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第3/7页)

“那办法确实谁都能做,但其实是个圈套,凶手实际上并没有真正使用。”

惠子再次沉默,我觉得她是在掩饰内心的震惊。

“这想法真是有趣又大胆。那么,凶手用的又是什么办法呢?”

她说得轻松,这回答本身就像在表明她并非和事件无关。我更绝望了。

“发现这个圈套是因为我确信凶手并非从女更衣室入口,而是从男更衣室入口逃走。之所以这么有把握,是因为有你不知道的证人。案发时那人正好在更衣室后面,能证明没人从女更衣室入口逃出来。于是,北条雅美的推理就不能成立。也就是说,凶手是从男更衣室入口逃走的。这样,密室阴谋的关键就集中在一点,即是否能从门外用木棍把门顶住。这一点警察早就查证过,答案是不可能,因为从发现的木棍上找不出丝毫动过手脚的痕迹,对木棍的长度、大小、形状和弯曲度的检查结果,也证明无法从门外进行远距离操作。”

“你是说这种见解不对?”她的声音有点沙哑,但仍很平静。

我知道她在想什么,摇摇头说:“警察的见解没错,这也正是我苦恼的地方。其实,警察和我都在重复毫无意义的试验。那根木棍不可能从外面顶上,但我们没想过换了其他棍子会怎样。”

惠子的背痉挛般动了一下。像是在掩饰自己的失态,她大声询问:“其他棍子?这话什么意思?”

“比如,假如凶手用的是更短的木棍会怎样?被发现的那根木棍大约和地面成四十五度角,这样顶着门需要很大力气,无法远距离操作。但如果木棍和地面的角度接近于零,就不需要多少力气,从门外也可以操作。”

这简直像是在上物理课。惠子怀着怎样的心情在听呢?我看得出来,她的肩膀开始微微颤抖。

“也许当真有你说的那种木棍,可事实上顶住门的明明就是那根,你不是也看到了?”

“没错,当时照你说的从通风口往里看,确实看见那根木棍顶着门。”

“这么说……”

“你听我说。我确实看见了那根木棍,但不能因此断定没有其他木棍顶着门,对吗?”

“……”她无言以对。

“怎么啦?”

“没什么。然后呢?”

“你看下面这说法怎样:凶手事先准备了两根木棍,一根是在杀人现场被发现、无法从门外操作的,姑且叫第一根棍;另一根是长度、弯曲度都能从门外操作的,把它叫第二根棍。作案后,凶手先把第二根棍用结实的线或铁丝缠住,线的一头甩到门外,然后把门打开一条勉强能过一个人的缝,把两根木棒靠在门上,出去后小心关上门,这样两根木棍会轻轻顶住门。这时,凶手用刚才准备好的线或铁丝,让第二根棍牢牢把门顶住。第一根棍不是拿来固定门的,不用管它。最后,把线或铁丝剪掉。”

发现尸体时,我从通风口往里看,昏暗中看见一根顶着门的长木棍,那是第一根棍,也就是“替身”。

“想象力真丰富。”惠子故意摇摇头,那动作看起来像在忍受着什么,“可门上确实有你所说的第一根棍顶过的痕迹,这怎么解释?”

“这个简单,只要事先弄好印迹就行。相反,不能留下第二根棍的痕迹,要用皮革或布片之类的东西把棍子两端缠上。”

“嗯……理论上讲得通。”

她从箭筒里拔出第三支箭,小心地搭在弦上—在我看来,她是想借此让自己平静下来。“还剩下一个重要问题。如果你说的是事实,撞开更衣室门进去时,屋子里应该有第二根木棍。”

我轻轻吐出一口气:该摊牌了。

整个阴谋最重要的问题就在这里,而这也正证明布置机关的是惠子,我预料到她会拿这点来做挡箭牌。

“这确实是个难关,因为是我证明当时室内没有那东西。但破门而入时,我的注意力全在村桥的尸体上,如果凶手趁机收回物证,我就见不着了。那么,能收回的是谁呢?很遗憾,惠子……只有你。”

如同被冻住一般,她僵立不动,不知正现出怎样的表情。我乘胜追击:“当然,你大概会说,那么长的木棍无法避人耳目,如果拿在手中会令我感到奇怪。不错,一般情况下是这样,但你选择的第二根棍却是拿着也不会让人起疑的东西。”

惠子抬了抬头,想说什么,但终究没有开口。

“也不用卖关子了,那就是—箭。这样,只要放进箭筒就不会被发觉了。你的箭太短,用的大概是我送你的幸运箭,长二十八点五英寸,也就是七十二点四厘米。我测试过了,这大约是能顶住更衣室门需要的最短长度。这个长度不仅只需一点力气就能把门牢牢固定,还有个好处,即顶着门的箭隐在门轨里,从远处看不清楚。另外,箭的颜色也不惹眼,没人会注意昏暗的屋子角落横着一支细细的黑箭,何况还有引人注目的替身—第一根棍。”

我一口气说完,等待她的反应。我期待她会死心,将事实和盘托出,因为我不想这样一再追问下去。但她不动声色:“有证据吗?真是个不错的推理。第二根棍……有意思。但如果没证据,终究只是个假设。”

她想必大受刺激,却还能如此冷静应对,令我很是佩服。如果没有这样的意志,也不会引发这起事件了。

“当然有证据。”我声音里的冷静不亚于她,“你看看带在身边的幸运箭号码,写着‘12’,对吧?我送给你的箭应该是3号,可3号箭不知为何却在加奈江那里。这是怎么回事呢?我是这么推测的:用来顶门的是12号箭,3号箭自然在你身边,尸体就要被发现时,你把3号箭放回我的弓具盒,破门而入的一刹那,你捡起12号箭放进自己的箭筒。你本该把这两支箭换过来,但你没换,大概是没想到我会记得箭的号码。后来加奈江也说要幸运箭,选的恰好正是3号。”

昨天在比赛现场发现写着“加奈江”字样的箭是3号时,我再也无法无视一直被自己忽略的设想,所有的谜团也因此连锁反应般迎刃而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