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第2/3页)

“无论如何,我明白人们为什么会对理查德敬而远之了。也许多数人把他当作一个愤世嫉俗的人,而他在某种程度上确实如此。但是当你真正去了解他,你就能够穿透多年以来他为自己建造的冰冷外壳,看到他善良的内心。他很有学问,你几乎可以和他谈论任何事情。他本质上是个诚恳的人,如果有人请他帮忙,他时刻准备着挺身而出。这也是为什么我爱上了他,并且搬到这里住。和他在一起,我不是为了排遣寂寞,或是因为想从亚拉巴马小镇里逃出来,而是因为真心爱他。”

“抱歉我帮不了你太多,”最后她说,“我告诉了你很多关于理查德的事,可是你更感兴趣的是韦德教授,是吧?”

“你说你读过了书稿的样章……”

“是的,我读了。我也努力找了书稿剩余的部分,特别是因为我对接下来发生的故事也很好奇。不幸的是,我一无所获。唯一的解释就是,理查德最终改主意了,从电脑里删去了他的书稿。”

“你认为那天晚上给他打电话的女人是劳拉·贝恩斯吗?那个据他后来说‘毁掉了他的一生’的女人?”

她沉默良久,并没有回答我的问题。她沉吟着,仿佛忘记了我的存在。她四处打量着房间,似乎在寻找什么,接着她站起来走进了另一间屋子,一语未发,也并没有掩上门。几分钟以后,她回到刚刚的扶手椅上坐下。

“也许我可以帮到你,”她带着一种很正式的口吻说,之前她从未用这种语气说过话,“但我要你做些保证:无论你要写什么,无论你调查的结果怎样,你写的任何东西都不能损害理查德身后的声誉。我理解,让你感兴趣的是韦德教授,所以理查德的形象并非事关紧要。关于他的某些事,你可以略去,而且只需对与他相关的事情有如此考量。这个你能保证吗?”

我不是什么圣人,甚至有时候作为一个记者,为了收集必要信息写成报道,我经常信口雌黄。但是,我告诫自己,她理应被我诚实以待。

“达娜,我是一个记者,向你做那种保证几乎是不可能的。如果我有了关于韦德的生活和事业方面的重要发现,其中和理查德有直接关联,我不可能藏着不报。但是别忘了,理查德写那些事情,正是想把它们公之于世。你说他改主意了,按下了删除键,我不这么认为。我猜,他更有可能把书稿藏在什么地方了。他是一个务实的人,为了写书忙活了一个又一个星期,其间他一定思虑再三,想到了方方面面,然后又把书稿删了?我觉得这不可能。我几乎确信,书稿此时就藏在什么地方,而且直到理查德弥留之际,他始终希望出版这本书。”

“也许你是对的,但总之,关于这部作品他对我只字未提。你能否至少把你的新发现及时告知我?我不喜欢纠缠别人,而且不管怎样都要离开这座城市了,但我们可以电话联系。”

我答应她,一旦发现关于弗林的重要信息,就联系她。她从一个笔记本中抽出一张皱皱巴巴的纸,摊平,放在我们杯子之间的桌面上,指给我看。

我拿起纸条,看到上面写着一个人名、一个电话号码。

“理查德接电话的那天晚上,就是和‘劳拉’争吵的那次,我等他睡着,查看了他的通话记录,记下了对应时间打进的那个电话号码。我是嫉妒使然,这点我确实惭愧,但我看到他那副样子,不能不担心。

“第二天我拨了那个号码,接电话的是一个女人。我告诉她我是理查德的伴侣,理查德有些重要的事要我当面转达她。她犹豫了片刻,然后同意了我的提议。我们在离这儿不远的地方见了面,在一家餐馆里一起吃了午饭。她说自己叫劳拉·韦思莱克。我向她道歉用这种方式接近她。我告诉她,那天晚上理查德和她通话之后,他的行为让我十分担忧。

“她让我别担心:理查德和她是普林斯顿的老相识了,他们在一些过去的事上有重要的分歧。她说他们做过几个月的室友,但仅仅是朋友。我没有鼓起勇气告诉她理查德和她通话之后说了什么,但是我说我已经从理查德那里知道了,他们曾经是恋人。她回答说,理查德可能是想象过头了,或者他的记忆欺骗了他。而且她又强调了一番,他们的关系纯粹是柏拉图式的。”

“她透露她在哪里工作了吗?”

“她在哥伦比亚大学教心理学。我们离开饭店,各走各路,这就是事情的全部了。倘若那之后理查德又与她联系过,我也并没有发现。这个电话号码可能仍然能打通。”

我感谢了她,答应她如果调查中发现任何理查德的新消息便通知她,然后我就告辞了。

***

我在翠贝卡[2] 的一家咖啡馆吃了午饭,用我的笔记本电脑蹭无线网。这一回,谷歌变得慷慨了很多。

劳拉·韦思莱克是哥伦比亚大学医学中心的一位教授,主持一个和康奈尔大学合作的项目。1988年她在普林斯顿大学拿了一个硕士学位,4年后在哥伦比亚大学拿到博士学位。二十世纪九十年代中期,她在苏黎世大学教书,之后回到了哥伦比亚大学。她的简历里面充满了专业训练和研究项目的技术细节,2006年还赢得了一项重大荣誉。也就是说,她在心理学领域成了一个大人物。

我试了试运气,离开咖啡馆后就给她的办公室打了一个电话。接电话的是一个叫布兰迪的助理,她说韦思莱克博士这会儿不在,但她记下了我的名字和电话。我让她转告韦思莱克博士,我有关于理查德·弗林先生的事情要找她。

***

那天晚上我是和萨姆在自己家里度过的,做爱,给她讲调查的进程。晚一点儿的时候,她进入了一种怀旧的情绪中:她想比平时得到我更多的关注,而且有耐心听我讲每一件事。她甚至难得一见地把自己的手机调成静音,放进床边地板上的手包里。

“可能理查德的整个故事就是一场猜谜游戏,”她说,“可能他选取的是一个真实事件,但围绕此事虚构了一系列情节,就像塔伦蒂诺在《无耻混蛋》[3] 中所做的那样,记得吗?”

“有可能,但是记者在乎的是事实。”我说,“目前来讲,我要假设他写的一切都是真的。”

“我们能不能现实一点?”她说,“‘真相’只是编辑和制作人选出来登在报纸上,或者在广播和电视上播出的那些事。如果我们不选,就没人关心在叙利亚人们互相残杀、一个议员养了小三,或者阿肯色州发生了一桩杀人案。他们完全不会知道这些事情发生过。人们从来对真实漠不关心,约翰,他们只在乎故事。也许弗林想写的就是一个故事,就这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