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萨克斯很快就从警察局广场回来了。要是挤公交车或者见红灯就停的话,她的速度会慢得多。莱姆知道她在自己的1969雪佛兰卡玛洛SS的仪表板上装了一个闪光灯。几年前,她把这辆车漆成了火红色,来搭配莱姆轮椅的颜色。她仍然像青少年一样伺机让笨重的引擎起火,把轮胎的橡胶烤焦。

“所有的资料都抄来了。”她抱着一只厚厚的文件夹走进来。往检查台上放时,她疼得直跳。

“你没事吧?”

艾米莉亚·萨克斯一直都有关节炎,吃氨基葡萄糖、软骨素和雅维镇痛药或萘普生消痛灵就像吃软糖豆似的。但是她极少承认自己的病情。她怕被那些高级警官发现了,会逼着她做体检。即使和莱姆独处时,她也对自己的病痛轻描淡写。不过今天她承认了,“有时候疼起来特别凶。”

“要不要坐下来?”

她摇摇头。

“那么,都有什么资料?”

“审判记录、证据目录和复印的照片。没有录像带。录像带在检察官手里。”

“把所有的东西都写到白板上吧。我想看看原始犯罪现场和亚瑟家的情况。”

她走向一块白色书写板,这样的白板实验室里有十几块。在莱姆的注视下,她把资料抄写到白板上。

爱丽丝·桑德森谋杀案

爱丽丝·桑德森的公寓:

·埃奇芦荟剃须啫喱的痕迹

·碎屑,已确定是品客薯片,无脂,烤肉味

·芝加哥刀具牌匕首(中号)

·TruGro化肥

·奥尔顿EZ-Walk的鞋印,10.5码

·乳胶手套的微粒

·“亚瑟”的名字被提及,电话簿里有一个预付费手机号码,现在已经作废了。无法追查(可能有婚外情?)

·两张便条:“亚瑟——喝酒”(办公室)和“亚瑟”(家里)

·目击者看到一辆浅蓝色奔驰车,部分的车牌号NLP

亚瑟·莱姆的汽车:

·浅蓝色2004奔驰私家轿车,C级,新泽西驾照NLP 745,车主是亚瑟·莱姆

·车门、后底部板上有血迹(与受害人的DNA一致)

·沾着血迹的毛巾,与受害人的公寓里的那套是一个系列(与受害人的DNA一致)

·泥土的成分与克林顿州立公园的土质一致

亚瑟·莱姆的住宅:

·埃奇芦荟剃须啫喱,与原始犯罪现场发现的相关

·无脂,烤肉味品客薯片

·TruGro化肥(车库)

·带有泥土的铁铲,与克林顿州立公园的土质类似(车库)

·芝加哥刀具牌匕首,中等型号

·奥尔顿EZ-Walk的鞋印,10.5码,鞋底与原始犯罪现场发现的类似

·波士顿的威尔考克斯画廊和卡梅尔的安德森·比林斯美术馆发送的直邮广告传单,介绍哈维·普雷斯科特的画展

·护手牌乳胶手套,橡胶成分与原始犯罪现场发现的橡胶微粒类似(车库)

“嘿,莱姆,还真像是有罪呢!”萨克斯退后几步,一手叉着腰说。

“还使用预付费手机?还提到了‘亚瑟’。但是没有他的住址和工作地址。这些是有婚外恋之嫌……还有别的细节吗?”

“没有,只有照片了。”

“把照片粘起来。”他一边吩咐,一边浏览着示意图。他为没能亲自勘查现场感到遗憾。更确切地说,是像他们经常做的那样,由艾米莉亚·萨克斯代理,通过她携带的麦克风/头戴式耳机或高清晰度摄像机联系。乍一看这次犯罪现场调查工作似乎合格,但是并不出色。没有非犯罪现场房间的照片。还有,那把匕首……他看到在床下发现的、沾着血迹的凶器的照片。一位警员拉起了床单防尘罩的一角,以便拍得更清晰些。如果放下防尘罩,是不是就看不到了?也就是说罪犯仓皇逃逸时忘了拿,这也在情理之中。还是罪犯有意留下来捏造证据?

有一张照片拍的是地上的包装纸。他仔细地察看着。显然,普雷斯科特的那幅画是有包装的。

“有点不对劲。”他低声说。

站在白色书写板旁的萨克斯望了他一眼。

“那幅画。”他继续说。

“怎么了?”

“拉格朗日说有两个动机。其一,亚瑟偷这幅画只是个幌子,他是想杀了爱丽丝,把她摆脱掉。”

“对。”

莱姆接着说:“可是,为了让谋杀看上去像是入室抢劫后的附带行为,一个聪明的罪犯不会从公寓里偷走一样可能和他有牵连的东西。别忘了,亚瑟自己也有过一幅普雷斯科特的画,而且还收到过介绍那些画的广告邮件。”

“你说得对,莱姆,可这没什么意义。”

“又说什么他很想得到那幅画,可是买不起。他要是趁着画的主人白天上班之机,入室盗窃后用车运走,远比把她杀了来得容易,也要安全得多。”他堂兄的表现也让他困惑不已,虽说这并不是他判断一个人是否有罪的重要依据,“也许他真是无辜的,而不是装出一副无辜的样子。你刚才说‘真像是有罪’?不,是太像有罪了。”

他暗想,我们假定他没有杀人。如果不是他杀的,那推论就值得深思了,因为这不再像认错了人那么简单;证据太相似了——他的车里有她的血迹就是确证。不,假如亚瑟是无辜的,那栽赃他的人一定是费尽了心机。

“我觉得他是被人陷害的。”

“为什么?”

他沉吟:“我们先不考虑动机,现在的问题是怎样杀的人。要回答这个问题,就要知道是谁干的。慢慢地我们会知道是为什么,但这不是我们要考虑的首要问题。我们假定一个名叫X先生的人杀了爱丽丝·桑德森,偷走了那幅画,然后陷害了亚瑟。萨克斯,你说他怎样才会得逞?”

她的关节炎又犯了。她坐下来时,疼得直咧嘴。她沉思了片刻,然后说:“X跟踪着亚瑟和爱丽丝。他知道他们都对艺术感兴趣,就设法让他们在画廊见了面,获取了他们的身份信息。”

“X知道她有一幅普雷斯科特的画,他想要,可是买不起。”

“没错。”萨克斯对着证据示意图点点头,“然后他潜入亚瑟家,看到他吃的品客薯片,用的埃奇芦荟剃须膏、TruGro化肥和芝加哥刀具,就偷了一些来捏造证据。他知道亚瑟穿什么样式的鞋,这样就能留下鞋印。然后又用亚瑟的铁铲从州立公园挖了一些泥土……

“我们再想想5月12日发生的事。X想方设法得知,亚瑟每个星期四都会早早下班,去一个荒凉的公园里跑步,所以他没有不在犯罪现场的证明。他闯入受害人的公寓,杀了她,偷走了油画,用投币电话举报说他听到了惨叫声,看到一名男子拿着画上了车,看上去和亚瑟的车很像,还说出了部分车牌号。然后他前往远在新泽西的亚瑟的家里,留下了血迹、泥土、毛巾和铁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