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 推原论始(第3/8页)

“手段高明!真是鬼到了极点。

“我的第一个反应是很自然的——我无法使自己相信。这似乎是不可能的。不过,尽管我对于这样一个情况感到震惊,也尽管这是我第一次想到佩珀竟然可能是凶手,”埃勒里继续说道,“事实却很清楚。我无法排除可疑对象——现在也不再是可疑对象了,根据逻辑推理,罪犯就是他——我不能仅凭主观愿望,而对推理的结果视若无睹。我强迫自己进行复核。我把全案从头到尾思考一番,从佩珀的表现来看这个结论是否与实际相符。

“不错,佩珀曾亲口指认格里姆肖是他五年前为之辩护过的人,他作为罪犯,这样做很聪明,免得日后万一发现他跟被害人之间以前有过交往,而他明明有机会指认却不指认,引来怀疑。这个细节并不能确证什么,却很有意思。十之八九,这个交往的开始至少应在五年以前,乃是律师与委托人之间的关系。格里姆肖在从维多利亚博物馆偷出画来之后,就找上了佩珀,当格里姆肖坐牢的时候,那幅画已在卡基斯手中,款还未付,说不定他曾委托佩珀替他关心照料。格里姆肖从监狱一出来,当然会去向卡基斯收取款子。毫无疑问,佩珀是幕后的人物,其后发生的一切,都有他插手,但他从不露面,一直是幕后指挥。格里姆肖和佩珀之间的交易,有可能会被佩珀过去的法律合伙人乔丹揭穿,尽管乔丹也许完全清白。”

“我们正在调查他,”桑普森说,“他是位有声望的律师。”

“毫无疑问,”埃勒里冷冷地说,“佩珀决不会公开去跟一个歹徒合作——不是佩珀这号人……但是这还有待核实。佩珀勒死格里姆肖的动机,又是什么呢?

“格里姆肖、诺克斯先生和卡基斯在那个星期五晚上会面之后,格里姆肖到手了一张‘付给持票人’的期票,诺克斯先生跟格里姆肖一块儿出来后就走掉了,而格里姆肖却站在房子前面。为什么呢?也许就是等他的同党——这个结论倒并非纯粹出于想象,格里姆肖自己也曾称他还有个‘唯一的搭档’。所以,佩珀必定是在附近等着格里姆肖。他们必定一块儿躲进黑影中,格里姆肖把进房交涉的经过全都告诉了佩珀。佩珀觉得再也不需要格里姆肖了,格里姆肖对佩珀甚至还有危险,而且甩掉了格里姆肖之后,他就可以独吞从卡基斯先生那儿敲来的竹杠,不必分赃——这时他必定对同党起了杀心。那张期票不啻是一道催命符,因为,期票是‘付给持票人’的,当时卡基斯还活着,请各位记住,谁持有期票谁就有了潜在的五十万美金;另外,还有那位不出面的詹姆斯·诺克斯先生,也是日后可以敲诈勒索的另一个对象。佩珀无疑就把格里姆肖干掉了,或者是在隔壁诺克斯空房子的地下室进口处的黑影中干掉的,或者干脆就在地下室干掉的,地下室的钥匙他必定早就配好了一枚。不管怎样吧,格里姆肖死在地下室之后,他就对尸体进行了搜查,得到了期票和格里姆肖的表——说不定当时就怀有想法,将来可以作为栽赃之用——还拿到了斯隆前夜为了要格里姆肖离开纽约而塞给他的五千块钱。在他动手掐死格里姆肖的时候,他对于尸体如何处理必定胸有成竹;很可能他打算让尸体永远留在地下室。可是到了第二天早上,卡基斯暴病身亡,佩珀立刻意识到这是千载难逢的机会,大可把格里姆肖塞进卡基斯的棺材。也是合该他走运,在卡基斯下葬那天,伍德拉夫亲自打电话到检察官办公室报失,佩珀就开口要求——桑普森,这是你自己讲起过的,有一次,你在责备佩珀对布莱特小姐太感兴趣的时候,曾经提到这件事——他请求承办这件搜查遗嘱的案子。可见,这是另一个显示佩珀先生心理的迹象。

“如今,他能自由出入卡基斯的房子了,他发现事情是多么好办啊。下葬之后的星期三晚上,他把格里姆肖尸体从诺克斯空房子地下室取出,尸体原是塞在地下室的旧箱子内,他拖着尸体经过黝黑的后院,进入了更暗的墓地,挖开了地下纳骨所上面的泥土,打开了地下纳骨所的卧式铁门,跳了进去,打开卡基斯的棺材——立即发现了放着遗嘱的铁盒;在这之前,可能连他也不知道遗嘱到哪儿去了。他想到,遗嘱也许有朝一日可以派上用场,用来对这出悲剧中的另一角色,斯隆,进行敲诈勒索——斯隆是独一无二的具备偷遗嘱动机的人,并且只有他才会在下葬前把遗嘱塞进棺材——于是佩珀收起遗嘱,准备用来作为另一个敲诈勒索的工具。他把格里姆肖尸体塞进棺材,放上棺盖,爬了出来,再把地下纳骨所的门拉上,把浅坑填满了土,收拾好所用的工具,揣起了遗嘱和铁盒,离开了墓地。巧得很,这儿有着另一个关于佩珀是凶手的小小印证。因为,佩珀自己告诉我们,在这一天的夜里——星期三夜里,深更半夜的——他看见布莱特小姐到书房去进行翻查。这样,佩珀就亲口供认了那天夜里他没睡;我们不难设想,他是在布莱特小姐离开书房之后,去干那件埋尸的勾当的。

“这就跟弗里兰太太反映的情况对得上号了,弗里兰太太曾见斯隆在那天夜间到墓地去过。斯隆谅必是觉察出佩珀在这房子中形迹可疑,就暗中窥察,看到了佩珀的所作所为——包括埋藏尸体和攫得遗嘱——从而知道佩珀是个杀人凶手……至于杀的是谁,那个时候乌漆墨黑,斯隆也许看不清楚。”

琼不寒而栗。“那——那样一个俊秀的青年。真是无法置信啊。”

埃勒里严肃地说:“这给你上了一堂无情的课啦,布莱特小姐。对于确有把握、确凿无疑的,那就一往直前、义无返顾吧……我讲到哪儿啦?对!到了这时,佩珀自以为万无一失了;尸体已经埋掉,谁也不会想到要去寻找这个人。可是第二天,当我宣称遗嘱可能已被塞进棺材,建议掘墓开棺的时候,佩珀脑子必定顿时炸开了。他此时已无法阻止谋杀案的败露,除非回到墓地再把尸体取出来;在这种情况下,他就得把一切都整个儿推倒重来;这要冒很大的风险。另一方面,出现了一件谋杀案,未必对他没有用处。所以,既然可以在卡基斯家通行无阻,他就布置了一些线索,让那死人——我指的是卡基斯——充当杀人凶手。他对我那套推理方法也有所掌握,就故弄玄虚地来对付我——他并不留下显而易见的迹象,只造成一些蛛丝马迹,他隐隐知道我对这些蛛丝马迹是不会放过的。他之所以挑选卡基斯来充当‘凶手’,可能是出于两个原因:第一,这样一个结论,跟我的想法一拍即合;第二,卡基斯已死,随便佩珀怎样摆布诬陷,他都不会否认的。还有,再讲得完整些吧——如果这一结论被接受的话,不会使任何一个活人受到冤枉;因为,请记住,佩珀并非杀人成癖,硬要置人于死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