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0日,星期六(第2/6页)

我闭上了眼睛。昨天我描述过我的旧房子,储藏室里的糖罐,在树林里采浆果。那些回忆还在吗?我能想起更多吗?我想着我的母亲和父亲,希望能记起别的东西。一幅幅画面悄悄地浮现了。一张晦暗的橙色地毯,一个橄榄绿色花瓶,一条粗毛地毯,一件胸部织有粉色鸭子、上衣正中有排暗扣的连衫裤,一个海军蓝色的塑料车座和一只退色的粉红便壶。

色彩与图形,却没有一样是关于活生生的生命。什么也没有。我希望见见我的父母,我想。正在那时我第一次意识到,尽管不知道为什么但我明白他们已经不在了。

我叹了一口气,在没有整理的床边坐下来。日志中间夹着一支笔,几乎想也没想我就把它拿了出来,打算再写些东西。我拿着笔悬在纸面上,闭上眼睛集聚精神。

事情就是在那个时候发生的。我不知道是不是刚刚意识到一个事实——我的父母已经过世——因此触发了连锁反应,但感觉好像我的意识从一场又长又深的睡眠里醒了过来。它活了过来,但不是一步一步活过来的;而是突然一下子,火花一闪。突然间我不再是坐在一间卧室里、面前有一本空白待写的日记本,而是到了别的地方。回到了过去——我以为丢失了的过去——我能够摸到、感觉到、尝到一切。我意识到我陷入了回忆。

我看见自己回到了家,回到了我生长的地方。我在13岁或者14岁左右,急着要继续写一个还没有完工的故事,却发现厨房的桌子上有张纸条。我们必须得出门一趟,纸条上说。泰德叔叔6点会来接你。我弄了杯饮料和一个三明治,拿着笔记本坐下来。罗伊斯太太说我的故事有力且感人;她认为我以后可以从事这一行。但我想不出要写什么,没有办法集中注意力。我默不做声地生着气。这是他们的错。他们在哪儿?在干什么?为什么没有带上我?我把纸揉成一团扔掉。

画面消失了,但立刻换成了另一幅。更有力,更真实。爸爸正开车载我们回家。我坐在车后座上,盯着挡风玻璃上的一个斑点。一只死苍蝇。一粒沙子。我认不出来。我开始说话,却不知道自己要说些什么。

“你们打算什么时候告诉我?”

没有人回答。

“妈妈?”

“克丽丝。”我的母亲说,“别这样。”

“爸爸?你打算什么时候告诉我?”沉默。“你会死吗?”我的眼睛还盯着车窗上的斑点,“爸爸?你,会死吗?”

他回头向我露出微笑:“当然不会,我的天使。当然不会。要等到我变得很老很老,有很多很多孙子孙女的时候才那样!”

我知道他在说谎。

“我们会打赢这一仗的。”他说,“我答应你。”

抽了一口气。我睁开了眼睛。幻觉消失了,不见了。我坐在卧室里,今天早上我在这间卧室里醒来,但有一会儿它看上去不一样了。完全是平的,没有颜色,没有活力,仿佛我看见的是一张在阳光下失了色的照片,仿佛生气勃勃的过去使此时失去了生命力。

我低下头看着手里的日志本。笔已经滑脱了我的手指,落到地板前在纸面上划了一道细细的蓝线。我的心在胸口狂跳起来。我已经想起了一些事,一些非常重要的事情。它没有被忘掉。我从地板上捡起笔开始把它记下来。

我在这里停笔。当闭上眼睛试着再次回忆那幅画面时,我仍然能够想得起来。我自己。我的父母。驾车回家的场景。它还在。不再那么生动,仿佛随着时间的推移已经逐渐退色,但还在那儿。尽管这样,我还是很高兴我已经把它记下来了。我知道它最终将会消失,不过至少现在还有迹可循。

本肯定已经读完了报纸。他对着楼上叫了几句,问我是不是准备好出门了。我告诉他是的。我会把日志藏在衣柜里,找件夹克和靴子穿上。待会我会记下更多的东西,如果我记得的话。

*****

上面的日志是几小时前写的。我们出去了整整一个下午,但现在已经回到了家里。本在厨房里做晚餐吃的鱼。他打开了电台,爵士乐的声音飘到卧室:我正坐在这里记这篇日志。我没有主动提出要去做晚饭——我急着上楼来记录今天下午看到的东西——可是他似乎并不介意。

“你去睡一会儿吧。”他说,“吃饭还要等大概45分钟呢。”我点了点头。“做好以后我会叫你的。”他笑着说。

我看了看手表。如果写得快我应该还有时间。

快到1点时我们出的门。我们没有走多远,把车停在一栋又矮又宽的建筑旁。屋子看上去没有什么人住;一只孤零零的灰鸽子在每扇用木板覆盖的窗户上都稍微停留了一会儿,建筑的大门藏在波纹铁后面。“这是露天游泳池。”本从车里钻出来说,“夏季开放,我猜。我们走吗?”

一条水泥小路蜿蜒着爬上山巅。我们默默地走着,只听见空空的足球场上落着的乌鸦群里有一只偶尔会突然尖啼,远处一只狗在哀伤地吠叫,还有孩子们的声音、城市的嗡嗡声。我想到了我的父亲和他的去世,想到至少这件事我已经记起了一点点。一个独自慢跑的人沿着一条跑道前进,我盯着她看了一会儿,直到脚下的小路越过了一道高高的树篱把我们领向山顶。在山顶我看得见有血有肉的生命:一个小男孩在放风筝,他的父亲站在他身后,一个女孩遛着一只系着长狗绳的小狗。

“这是国会山。”本说,“我们常来这儿。”

我没有说话。低矮的云层下,城市在我们的面前铺开,貌似一片宁静。它比我想象中要小;我可以一眼越过整个城市望见远处低矮的山峦。我可以看到电信塔的尖刺顶、圣保罗教堂的圆顶,巴特西发电站,看到一些认识——虽然只是隐约认出且不知为何——的事物;也有一些不那么熟悉的标志性景观:一栋像胖雪茄一般的玻璃房、离得非常远的一个巨轮。跟我自己的脸一样,景色似乎有点陌生,却又莫名的熟悉。

“我觉得我认识这个地方。”我说。

“是的。”本说,“是的。我们有一段时间常来这里,虽然景色一直在变。”

我们继续向前走。大部分长凳上都有人,有独自一人的,也有成双成对的。我们走到山顶近旁的一张长凳旁坐了下去。我闻到了番茄酱的味道;长凳下的一个纸箱里扔了一个吃了一半的汉堡。

本小心地捡起三明治丢进一个垃圾箱,再坐回我身边。他又指了指一些标志性景观。“这是金丝雀码头。”他说着指向一个建筑。即使隔得很远,它也显得无比高大。“是上世纪90年代初建成的,我想。全是些办公室之类的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