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第2/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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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上,我不喜欢待在大学里,迫不及待地等着上完最后一年就离开。

我生长在布鲁克林威廉斯堡的格兰德大街附近。那时房子的价格比现在便宜多了。妈妈在贝德-斯图伊的男子与女子高中[5] 教历史,爸爸在国王县医院做医疗助理。也就是说,我不是工人阶级家庭出身,不过我总觉得我是,因为我当年就住在蓝领社区里。

我从小没有在物质上犯过难,但同时也有很多东西是我们家想要,却买不起的。我觉得布鲁克林的居民都很有意思,人种不同,风俗各异,我喜欢从中增长眼界。对于纽约城来说,七十年代是一段艰难的时世,很多人贫贱到了灰尘里,市里暴力事件横行。

我初到普林斯顿大学,加入了学校的几个社团,成了著名的饮食社的一员,还和三角社的那些业余演员称兄道弟。

在一个有着奇异名字的文学社里,我朗读了几篇我高中毕业时写的短篇小说。这个文学社的管理人是一个略有名气的作家,他作为访问学者在大学里教课。社员们把英语拧成各种奇怪的句子,组成毫无意义的诗,以此互相比试文才。他们意识到我写的故事具有“古典风格”,我从海明威或者斯坦贝克[6] 的小说中寻找灵感,于是开始把我看成怪人。开学时发生了很多事,但一年以后,我便只在家或图书馆消磨空闲时光。

大学里的多数人都来自东海岸的中产阶级家庭,那些人在二十世纪六十年代经历了巨大的恐慌,他们的整个世界似乎都在分崩离析,于是他们就教育自己的子女永远不要重复当年的疯狂[7] 。那个年代充斥着摇滚乐、游行、爱之夏[8] 、毒品尝试、伍德斯托克音乐节和避孕药。越南的噩梦、迪斯科、喇叭裤和种族解放运动,都在七十年代结束了。所以我感觉八十年代一丁点波澜壮阔的事件都没有,我们这一代人错过了那趟历史列车。罗纳德·里根先生就像一个精明的老巫师,召唤出了五十年代经济腾飞时的旧精神,让整个国家都冲昏了头脑。金钱把其他神明的圣坛一一捣毁,已经准备好了它的胜利之舞,小天使金黄色的卷发上戴着牛仔帽,向自由市场经济齐唱赞歌:加油,罗尼,加油[9] !

我发现其他学生虽然看上去一派叛逆的姿态,其实却都是逆来顺受的小人。无怪,几十年来常青藤盟校始终要求学生顺从传统。在普林斯顿,传统为大,但是我感觉所谓传统只是演演戏而已,它们所有的意义早已被掏空了。

在我看来,大多数教授都只是攀附在光鲜职位上的庸人而已。那些扮演着马克思主义者和革命者的富家子弟向来对《资本论》津津乐道;而自以为是保守主义者的学生,举手投足都装得似乎是“五月花”[10] 领航员的直系后人——他们那位祖先站在桅杆上瞭望,用手遮挡着阳光,对着全船的人喊着:“看,陆地!”对于前者来说,我就是一个小资市民,我的价值都是粗鄙、任人践踏的;对于后者来说,我只是来自布鲁克林的一个一无是处的白人男孩,怀着居心叵测的歹意渗入了他们美丽的营地。在我看来,普林斯顿充斥着操着波士顿口音装腔作势的机器人。不过,有可能所有这些都是我臆想的。自从高中毕业后决定当一位作家,我就逐渐养成习惯,以一种阴郁、批判的眼光看待世界。这多亏了戈马克·麦卡锡[11] 、保罗·奥斯特[12] 和唐·德里罗[13] 。他们让我相信,一个真正的作家必须是忧伤、孤独的,会收到巨额稿费的支票,在昂贵的欧洲名胜地度假。如果魔鬼没有把约伯折磨到恶疾缠身、衣衫褴褛地坐在垃圾堆里的地步,约伯可能会永远淹没于历史长河中,人类也会因此少了一部文学杰作[14] 。如非必要,我尽量不在校园里待着,所以每逢周末我总是回纽约。我去上东区逛旧书店,在切尔西区名不见经传的剧院里看戏,或者去听比尔·福利赛尔、塞西尔·泰勒和音速青春[15] 的音乐会,就在休斯敦街刚开业的针织工厂[16] 。从前,我还经常去陌尔特大道的咖啡馆,或者过桥去下东区,和父母、正上高中的弟弟艾迪一起吃顿饭。我们光顾的馆子是那种家庭经营的,食客互相都是点头之交。

我不费力气就通过了考试,通常分数都落在令我满足的“良好”档,这样我就不会摊上什么麻烦,有时间用来写作。我写了十几个短篇故事,并且开始创作一部长篇小说,但却一直写不出几个章节来。我用的是一台旧雷明顿打字机,爸爸从一栋房子的阁楼里找到了它,修好,在我去上大学时把它当礼物送给了我。我重读自己写下的文字,一遍一遍地修改,结果文稿基本都被扔进了废纸篓。每当我新发现一位作家,就会不知不觉地模仿他,好像一只猩猩看到衣着靓丽的美女,被爱慕之情淹没了。出于各种原因,我不喜欢嗑药。14岁时我第一次吸大麻,是在去纽约植物园的路上,一个叫马丁的男孩带了两个大麻烟卷,我们五六个人躲在一个街角轮着抽,感觉到罪恶的水域把我们越吸越深。高中的时候我又抽过几次大麻,在德里格斯大道上阴暗的公寓里喝过几次廉价啤酒,酩酊大醉。让我的朋友们也感到庆幸的是,不论是吸毒还是醉酒,我都不觉得其中有什么乐趣。在那个年代里,不走寻常路不会让你得到一份体面的工作,而会让你在某个背街小巷被一个瘾君子捅死。我最终在学校努力学习,成绩名列前茅,拿到了康奈尔大学和普林斯顿大学的录取通知书——我选择了后者,这可是进步青年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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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时候的电视节目,还不是各色的生活失败者排队演绝活,没有俗不可耐的评委指手画脚,也不会把人推进一个满是蛇的池子里取乐。美国的节目中还没有白痴讲故事,不像现在这般五光十色而空洞无物。不过我也不喜欢当时电视上虚伪的政治辩论,不喜欢无聊喜剧或者劣质电影里面光鲜亮丽的少年。经历过六七十年代的少数有良心的节目制作人和记者,虽然仍然掌管着一些工作室,但显得和时代格格不入,紧张得仿佛恐龙看到了袭来的彗星,知道自己的末日即将到来。

但我很快发现,劳拉喜欢每晚定时服用一剂垃圾电视节目。她说,只有这样才能让她的大脑达到一种均衡,把白天获取的信息一一分类、连接、存储。所以公元1987年秋天我看了比以往任何时候都多的电视,颓然地坐在她旁边的沙发上,自讨苦吃但乐在其中。我们对每个谈话节目、新闻和肥皂剧指指点点,就像《大青蛙布偶秀》的包厢里,那两个吹毛求疵的老前辈一样[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