些莫名的环状物到底是什么东西?这种白色的石质环状物,就像是乌贼的微小切片一样,他从来没有看过任何类似的东西。

这个难题让莱姆一直到清晨四点钟都睡不着。他刚刚送了一份样本到华盛顿,给一位联邦调查局犯罪实验室的同事——心不甘情不愿地,因为林肯·莱姆痛恨由其他人来回答他自己的问题。

床边的窗口出现了一些动静。林肯眼睛一瞥,看见他的邻居——两只结实的游隼已经醒了过来,正准备动身猎食。鸽子们小心了,林肯心想。接着他歪着头低声抱怨:“妈的!”不过他的沮丧并非来自于辨识一个不愿意合作的证物,而是由于即将出现的干扰。

楼梯间传来了急促的脚步声。托马斯让来访者进了门,但莱姆并不希望在这时候见客。他愤怒地盯着门廊。“看在老天的份上,不要现在!”

但是他们并没有听见,就算听见了也不会停下脚步。

他们总共两个人……

其中一个体形魁梧,另一个则相反。

未上锁的房门上出现一阵短促的敲门声,紧接着他们走了进来。

“林肯。”

莱姆咕哝着应了一声。

朗·塞林托是纽约市警察局的一级警探,沉重的脚步声就是他的杰作。轻盈地走在一旁的是他那位较为清瘦的年轻搭档,穿着潇洒的暗棕色格子西装的杰里·班克斯。他用喷雾发胶整理过他一头蓬乱的鬈发——莱姆可以闻得到丙烷、异丁烷与乙烯基乙酸盐的气味——但那头如同杂草般的乱发仍然神气活现,就像漫画人物达格伍德【注】的头发一样迷人。

【注】:美国的一部连载漫画。

胖子环顾了一下位于二楼这间二十英尺见方,墙上没有一幅画像的卧房。

“这个地方看起来不太一样,林肯。”

“没什么不一样。”

“啊,我知道了——看起来干净了一些。”班克斯说,但是因为失礼而又赶紧住嘴。

“干净,当然。”托马斯说。他穿着一条干净且烫得平整的褐色便装、一件白衬衫,戴着那条林肯认为过分华丽,不过却是他亲自邮购买来送给这个年轻人的花色领带。这个助手跟着莱姆已经有好些年了——虽然他被林肯解雇过两次,自己也曾经一度辞职,但是我们的刑事鉴定专家重新聘用这位护士兼助理的次数也一样多。托马斯对于四肢麻痹症的认识已经足以让他成为一名医生,而且从林肯身上学习了足以让他当上一名警探的法医学知识。他很满足于这一份被保险公司称为“看护”的工作,只是莱姆和托马斯都藐视这个名称;莱姆有时候会叫他为“鸡妈妈”或“复仇女神”,两种称呼都让这名助手非常开心。他现在正忙着应付两位访客:“虽然他不喜欢,但我还是找来了女仆莫莉,把这个地方彻底打扫了一番——事实上,这个地方需要进行的是一次熏烟消毒。整理完之后,他一整天都不愿意跟我说话。”

“我这地方并不需要整理,现在弄得我什么东西都找不到。”

“但是他什么东西都不用找,对不对?”托马斯反驳道,“那是我的工作。”

莱姆没有心情继续和他抬杠,他将他那张英俊的脸转过去对着塞林托:“你们有什么事?”

“有一个案子,我想你可能会想要帮忙。”

“我很忙。”

“这些是什么玩意儿?”班克斯指着莱姆床边一套崭新的电脑问。

“哦!”托马斯带着一种令人生气的兴奋叫道,“这是目前最先进的科技产品。表演给他们看看,林肯,表演一下。”

“我不想表演给他们看。”

外头传来阵阵雷声,但是并没有下半滴雨,大自然就像往常一样喜欢捉弄人。托马斯坚持。“让他们看看怎么用。”

“我不想。”

“他只是不好意思。”

“托马斯!”莱姆不高兴地嘀咕。

但是年轻的助手对于威胁就像他对于反抗一样,一点都不在意。他拉了拉那条丑陋,或者应该说很有风格的领带,“我不知道他为什么会这样,他前几天对整套装置似乎表现得十分得意。”

“我没有。”

“那边那个盒子——”托马斯指着一个米黄色的东西,继续说,“和电脑配成一套。”

“哇!两百兆赫?”班克斯对电脑扬一扬下巴,问道。为了避开莱姆的怒容,他就像一只扑向青蛙的猫头鹰似的,紧咬着这个问题不放。

“没错。”托马斯回答。

但是林肯·莱姆对于电脑一点兴趣也没有。目前唯一让他感兴趣的是乌贼般的微小环状切片,以及它们所附着的沙粒。

托马斯继续说:“麦克风连接着电脑。不管他说什么,电脑都能够辨识。不过由于他说话的时候声音含糊,电脑花了不少工夫才记住他的声音。”

事实上,这套系统让莱姆十分满意——运行速度快如闪电的电脑,加上一个特制的电子控制器以及一套辨识声音的系统,他只要说话,就能像一般人通过鼠标或键盘一样地控制光标,还能够发号施令。现在他只需要通过说话,就能够调高或调低暖气温度、开关电灯、启动音响或电视、进行文件处理工作,以及打电话或发传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