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第3/6页)

直到黎明将至我才勉强入睡。我听得见这个城市深重的呼吸声,千万人的梦境和故事交织成一个大球升入天空,仿佛随时都会爆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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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几周,我给莎拉·哈珀打了好多次电话。见到弗里曼后的第二天,她终于给我回了电话,当时我正想找彼得把整个调查交代清楚,就此退出。哈珀的嗓音很好听,说她立刻就想见我,因为她不久就要出趟远门。她还记得哈利·米勒找过她,想知道我找她要做什么。

说实话,我不是特别想见她。那时我已经和太多人聊过了,他们净告诉我一些互相矛盾的故事;与萨姆的分手对我打击很大,让我无法在这种陈年旧事上集中精力,我基本上失去了所有的兴趣和好奇。突然之间,这些事情好像变成了毫无深度的图画,就像童书里的平面插图,压根儿不能激发我的热情。我已经没兴趣再长途跋涉到布朗克斯区去见一个吸毒者,迎接我的无非又是一堆谎话,只是为了赚点儿快钱占个便宜。

不过她提议进城来见我,所以我还是同意了。我给了她一个街角酒吧的地址,她说她大概一个小时后到,到时会提着一个绿色的旅行包,我可以凭这点认出她来。

她晚到了10分钟,来时我正在喝意式浓缩咖啡。我用眼神确认是她,她走过来与我握手,然后坐下。

她的样子与我想象中的很不同。她身形矮小瘦弱,身材仿佛十几岁的孩子,皮肤白皙,正好配上她杏色的头发。她穿着便装:牛仔裤、印着“生活真美好”的长袖T恤、一件破洞牛仔夹克,不过装束非常整洁,散发着名贵香水的味道。我提议请她喝一杯,但她说自从戒毒禁酒以来,她已经一年不喝酒了。她向我确认,从那时起,她也不再沾毒品了。她指着放在旁边椅子上的包,“我在电话里说过,我会离开一段时间,”她说,“所以我觉得最好先和你谈谈。”

“你要去哪里?”

“去缅因州,和我男友一起。我们将住在一个岛上,他在一个管理野生动物保护区的基金会找了一份工作。我盼望做这种事情已经很久了,但我想确保万事妥当后再离开,你懂我的意思吧?我会想念纽约的。我的前半生不折不扣完全是在这里度过的,但现在这是个全新的开始,不是吗?”

她和我聊起天来似乎很自在,即使我们是初次见面。我认为她可能仍然在参加酗酒者互诫协会[4] 这种互助团体,她的脸上几乎没有皱纹,但是绿松石色的眼睛下面有深深的黑眼圈。

“谢谢你乐意来和我聊,莎拉。”我说。我给她简要讲了理查德·弗林的书稿,以及我调查到的在1987年末那段时间发生的事。“丑话说在前面,你要知道雇我的代理没有给这个调查准备太多的预算,所以——”

她挥了一下手,打断了我的话。“我不知道米勒那家伙告诉了你什么,但是我不需要你的钱。最近我已经攒下了一点儿钱,而且我将要去的地方也不需要花多少钱。我同意见你是出于另一个原因,这关乎劳拉·贝恩斯——或者韦思莱克,她现在把姓氏改成这个了。我想关于她有几件事情你最好知道。”

“我想再点一杯意式浓缩,”我说,“你要一杯吗?”

“一杯脱咖啡因的卡布奇诺就好,谢谢。”

我去吧台点了咖啡,然后回到座位上。这是星期五的下午,酒吧里渐渐挤满了喧嚷的顾客。

“你打算谈谈劳拉·贝恩斯?”我说。

“你对她了解多少?”

“几乎不了解。我们面谈过半个小时,通过几次话,就这样。”

“她给你留下了怎样的印象?”

“不是很好的印象,说实话。我感觉当我问她当年发生了什么的时候,她在对我撒谎。只是一种感觉,不过我想她是在掩饰着什么。”

“劳拉和我曾是好朋友,我们做过室友。虽然她来自中西部,但是丝毫不闭塞,并且极其有涵养。她的那种诱惑力不仅吸引男生,同样也招女孩子喜爱。她很快就结交了很多朋友,每个派对都邀请她,教授们也对她好评不断,她是我们班上最受欢迎的学生。”

“她和韦德的关系到底是怎样的?你知道些什么吗?有人说他俩之间有一些说不清的事,理查德·弗林在他的书稿里面也这样暗示。但是她声称他们之间从来没有暧昧过。”

她思索了一会儿,咬着下嘴唇。

“怎么说呢……我不相信他们之间有什么肉体上的关系,但是他们确实很在乎彼此。教授不像是一个会对年轻女人有意思的人,他只是自己有一种活力。我们都敬仰他,关心他,他的课讲得非常好,很有幽默感,让你感觉他确实对所讲的东西很在行,也确实希望你学到东西,而不是为生计所迫不得不硬着头皮工作。让我给你举个例子吧。有一年的秋季烟火秀——那些年间有许多很蠢的仪式活动,有一部分可能现在还保留着——几乎我们全班人都去了,再加上几个教授,待在艺术博物馆前面的空地上,等着天黑下来开始放烟花。在半个小时之内,几乎每一个学生都不自觉地走到韦德周围,站成了一圈,而他一句话也没有说。”

“他之前的一些同事说他是一个好色之徒,而且酗酒。”

“我不赞同,而且劳拉也没有对我说过那样的事。我倾向于认为那些都是闲言碎语。不管怎么说,劳拉那时候还是有一个男朋友的——”

“提摩西·桑德斯?”

“对,应该是这个名字。我从来记不住人名,但我认为你是对的。劳拉似乎确实在乎他,如果说她确实会在乎别人的话。但是除去她和那个男孩以及韦德之间的关系,劳拉开始向我展示出一副不一样的面孔,渐渐地让我感到害怕。”

“这是什么意思?”我问。

“她非常、非常……狠,凶狠地坚决,对,而且也非常工于心计。在那个年纪,我们几乎没有人——我是说在学生中间——会认真对待人生。比如对我来说,找一个男朋友打情骂俏比规划未来生涯重要多了。我在无关紧要的小事上浪费了许多时间,买一些零碎的小玩意儿,或者去看电影。我经常和朋友熬夜聊一些毫无意义的东西。

“但是劳拉不一样。有一次她告诉我,她在18岁的时候放弃了练体操,因为她意识到,到那时为止她获得的奖项不足以让她在洛杉矶奥运会的参赛队里稳拿一个位置,但要是再等四年,她就太老了,没机会入选参赛队。我问她这两件事之间有什么关系,把她逗乐了。她说:‘如果你没有机会证明自己是最好的,那努力还有什么意义?’你听明白了吗?对她来说,运动只是一个达成目的的手段,目的是得到众人的认可。那是她最想要的,或者可能是她唯一想要的——让人们认为她是最好的。据我所知,从很小的时候起,她的竞争欲望就被过度开发了,而且逐渐发展成了一种执念。她不管做什么,都要做最好的;不管想要什么,都要尽可能快速地获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