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残忍的团伙作案(第2/3页)

这时,那伙年轻人也走到了车前,一个个子稍微高一些的年轻人开口说话,他先向克里斯汀问了时间,克里斯汀回答了他。然后,这名年轻人又问她有没有带香烟,或者有没有带钱,克里斯汀注意到这个人在说话的时候悄悄从兜里掏出了一把弹簧刀,她马上发动汽车逃走了。

克里斯汀逃回家以后,急忙将她遇到的事情告诉了她的男朋友巴里。巴里在工作的时候伤到了腿部,他近期一直待在家里养伤。在得知了克里斯汀的遭遇后,巴里马上决定要向警方报警。萨瑟兰的执勤警官详细记录了这件事情,但警局并没有重视这件事儿,所以警方也没有派遣警车赶往现场进行调查。

珍妮在晚上6点多的时候乘火车返回萨瑟兰,她沿着停车场旁的斜坡走向汽车,就在她掏出钥匙打开车门的一瞬间,几个年轻人突然出现在她的身后。这伙人中的一个高个男孩冲着珍妮打了个招呼,他先向珍妮问了时间,然后又询问她身上是否带有香烟和钱。珍妮生性友善,她并没有察觉到这伙人的险恶用心,以为他们只是在和自己开玩笑,于是她摇头拒绝了对方,但就在这时,讲话的这名男子突然持刀挟持了她。

这名男子用力勒着珍妮的脖子,他和另外两名男孩将珍妮挟持到汽车后排座位上,一个卷发男孩则迅速钻进驾驶室,还有一名女孩坐进了副驾驶室。克里斯汀和巴里报案之后决定再去案发地看一看那伙人是否还在那里,当他们赶到停车场的时候,刚好看到了珍妮被这伙人挟持的一幕。巴里因为腿部骨折,并没有击退匪徒的能力,所以他和克里斯汀只好再次赶往警察局报案。

警方接到报案后,马上安排警员赶往现场,但警方的这次行动却出现了一个重大失误,由于萨瑟兰火车站附近有很多停车场,警方赶去的那处停车场并不是克里斯汀所说的那处,正是这个致命的错误导致最终没能阻止惨剧的发生。尽管警方随后又检查了附近的好几个停车场,但此时作案者早已驾车离去,警方根本不可能在停车场内找到任何与绑架案有关的线索。

第二天早晨,一名巡警在4号公路上巡逻的时候发现了一辆被遗弃在路边的汽车。在对这辆汽车进行仔细检查后,这名警察发现车内的情况十分混乱,后排车座上散落着一些女士内衣,在遗弃车辆不远的地方,警察还找到了一个女式手包。随后赶来的警官立即组织警员对遗弃车辆周围进行搜索,在这儿,警方又陆续找到了一些属于珍妮的物品。

经过调查,警方发现,这一天,珍妮没有去公司上班,而她的未婚夫史蒂夫在前天晚上和她告别以后就再也没有见到过她。由于珍妮的姐姐昨晚并没有在家,所以警方又询问了度假村的管理员,确认珍妮昨晚没有返回公寓。

现在警方基本上已经可以确定珍妮失踪了,而且她还很可能是遭到了绑架。警方打电话给珍妮的父母,向他们报告了珍妮失踪的这件事情。尽管警方每隔10~15分钟就会给珍妮的父母打一个电话,向他们报告最新的案情进展,但对珍妮的父母来讲,时间似乎早已凝固。

就在警方努力查案的时候,一名社工向警方提供了十分重要的线索。这名社工告诉警方,有两个孩子告诉他,他们偷了一辆汽车,警方迅速找到了这两个孩子,这两个孩子就是参与绑架珍妮案的甲和丙。在随后展开的审问过程中,甲出示了一把有着黄色手柄的弹簧刀,并告诉警方他们知道有一名女孩遭到绑架而且被杀害了,他们还表示愿意帮助警方调查这个案子。

在随后的审讯中,警方再次询问了珍妮是否遇害,甲和丙又改口称他们并不清楚珍妮到底有没有被杀,但他们愿意带警方去案发现场看一看。甲和丙将警察带到了位于米琪保利附近的一处水坝旁,甲告诉警方,这儿就是凶手行凶的地方。警察来到水坝上方,他们一眼就看到了一具漂浮在水面上的尸体,这具尸体就是珍妮。

将珍妮的尸体收殓以后,警方打电话通知了贝弗夫妇,珍妮遇害的这个消息给贝弗造成了十分沉痛的打击,贝弗决定与罪犯斗争到底。犯罪心理画像专家认为,在某种情况下,母亲的意志是超出父亲的,她们往往能够在被推入痛苦深渊的时候爆发出惊人的意志力,贝弗就是在这种意志力的支撑下,承受了常人难以忍受的痛苦,并坚持在法庭上与凶手做斗争。

法医病理学家彼得对珍妮的尸体进行了尸检,彼得发现,珍妮的口腔、气管以及肺叶内都吸入了大量浑浊的液体,显然她是被活活溺死的。彼得又对这些液体进行了比对化验,他发现珍妮体内的水液和水坝中的水液成分是吻合的。因此,这处水坝就是凶手杀死珍妮的作案现场。珍妮的手腕还有一处骨折,彼得估测,这是凶手在将她丢入水坝中的时候摔断的。

在找到珍妮的尸体之后,警方就将甲和丙关进了监狱,在随后的审讯中,这两名罪犯又供出了乙和卡罗尔。不久之后,被警方通缉的詹米森也在澳大利亚黄金海岸被警方逮捕。在审讯中,詹米森承认凶案发生时他就在现场,但他否认自己参与杀人,甲、乙、丙也表示杀害珍妮的不是自己。尽管这5个人的供词各不相同,但警方还是以偷窃、抢劫、绑架、强奸以及蓄意谋杀等罪名将他们告上了法庭。

由于澳大利亚司法系统存在漏洞,警方在录口供的时候,一直将这5个作案真凶关在一起,于是这5个人就开始串供,他们将所有的罪名都推到了一个名叫斯科特·安吉斯的人身上。警方又邀请了克里斯汀指认作案凶犯,克里斯汀认出了这伙人中的甲就是当晚和她搭话的那个男孩,而且,案发当晚就是他亲手挟持珍妮的。

警方分别采集了5个人的DNA,然后拿去与珍妮体内发现的凶手DNA比对,他们发现乙的DNA和凶手的DNA数据吻合。警方还在珍妮汽车的方向盘上找到了乙的指纹,在一家军用品商店内,店主确认了他曾经卖给甲和乙一把带有黄色手柄的弹簧刀。银行提款信息显示,珍妮遇害后,她的银行卡曾在德鲁特山的一台自动提款机上使用过。

有一名认识甲的目击者告诉警方,案发当天,他曾看到甲和一伙人在德鲁特山的一处便利店中购买商品,当时这些人的身上很脏,脚上和衣服上都沾满了污泥。一名珠宝商也找到了警方,他告诉警方,甲在案发当天曾经向他出售了一些女式首饰珠宝,当时甲和其他人身上都沾满了泥污。警方随后确认,甲出售的这些珠宝都是属于珍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