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第2/2页)

亲爱的福尔曼女士:

希望你能收到这封信。我并不知道你的地址。我叫露丝·弗莱希曼。我们从未谋面,可是我不知道还能找谁。最近两年来,一位名叫本·辛克莱的老先生租住在我家,他不幸于几周前去世。然而我不认识他的任何亲属;不过我发现他的遗物中有一张纸条上写着你的名字,于是我就猜想你可能是他的一位亲属或朋友。如是,请打个电话过来,我将非常感激。我觉得他没有留下遗嘱;不过,他所留下的几件物品中可能会有一些让人回忆留恋的东西。希望尽快收到你的回复。

签名下面写着一个电话号码。我又倒了一杯葡萄酒。本·辛克莱?这个名字毫无印象。不过,在拍摄《欢庆芝加哥》的过程中,我们曾在十多个社区采访了数以百计的人,其中是否有他呢?或许可以让布伦达·库恩思查对一下记录。布伦达是我们摄制组的文案人员,她小心谨慎、一丝不苟,负责保管所有的记录及其他资料。

但我还是颇觉奇怪,一个死去的老人怎么会有我的名字?尽管我的这部片子热播,我也不是什么大人物。我实在想不明白,自己的人生和一个在出租房里孤独死去的老人究竟是怎么有了交集的。

已到凌晨四点过一刻,我却毫无睡意。或许是酒精的作用——酒精一转化为糖分,我就像打了鸡血一样;要么就是临睡前吃了一些巧克力,还有可能是那封信让我心神不宁,却又挥之不去吧。于是我翻身下床,先去看了看熟睡中的蕾切尔,然后拿着信到了工作间。

工作间在离婚前是家里的客房。

屋子不大,却是一个绝妙的观景点,可弥补其空间太小的遗憾。窗外有一株皂荚树;夏日里微风拂面,阳光透过树叶而产生的亮光闪烁,使得任何人造的焰火都自愧不如。目光穿过树叶向下望去,整片街区尽收眼底。当然啦,我们街区一般都平安无事;若是真的有事发生,我就会在那儿拉响警报——我的书桌恰好就在窗前。唯一的缺点就是太狭窄了,无法留客人过夜。

对我却很重要。

我打开电脑,查阅该片的资料,搜索“本·辛克莱”。毫无结果。我又打开电子邮件搜索,还是没有。于是发邮件给布伦达,向她询问这个名字。

我走进卫生间凝视着梳妆镜,纠结着是否要吃一颗安眠药。一张四十岁女人的脸,灰眼睛,一头波浪式的黑发——与我金发碧眼白肤的女儿形成了鲜明的对照。这张脸也凝视着我。多亏了经常步行,再加上偶尔去健身俱乐部,还有必须照顾蕾切尔,我的身体还算不错,只是眼框细纹如织,黑发中夹扎着丝丝灰白。

还是决定不吃安眠药。我回到工作间,重读露丝·弗莱希曼的信,然后登陆一个数据库网站;该网站号称能查到国内任何人的地址和电话号码。我输入“本·辛克莱”。点击鼠标,全国15个本·辛克莱出现在网页上,每人都有地址和电话号码。我又试着输入本杰明·辛克莱,又出现了六个。没有一个住在芝加哥一带。尽管如此,我还是把这些信息都打印了下来。

一串车灯闪烁的光亮从百叶窗钻了进来,送来的报纸扑通一声扔在了门前的草坪上。我打着呵欠,关了电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