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

丹斯把车停在布满灰尘的街道上。这个地方靠近马里纳小镇,位于蒙特雷以北5英里处。维多利亚皇冠警用车上只有她一个人。她正在跟TJ通话。

“布鲁贝克呢?”她问道。

“没有犯罪记录。”他告诉她。他跟联邦调查局的合作——还有他不在犯罪现场的证据——都被证实了。

他本来仍有可能雇人来做这件事,但是这个情报轻易地帮他摆脱了这一嫌疑。

焦点集中在了布鲁贝克告诉她的那个人身上。那张纸条上的名字是克林特·埃弗里。她现在正在大约100码远的地方注视着他,中间隔着环绕在他的庞大建筑公司周围的钢丝网眼篱笆——上面有刀片刺条。

埃弗里这个名字出现时绝不会跟这个案子扯上关系。理由很简单:这位建筑商从来没有在那个博客上发过帖子,奇尔顿也从来没有在“奇尔顿报道”上写过他。

应该是没有称名道姓地写过。那个“黄砖路”帖子链没有具体提到过埃弗里,但是质疑过政府要建公路的决定以及招标程序,并且还旁敲侧击地批评承包商——丹斯想必知道就是这家埃弗里建筑公司,因为两天前在去凯特琳·加德纳暑期学校的路上,当她开到公路施工现场时,这家公司的建筑队打信号让她停车。她把这两件事情放在了一起。

TJ.斯坎伦现在告诉她:“好像克林特·埃弗里跟一家公司有瓜葛,而这家公司因为5年前使用不合格的材料而接受调查。调查很快中止了。奇尔顿的报道可能会重启调查。”

丹斯也同意这是要干掉博主的很好动机,“谢谢,TJ。那是个很好的……奇尔顿有没有把其他嫌疑人的名单给你?”

“给了。”

“有没有嫌疑度很高的?”

“还没有,头儿。但我很高兴我没有像他那样树这么多敌人。”

她微微笑了笑,把电话挂上了。

丹斯继续从远处审视克林特·埃弗里。她已经数十次看到过他的照片——无论是在新闻报道里还是在文件中。他这人不会轻易被人忘掉。尽管他已经一个人的身价抵得上几个百万富翁了,但他跟其他工人穿的没什么两样:上身穿一件蓝色衬衫,胸前口袋里露着钢笔头,下身穿一件棕褐色的工装裤,脚蹬靴子。袖子卷着,她看见他那皮革般的前臂上有文身。他手里拿着黄色安全帽。屁股上挂着一部对讲机;即使挂的是一把6发左轮手枪她也不会惊讶;他那宽大的长满胡须的脸让他看上去像是一个挎枪者。

她发动汽车,驶进大门。埃弗里发现了她的车。他微微眯起眼睛,似乎马上就认出她开的是一辆公务车。他中断跟一个穿着皮夹克男子的谈话。那人离开了,走得很快。

她停下车。埃弗里建筑公司是一家实打实的公司,只有唯一一个经营目的:铺路造楼。它拥有大量的建筑材料、推土机、履带式拖拉机、反铲挖土机、卡车和吉普车。它还有室内水泥厂、看起来像是专营金属和木材加工的店铺、为车辆服务的大型柴油储油罐、匡西特活动房屋和存储仓库。总部由几个庞大的功能性建筑组成,但不高。没有平面造型设计师或园林建筑师参与埃弗里建筑公司的创立。

丹斯表明了自己的身份。这家公司的老板热情地上前握手,笑起来时黝黑的脸上皱起了很深的皱纹,他看了看她的身份证。

“埃弗里先生,我们希望你能帮我们。你了解不了解最近在我们半岛地区发生的案子?”

“面具杀手,那个男孩,当然听说过。我还听说今天又有人被杀。太可怕了。我能帮上什么忙呢?”

“杀手在路边放置十字架发出警告,说他要继续作案。”

他点点头,“我在新闻里看到过。”

“不过,我们注意到一些奇怪的现象。有几个十字架是放在你的建筑工程施工现场附近的。”

“是吗?”他皱了皱眉头,眉毛很明显地紧蹙起来。他是不是对这个消息反应过度了?丹斯说不上来。埃弗里开始转头,接着又停下。他难道是在下意识地朝他的那个穿皮夹克的同伙看?

“我能帮上什么忙呢?”

“我们想跟你的一些雇员谈谈,看看他们有没有注意到反常的现象。”

“比如说?”

“行为鬼祟的路人、奇怪的东西,在建筑工地里有没有像脚印或自行车轮胎痕迹这样的东西。这是地点名单。”名单是她刚才在汽车里写下的。

他脸上浮现出焦虑的神情。他看了看名单,把它塞进了衬衫口袋,叉起胳膊。这个动作本身看不出有什么身势学的意义,因为她还没来得及进行底线解读。但是叉起胳膊和腿都是防御性的姿势,可以说明他有些不自在。“你想让我给你一张在这里工作的雇员名单?从凶案发生时开始,对吧?”

“没错。这能帮上大忙。”

“我看你们是想越快越好。”

“尽快。”

“我尽力去做。”

她表示感谢后返回车内,开上公路。丹斯在一辆深蓝色本田雅阁旁停下。雷·卡拉尼奥坐在驾驶座上,只穿着衬衫,没有系领带。她只见过他两次这样随意的穿着:一次是在调查局办的野餐会上,一次是在查尔斯·奥弗比家举办的烧烤会上。

“他收下诱饵了,”丹斯说,“我不知道他会不会上钩。”

“他什么反应?”

“说不上来。我没来得及抓住底线。但我的感觉是他在竭力让自己看起来很镇定,愿意合作。他内心要比外表看上去更紧张。我拿不准他那个助手是怎么一回事。”她描述了一番穿皮夹克的男子,“两人没有分开多远,离得很近。”

“好的,夫人。”

帕特里娅·奇尔顿打开房门,点头对格雷格·阿什顿说着什么。她丈夫将这人称作是超级博主——跟詹姆斯一样有意思,但只是稍微不太讨人喜欢。

“嘿,帕特。”阿什顿说道。他们握手。这人很瘦,穿着不便宜的棕褐色便裤和质地不错的运动外套,朝停在路上的巡逻车点点头。“那个警察?他一直在你家门外值守。他在这里是为了那桩系列杀人案吧?”

“他们只是在警戒。”

“我一直在关注这个案子,你们肯定受到了惊扰。”

她很无奈地笑了笑,“你说轻了,这简直就是场噩梦。”她喜欢把自己的感受讲出来。跟詹姆斯在一起她却不能总是这样。她相信她只能当配角。实际上,她有时对他的这种不撞南墙不回头的调查记者角色非常生气。她明白,这种角色很重要,但是有时她就是恨这个博客。

你看现在……不就是把家庭置于危险境地,而一家人不得不搬到一旅馆去住吗?今天早上她只好请曾经在大学里当过保安的弟弟护送儿子们去日间夏令营,在那里陪着他们,并且把他们再带回来。

她随手把门闩上。“你想喝点什么吗?”帕特里娅问阿什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