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第4/4页)

这间酒吧名叫Joe Higgins',应该是店主的姓名。塞斯曼发现标点符号用错了,一脸嫌恶。想让名词变成所有格的时候,复数名词只需要在s后面加一撇就行了。但是这里的s不代表复数,所以店名应该写成Joe Higgin's。

再啜一小口啤酒。

酒吧门打开,塞斯曼看见几名探员走进来。他一直在等人进来查访,非常担心进来的人是卢卡斯或凯奇或那个顾问。如果是他们之一,就一定会认出他来,怀疑他为何跟踪过来。幸好他从没见过这几个探员。

塞斯曼身边坐了一个精瘦的老黑人,继续说着:“所以,我跟他说:‘这块砖头裂开了。裂开的砖头能干什么?你说嘛,我又能干什么?’结果他答不出来。哼哼,他以为我没看见啊?”

塞斯曼看了一眼身边这个人。这个瘦瘦的家伙穿着有破洞的灰色长裤和深色T恤。十二月三十一日,居然没穿外套。他住在这附近吗?大概就住在楼上吧。他喝的威士忌闻起来像是防冻剂。

“他说不出话了,是吧?”塞斯曼问道,两眼却盯住探员,仔细打量他们。

“没话说。我跟他讲啊,如果不给我一块新砖头,看我怎么收拾他。”

他刚才买酒请这个黑人喝,因为在Joe Higgins'这样的酒吧,不管所有格用得对不对,两个男人一黑一白低头喝着啤酒与稠糊糊的威士忌,总比一个白人独自喝着闷酒正常得多,也不易引起探员的疑心。

请人喝酒时,就得乖乖听对方说话。

探员拿着一张纸,也许是掘墓者共犯的照片,来到坐着三个本地干瘪老妇人的桌前。三人脸上浓妆艳抹,涂得活像哈莱姆区的妓女。

塞斯曼望向她们背后的停在马路旁的露营车。塞斯曼刚才在FBI位于第九街的总部外盯梢,看见这三名探员快步走出,另外还有十几个探员跟着出来。好吧,他们不肯让他随行,他就自己想办法。谢天谢地,探员一行人总共有十几辆车,他就跟在后面,跟着闯红灯开快车,亮起大灯。警察追捕疑犯时若没有警灯,都会开大灯来警告。探员在酒吧附近把车子停在一起,听取任务简介后解散,分头查访线索。塞斯曼停在马路边,偷偷溜进酒吧,兜里揣着数码相机,对听取简介的探员和警察拍了几张相,之后就只能坐下来枯等了。他纳闷的是,他们究竟多么接近——他先前怎么说的来着——掘墓者的巢穴。

“嘿,”黑人这时才发现探员,“什么人啊?警察吗?”

“待会儿就知道了。”

过了没多久,其中一个探员靠向吧台:“晚上好。我们是联邦探员。”他按照规定亮出证件,“请问两位有没有在这附近见过这个人?”

这张死人的照片,塞斯曼已经在FBI总部见过了。他说:“没有。”

黑人说:“看起来好像死了。是死了吗?”

探员问:“没见过长得像这人的人吗?”

“没有。”

塞斯曼也摇了摇头。

“我们另外想找一个。白人,男性,三十或四十几岁,穿深色外套。”

啊,就是掘墓者,亨利·塞斯曼心想。他对此人再熟悉不过了,如今却听见如此生疏的描述,不禁感到有些突兀。他说:“附近很多人都是这样的啊。”

“是的。我们目前确定的识别特征,只有他戴了金色的十字架项链。他可能带了武器。如果聊到枪支,可能会拿出来吹嘘。”

掘墓者才不会这样做,塞斯曼心想。但他并没有纠正,只是说了声:“爱莫能助。”然后摇摇头。

“爱莫能助。”喝威士忌的黑人附和道。

“如果看见他的话,麻烦打这个电话行吗?”探员将名片递给两人。

“没问题。”

“没问题。”

探员离开后,陪塞斯曼喝酒的黑人说:“问什么鬼东西啊?”

“我也想知道。”

“这里啊,老是出事情。毒品,一定是毒品。不管了,结果呢,我一卡车的砖头里面有一块裂开了。等一等,我跟你讲过我那辆卡车吗?”

“你正要讲。”

“那我就跟你讲一讲我的宝贝卡车。”

忽然间,塞斯曼仔细看着身边的黑人,腾起一股好奇心。就是这种好奇心,多年前驱使他投身新闻工作。一种想多认识他人的欲望,不是开发受访者,不是利用他们,也不是想掏空他们,而是想理解、分析他们。

这人是谁?他住在哪里?他的梦想是什么?他有过什么英勇事迹?他有家人吗?他喜欢吃什么?生活中会演奏乐器、会画画吗?

是让他苟延残喘,度过无价值的余生,或者现在只求速死,避免受苦——免得“心酸”——如暗流将他卷回大海,哪一个比较合适、比较公道?

但这时塞斯曼瞥见露营车门打开,几个人匆匆下车。那个女人——卢卡斯探员——随后也跟着下来。

他们快步奔跑起来。

塞斯曼在吧台丢下钱站起来。

“嘿,你不想听我的宝贝卡车吗?”

他一句话也没有多说,快步走向门口,推开门走出去也跑了起来,跟踪那几名探员,穿过墓端区这片荒芜的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