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章(第2/2页)

“嘿!在那儿!”

玛丽·贝斯突然醒了。

在木屋闷热的空气中,她刚才昏沉沉地在散发着霉味的沙发上睡着了。

那个声音就在附近,不一会儿又再度响起。“小姐,你没事吧?喂?玛丽·贝斯?”

她从沙发上跳起,快步奔向破掉的窗户。一阵晕眩袭来,使她不得不低下头,扶着墙壁休息了一会儿。太阳穴的伤处正凶猛地抽痛着。她心想:操你妈,加勒特。

疼痛稍退,她的视线逐渐恢复正常,继续往窗边跑。

是那个传教士。他带了朋友来——一个高大、秃头的男人,穿着灰色宽松长裤和工作服。传教士手里还提着把斧头。

“谢谢,谢谢!”她喃喃地连声说。

“没事,他还没回来。”她的喉咙仍痛得厉害。他递给她一个水壶,她接过喝完了整瓶水。

“我给镇上的警察局打过电话了,”他对她说:“他们正在赶来,大约十五到二十分钟后就会到。不过咱们不用等他们,我们两个合力先救你出来要紧。”

“不知要怎么感谢你们才好。”

“退后一点。我一辈子都在砍木头,这扇门一分钟内就会变成一堆柴火,这位是汤姆,他也为郡政府工作。”

“你好,汤姆。”

“你好,你的头没事吧?”他问,皱起眉头。

“看起来严重罢了。”她说,摸摸头上的伤口。

嘭,嘭。

斧头劈向大门。透过窗户,她能看见斧头刃高举到空中时反射出的阳光。斧子的利刃闪耀着光芒,表明它非常锋利。玛丽·贝斯曾帮父亲劈过柴,她记得自己最喜欢看父亲用磨刀钻头打磨斧刃——橙色的火星不断飞向空中,像极了国庆日的烟火。

“绑架你的小子是谁?”汤姆说,“一个性变态?”

嘭……嘭。

“他是田纳斯康纳镇的一个高中生。他很恐怖,你看那些东西。”她指着那些玻璃瓶里的昆虫。

“呃。”汤姆说,凑近窗口,向里面看去。

嘭。

随着传教士的用力挥击,木门发出木头碎裂声。

嘭。

玛丽·贝斯看向木门。加勒特一定把门加固过了,也许把两扇门钉在一起。她对汤姆说:“我觉得自己也变成他收集的昆虫之一了,他——”

玛丽·贝斯看见一团模糊的影子向自己飞来,那是汤姆的左手,他突然把手伸进窗户,抓住她的衬衣领口,右手同时摸向她胸部。他把她拉近窗台,硬将自己已濡湿、满是啤酒烟草味的嘴压上她的唇。他的舌头猛地伸出,用力顶进她的齿间。

他狂摸她的胸部,不停地拧捏,隔着衬衣寻找乳头。她猛地把头别开,呸了两下便尖叫起来。

“你搞什么鬼?”传教士叫到,把斧头一丢便奔向窗口。

但他还来不及拉开汤姆,玛丽·贝斯就已抓住在自己胸部上像蜘蛛般乱爬的那只手,用力往下拉。汤姆的手腕被她拉住滑向窗台上一块凸起如石笋般的碎玻璃,他又惊又痛地大叫一声,松开她的衣领,整个人踉跄地退后。

玛丽·贝斯擦着嘴跑离窗户边,退到房间中央。

传教士对汤姆吼道:“你他妈的在搞什么?”

揍他!玛丽·贝斯心想。用斧头砍他,他是疯子,把他也交给警察。

汤姆没理他,只紧握住鲜血淋漓的手腕,看看伤口。“天啊,天啊,天啊……”

传教士嘟囔说:“我就说过要你耐心点,我们用不了五分钟就能让她出来,半小时后就能伸开腿躺在你家里。现在可好。”

/伸开腿……/

这几个字闪进玛丽·贝斯的脑海,马上得出推论:根本没有人报警,没有人是来救她的。

“你看,你看!”汤姆握着被割破的手腕,鲜血如瀑布般沿着胳膊往下流。

“妈的!”传教士骂道,“得去缝合伤口了,你这个混蛋。你干吗不等等呢?走吧,先去弄好你的伤口。”

玛丽·贝斯看着汤姆摇摇晃晃地走向野地。他走了不到十步就停住,回头朝窗户吼道:“你他妈的小贱货!你给我等着,我们会再回来的!”他低头看了一眼,随即蹲下身子消失在玛丽·贝斯的视线中。很快,他又站起来,没受伤的手里握着一块橘子大小的石头,狠狠地把石头砸向窗户。玛丽·贝斯急忙后退,石头飞进屋里,差一点就击中她。她扑倒在沙发上,啜泣起来。

当他们要走进树林时,她听见汤姆又叫了一次。“你给我等着!”

他们齐聚在哈瑞斯·托梅尔的房子里。这是一幢不错的殖民地式建筑,有五个房间,以及这男人从未花过一点时间擦拭的一大面雕花玻璃。托梅尔对于草地设计的概念,就是把他那辆福特F-250型货车停在前院,雪佛兰旅行车则停在后院。

他这么做是因为,身为三人之中唯一读过大学的人,他拥有的毛衣多过花格衬衫,托梅尔很努力地想让自己看起来更像个庄稼汉。哦,当然,他也做过一些买卖,不过那只是他在洛利市干的几桩没骗到什么钱的欺诈案。他在那里贩卖公司股份和公债,而这些公司只有一个问题,就是它们根本不存在。托梅尔的枪法很准,跟狙击手一样,但卡尔波不知道他曾经亲手攻击过谁。托梅尔总是在想太多的事情,花太多时间在衣服上,总是要求赊酒,即使在艾迪酒吧也一样。

因此,他既不像努力维持自己小屋干净整洁的卡尔波,也不像辛苦地像女佣般照料自己拖车屋的奥萨里安,托梅尔就只放任房子院子不管。卡尔波猜想,他也许希望人们因为这样而把他想成是个卑鄙的下三烂。

不过这都是托梅尔个人的事,他们三个人来到这幢拥有龌龊院子和底特律式景观草地的房子,不是为了讨论美化环境的事;他们来这里只有一个理由。因为托梅尔收藏的枪支如此之多,就像二十年前他们站在枫叶街的彼得森杂货店前,看着店里的糖果架考虑要偷哪一种一样。

奥萨里安挑了黑色的柯尔特AR-45步枪,这是M-16的改良版,因为他总是喋喋不休地讲越南的事,不放过每一部他知道的战争电影。

托梅尔选了镶嵌着漂亮花纹的勃朗宁霰弹枪。虽然卡尔波最擅用的是来复枪,宁可在三百码外给鹿的心脏开个洞,而不是把一只鸭子轰成一堆羽毛,但他仍一直觊觎托梅尔挑中的这把枪,就像他觊觎郡里每个女人一样。不过,他今天还是挑了一把漂亮的温切斯特点30-06口径的猎枪,再配上一个有得克萨州那么大的狙击镜。

他们装了满满的弹药和水,带了卡尔波的手机和食物。当然,还有月光酒。

另外,他们还带了睡袋。虽然没人觉得这次狩猎行动会持续太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