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罗克(第3/6页)

应该说罗克继承了罗家所特有的商业天赋,在他执掌罗家产业的二十年里,罗氏集团几经扩张,取得了令人咂舌的成就,他曾被香港媒体称为数百年才出一个的商业奇才。某财经杂志更是将他称为堪与李嘉诚相媲美的商业领袖。在近十几年来,罗家也从未掉出过世界富豪榜前一百名。

这么一个人的失踪,实在足以引起中国香港商界的地震,难怪这位罗夫人会如此秘密地将我带到这里。

可是,这么一位世界闻名的商业家,一位走到哪里都会成为媒体关注焦点的人物会去哪里呢?

“夫人,我不妨直言相告,这个忙恕我无能为力,因为以罗家的声望和地位,连您都查不到自己儿子的下落,我一个小小的‘侦探’更是做不到!”我正色道。

“异先生,你既然已经猜出了我的身份,自然也能理解我的苦衷。我只有这么一个儿子,他是我的唯一,也是我们罗家产业的唯一继承人,如果外界知道他无缘无故地失踪了,这对我们罗家将是一个毁灭性的打击,香港商界也会因此引起难以预想的震动,所以我们不能大张旗鼓地展开寻找,只能求助于像您这样的专家!所以,请务必帮忙!至于酬劳,您尽管说。”老妇人央求道。

我摇摇头:“不是我不肯帮忙,只是这简直是一件不可能完成的任务。世界如此之大,一个人想要隐藏起来是十分容易的,怎么去找?我说话喜欢直来直去,哪里说得不对,请多担待!像他这样的富翁,任何人都有理由对他下手。我想他失踪也不会是一天两天了,否则您也不会找到我,既然到现在还没有任何消息,结果可能已经很糟糕了。我建议您还是请求警方立案调查最为直接。”

老妇人脸上掠过一丝痛苦的神色,继而又变得无比坚毅:“不会,他不会死的,他只是去了哪里,想要好好待一段时间。”

“那么,他在失踪以前有没有什么特别的表现?”

“没有!”她立即斩钉截铁地回答,“那是两个月前的事情了,他早上开车去公司上班,一切正常,可是到了晚上就没有再回来过。”

“有没有留下什么特别的迹象?”

“没有。”老妇人又斩钉截铁地回答道。

我叹了口气,声音缓和了下来:“夫人,我能理解您的心情,但是我不得不说,我真的无能为力。对不起!”说完,我站起身来,向外走去。

“异先生!”老妇人叫住了我,平静地道,“请您不要将这件事情告诉任何人。”

“我会的,这一点请您放心。”

【五】

离开了那家宾馆,我拒绝了那名叫阿华的男人送我的请求,在门口伸手打了辆出租车,跟他说了目的地,车子平稳地开了出去。

不是我故意推诿,也不是记恨那些黑衣人对我的粗暴行径,而是我确实无能为力。失踪两个多月的一位闻名世界的大富翁,到现在仍然没有半点消息,如果没有发生意外的话,那简直是无法理解的事情。

也许是商业对手下的黑手,也许是某国政府的特殊手段——罗家的商业触角延伸到世界各地,某国政府出于特殊的利益驱动,这种可能不能排除,也许是某黑帮施展的杀手,甚至有可能是意外身亡,以他的身份,都有可能被人以极为残忍的手段毁尸灭迹,永远消失掉。我不是福尔摩斯,更不是超人,我又怎么能够寻找到一个人间蒸发的人?我想无论是哪种力量下的黑手,都不是我一个毫无超长本领的凡人所能对抗的。与其毫无把握地浪费时间,还不如根本就不参与进去比较明智。更何况,这听起来只不过是一宗富翁失踪的普通案件——无论这个富翁是多么富可敌国,也只是一个有钱的普通人,而我对普通的事情向来缺乏兴趣。

出租车在街道上左拐右拐地行驶了二十多分钟,我的目的地终于到了。在一座大楼前下了车,我直接乘电梯到了八楼,敲响了一间办公室的房门。里面传出一个熟悉而略带鼻音的男人的声音:“请进!”

我轻轻地推开门走了进去。

“小度!”坐在办公桌后面的中年男人抬头向我看了看,笑道,“真是说曹操,曹操到,我刚要找你呢!”

“你好,李局。”我笑着开玩笑道,“我刚回来就来向你报道了。”

“你小子!”李局呵呵笑着站起来,一边让我坐下,一边打趣道,“什么时候学的油腔滑调了?”

“你找我有什么吩咐,尽管说!”我笑着继续道。

李局名叫李刚,是我所在城市的公安局局长,虽然我不属于公安系统,但毕竟干的事情和他们有许多交汇点,所以也没少打交道,久而久之,我们也成了朋友。

李局笑着给我倒了杯水:“我的事情先放放,你一般是无事不登三宝殿,说说吧,有什么事情需要我为你做的?”

“很简单,我为你们送一位得力的干警。”我接过水杯,神秘地道。

“哦,你什么时候转行做中介了?说说看,要是贩毒的我可不要。”他笑着开玩笑。

“看你说哪里去了,要是贩毒的就直接找监狱帮忙了。我知道你们有自己的制度,我不会让您破坏规矩的,她本来就是一名警察,现在还在公安系统工作,只不过……给她换一个工作环境而已。”

李局可能没有明白我话里的意思,疑惑地看着我:“这个人叫什么名字?”

“白枫。”我赶紧说。

“白枫,白枫。”李局重复地念叨了两句,问,“女的吧?”

“您不会有性别歧视吧?”我打趣道。

李局似笑非笑地看着我:“小度,你在跟我动花花肠子是不是?”

我知道他猜中了我的心事,嘿嘿笑了两声,将事情原原本本地告诉了他。

其实这件事要从《灭顶之城》、《诅咒》说起,经过将近两个月的相处,数次的生死经历,我对白枫确实产生了感情,我这个人做事情从来不爱拖泥带水,所以等白小娟的事情安顿好以后,在一家幽静的咖啡馆里,我将自己的心事一股脑地说了出来。在此之前我曾经有过感觉,觉得白枫对我并非全无感情,果不其然,在她听到我絮絮叨叨地将自己的心里话说出的时候,我看到她晕红的脸上洋溢起无比娇艳的光彩,那双亮晶晶的黑色眸子里,除了少女的几分羞赧之外,还有从内心流溢出的幸福光彩,我知道,自己单身的生活要画一个圆满的句号了。

由于我所在的城市和S市离得并不算近,我就问她可不可以离职来我这里,和我一起并肩作战,但她舍不得警察事业,所以我只好想了这么一个折中的办法,将她借调过来。虽然这免不了让人说两句徇私的话,但借调制度由来已久,虽然程序烦琐,可并没有违反制度。我刚刚回来就来找李刚的原因就是为了这件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