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收尸白骨塔(第4/9页)

刘横顺先把豆浆上的皮儿用筷子挑起来放到嘴里,就着这股子豆香,一口煎饼馃子、一口豆浆在这儿埋头吃喝,听到旁边那桌有人跟他说话,一开口先诵道号:“无量天尊,这位是火神庙警察所的刘横顺刘爷不成?”刘横顺侧目一看,见那边坐了一个老道,这老道真够下本儿的,穿得那叫一个齐全:头戴绛紫色九梁道巾、银簪别顶,身穿绛紫色八卦仙衣、前后阴阳鱼,上绣乾三连、坤六断、离中虚、坎中满,腰系水火丝绦,双垂灯笼穗儿,脚下水袜云履一尘不染,手摆拂尘,身后背一口宝剑,面如蟹盖,青中透灰、灰中透蓝,两道卧蚕眉,一对伏犀眼,鼻直口阔,大耳朝怀,下趁三绺墨髯,好一派仙风道骨,要不是坐在板凳上,端着碗喝豆浆,不要钱的咸菜也没少吃,真以为是得道的神仙。

刘横顺平日里到处巡逻,却没在街面儿上见过此人,以为这是个走江湖混饭吃的二老道,想套近乎做他的生意。在过去来说,江湖上“做生意”和“做买卖”不一样,买卖不分大小,讲的是将本求利,一个大子儿买进来,俩大子儿卖出去,这叫买卖;生意则不然,多多少少带着几分贬义,往往指坑蒙拐骗的江湖伎俩。刘横顺是穿官衣的警察,岂会相信卖卦蒙人的二老道?当即对老道一摆手:“打住,刘爷我还有正事要办,没空跟你费唾沫星子。”

老道却也不着急,不紧不慢地说:“这件正事不办也罢,贫道看你一脸败相,今天去斗虫只怕凶多吉少。”

刘横顺当时一愣,心想你一个外来的二老道,为什么知道我要去斗虫?转念一想这也不奇怪,天津卫不认得我刘横顺的没几个,准是我与老客斗虫之事传开了,老道想借机蒙我的钱,先说我有败无胜,把我胃口吊起来,再求他讨个法子,也不看看我是谁?大清早起的,你跟这儿念三音,岂不是给我添堵?当下将脸一沉,对老道说:“你既然认得我,想必也知道我是干什么的,不必再费口舌了,惹恼了我把你这个牛鼻子老道抓起来。”老道听了这般话说,嘿嘿无言,闷着头继续喝豆浆了。刘横顺也不再理会老道,将早点钱放在桌上,站起身来便走,穿街过巷来到南城土地庙一看,斗虫的老客来得也够早,已经在那儿等他了。

看热闹的闲人们见刘横顺来了,“呼啦”一下子围拢上前,有人问道:“怎么样刘爷?今儿个带了什么宝虫?”

刘横顺也不答话,只是掏出怀中的拉子,轻轻往桌上一摆,脸上全是得意。众人一见无不惊叹,拉子中这只虫,要身量有身量、要模样有模样,须、头、颈、腿、尾,件件出类拔萃,黑中透亮、亮中透黑,隐隐约约挂了一抹子暗青,正所谓“好虫披两色”,这绝对是虫中之王!

众人七嘴八舌问刘横顺:“刘爷,这是从什么地方得来的宝虫?有名号吗?”

刘横顺说:“各位三老四少,此乃古路沟斗败毒蛇的棺材头大将军!”

有人挑大拇指称赞:“这可了不得,也就是刘爷,别人谁敢上古路沟逮虫?吓也吓死了!今天让这老客领教领教咱北路虫的厉害,免得他回去之后说长道短。”

也有人对刘横顺说:“那个老客的金头霸王在一天之内连胜一十四场,绝非寻常之辈,如今又缓了一宿,棺材头大将军纵然骁勇,只怕也战它不过!”

