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葬礼的昼夜(第2/3页)

盛夏不动声色,骑过城市郊区,拐入四车道的南明路,匀速通过南明高中门口。一百米外的废墟深处,藏着违和的洛可可风格大门,竖着繁体字的巨大招牌——

失樂園

二十世纪末,这是一座工厂的废墟。七年前,改建成主题乐园,去年关了门,却有这样一个诗意的名字。越过夏日茂密的树林和围墙,她望见巨大的摩天轮,在废弃的园子里,仿佛史前怪兽的骨骸……

突然,红发少女的自行车转弯,整个车身横在跟踪的皮卡车前头。

急刹车。差点撞上。她盯着车里的男人,他也看着她,像火山与冰山对撞。

盛夏甩了甩红发,把自行车放倒在马路中央。她捡起一块砖头,甩起细长却有肌肉的胳膊,直接扔向风挡玻璃。

男人呆呆地坐在方向盘后面,看着砖头在空中画过一个抛物线,被地球重力牵引,直接冲向他的眼睛。

四分之一秒后,撞击声清脆刺耳,他本能地闭上双眼,有种被爆头的错觉。

砖头滑落到引擎盖上,风挡玻璃多了一片蜘蛛网似的裂缝。公允地说,这块板砖砸得稳准狠!若无坚固的玻璃,他的脑浆就要被砸出来了。

开门下车,这男人又高又瘦,穿一件灰色亚麻布衬衫。面孔尚显得年轻,顶多二十八岁。乌黑眼珠子,长而翘的睫毛,鼻梁高挺细窄,面色苍白,嘴唇缺乏血色。相比短发的盛夏,他有一头浓密的黑发,略带卷曲,几乎遮住眉毛,一派复古风,乍看像甲壳虫乐队某个成员。

少女闯了祸也不逃跑,面无表情地迎上去,右脚掌蹬地,身体猛向左转,右拳向前送出,精准地打中他的鼻子。

男人摔倒在马路上,鲜血从鼻孔喷涌而出。他躲藏到车里。她不依不饶,拍着驾驶座旁的窗玻璃,大声问:“×!你为什么跟踪我?”

南明路上车来车往,后面排起长队,喇叭声此起彼伏。许多车从旁边借道,粗鄙的卡车司机们,摇下车窗放声大骂,各种肮脏字眼。

他的衣服上全是血,用完了一盒餐巾纸,第一次对少女感到恐惧,摆出自卫的姿态:“你是谁?”

“你又是谁?”

“我是……焦老师生前的朋友,我也是来参加葬礼的。”

“带着单反相机来参加追悼会?”皮卡底盘太高,要看到驾驶座里的相机,她还得踮起脚,“我们认识吗?”

“不。”

“警告你,要是再敢跟踪我,就把你的两个蛋蛋都拧下来!”

“嗯。你的项链不错,在曼谷买的吧?”

男人看着她的胸口,盛夏不知该为这样的赞美而高兴,还是该为他盯着的地方而愤怒。

“抱歉,我是平胸,没啥好看的!”

“我能走了吗?”

“滚吧!”

当她骑上自行车离去时,男人探出车窗说:“有没有人告诉过你——你刚才扔砖头的样子很帅!”

她听到了,但没回头。骑过失乐园门口,盛夏抬起右手,清晰地竖直一根中指,低声说:“真他妈的帅!”

她既是在夸奖自己,也是在赞美那个男人。

下午四点,焦可明的葬礼刚结束。

熙熙攘攘的人群中,叶萧仔细观察每一张面孔,任何人都可能是凶手,或与灭门案有关联——这个可怜的家庭,即将被塞进小小的骨灰盒,分成三份,葬入同一座坟墓。

公安局发布协查通告,政府微博微信齐上阵,全世界都知道了。案发当晚,骑助动车的黑衣男子,尾随焦可明进入小区,又在火灾前逃离,有重大作案嫌疑。但这座城市有两千多万人,一百多万各种型号的助动车。

走出殡仪馆,叶萧撞见一群流浪狗。脏不拉叽的皮毛,散发恶心的臭味,盯着不速之客,发出警告的吠声,示意不要入侵地盘。他却想起另一条狗——灭门案唯一的目击证人。

它还活着。

兽医说,第一个奇迹是它活了下来。伤在脖子,被尖刀刺入,深达七厘米,贴着脊椎和气管之间,稍偏半厘米就没命了。它在火灾现场,吸入大量有毒气体,严重影响呼吸,兽医几乎放弃了。但在叶萧的强烈要求下,医院给它大量输血,使它捡回一条命。昨天,它已恢复行动能力,伤口还要养一养,不能大声吠叫。跑啊跳啊,甚至咬人的能力,差不多都恢复了,这是第二个奇迹。

叶萧及时总结了兽医的说法——这条狗有不死之身。

它被关在兽医院的笼子里,原本趴着,看到叶萧就站起来,夹紧尾巴,嘴里发出警告声。公狗,肩高六十五厘米,体重刚好五十公斤。杂交犬,多半有獒犬血统。十岁左右,但没有衰老迹象,超乎寻常地强壮。唯独后背有块伤疤,几年前的老伤,像是烫伤的。它在焦可明家待了多久?三年?一年?还是三个月?但不会早于2012年。因为,叶萧认得这条狗。

兽医说:“如果它是一条纯种狗,受到这样严重的伤,不可能活到现在。”

“化验结果出来了吗?”

灭门案现场,他们看到这条狗的牙齿缝里有东西,貌似肉的纤维,叶萧吩咐要做化验。结果确实是肉,而且是人肉,提取出DNA,男性,东亚人种,但不是焦可明。这块被忠犬咬下来的肉,必定属于作案凶手。如果抓到嫌疑犯,看有没有狗咬的伤痕,再做DNA比对,便能一目了然。叶萧打电话给专案组,调查全市所有医院,近期被狗咬伤或打狂犬病疫苗的病例。

叶萧蹲下来,看着笼子里的大狗:“能把它放出来吗?”

“只要你不害怕。但它不会随意攻击人的。而且,我给它打过疫苗了。”

兽医打开狗笼子,大家伙瞄了几眼,它踩着厚重的狗爪出来。叶萧小时候在新疆,被野狗咬过,伤疤至今还在小腿肚子上。当时没打狂犬病疫苗,有种说法是狂犬病会潜伏很多年,说不定什么时候就暴发了。

“别盯着它的眼睛!”

叶萧不理会兽医的警告。他认得它,它也认得他。他们都是记忆力很强的物种,同时也有超人的胆量。他深呼吸,哪怕肺叶充满狗毛纤维,他的双手自然垂下,表示没有攻击性。

“死神!”

“你在叫什么?”

兽医的脸色变了,到底是刚毕业的年轻人,想拽着叶萧退出房间,避免猛犬发狂。

“死神是它的名字!”

这条狗听到“死神”两个字,立刻安静,眼神也变得柔软,居然一屁股坐在地上。这么多年来,第一次有人叫对了它的名字。你好,死神。

叶萧问兽医:“我能带它走吗?”

“嗯,目前的环境不适合这条狗,它的情绪会越来越差。叶警官,也只有你能镇住它。”

“请先在它身上植入芯片,GPS定位追踪,当它抓到凶手时,我也能及时赶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