旁边那位听着不顺耳了:“蟋蟀是神虫,谁能看得透?仅凭眼力就可以断出胜败,那还斗什么呢?不咬如何知道斗得过斗不过?让我看刘爷这条虫有一拼。”

说实话,刘横顺前一天见识过“金头霸王”的厉害,虽然在古路沟得了“棺材头大将军”,可也没有必胜的把握,却不能输了气势。再一打量对面的老客,仍是头上一顶小帽,左手边放个空鸟笼子,右手边放个茶壶,也不知有水没水,从没见他喝过,坐在当场气定神闲。

二人没有多余的话,相互拱了拱手,放虫过戥子,下场直接开斗。刘横顺的“棺材头大将军”,对上了老客的“金头霸王”,真好似上山虎遇见下山虎、云中龙碰上雾中龙,头对头、牙锁牙,杀了一个天昏地暗、日月无光。在场围观的全是本地人,这个时候说什么也不能“大饼卷丸子——架炮朝里打”,因此没一个下注的,连喊带叫都给刘横顺的“棺材头大将军”助威。五六个回合斗到分际,“金头霸王”招架不住扭头就跑。看热闹的拍巴掌叫好,刘横顺也长出了一口气,以为胜负已分,古路沟这趟没白折腾。怎知金头霸王突然跃上罐壁,又蹦到棺材头大将军身后,两颗鳌牙一张一合,咬下“棺材头大将军”一条后腿。围观之人呆若木鸡,再也没人出声了。无须多言,刘横顺又败了一阵,前后两场输了四十块银元。老客嬉皮笑脸地说:“兄台这只棺材头大将军当真了得,称得上是百里挑一,但是与我的南路虫相比,尚且逊色三分,怎么样?敢不敢翻个跟头,明天再斗一场?”

这叫欺人太甚,俗话说“杀人不过头点地,占便宜没够可不行”。刘横顺岂能让这老客吓住,人活一口气,佛为一炉香,再败一阵也不要紧,大不了砸锅卖铁砍胳膊切腿赔给他,可不能让人叫住了板,如若在此时说出“不敢”二字,往后还有脸出门吗?不怕吃不饱,只怕气难平,当下跟那个老客订立文书字据,约定转天一早再战,一场四十块银元,刘横顺赢了两清,输了赔给老客八十块银元。刘横顺怒气冲冲出了土地庙,回去换上警服,去到火神庙警察所当差,思来想去没个对策。古路沟的“棺材头大将军”堪称北路虫王,能把毒蛇咬跑了,兀自不敌金头霸王,今天又得在警察所当班,上哪儿再去找虫?

4.

飞毛腿刘横顺是火神庙警察所的巡官,大小是个当头儿的,由于人手不够,必须轮班值夜,虽说没什么大事,可也得防备个火情什么的。整个火神庙警察所,加上刘横顺在内,从上到下一个巴掌数得过来,拢共五个人。前文书咱们说过,这地方都是穷人,没什么大案子,有这几个巡警绰绰有余。不过警察所一刻也不能没人,万一有人前来报案,瞧见大门上栓、二门落锁,屋里头一个人没有可不成。书说至此,咱得介绍一下其余四个警察了。巡官刘横顺手底下有俩小巡警,一个叫张炽,一个叫李灿,都是十八九岁的愣头青,打小跟在刘横顺屁股后边长起来的,也在三岔河口边上住,看刘横顺打拳踢腿,他们俩也跟着比画,却又舍不得吃苦,只会几下三脚猫四门斗的花架子,成天闲不住,让他们待住了比挨活剐还难受。俩人一肚子坏水儿、花花肠子也不少,因为有刘横顺的约束,张炽、李灿出去巡逻的时候,倒也不敢欺压良善,占点小便宜总是有的。旧社会吃这碗饭的大多是此路货色,穿上官衣是巡警,扒下这身皮和地痞混混儿没有两样,常言道清官难逃滑吏手、衙门少有念佛人,这俩小子有刘横顺管束,在巡警中就算好的,而且有个机灵劲儿,周周围围有什么风吹草动,向来瞒不过他们的耳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