弗兰琪 2016年2月15日 星期一(第2/2页)

他瞪着我,脸上写满了厌恶。“弗兰琪,看来他们没有说错你,铁石心肠的女人。你和丹尼尔真相配,你们都是一样的货色。”

“为什么?就因为我们有抱负?因为我们想要超越自我?这有什么错?”我愤怒极了,以至于忘记了害怕。

他把帽子往下拉了拉,盖住了眉毛,一副阴险的模样。他叹了口气,我能看出他并没有生我的气,他只是不满意自己的生活。“这没有错。”他说,肩膀耷拉着,显得既瘦小又脆弱,让我想要拥抱他。真希望你能看到他现在的样子,索芙,他和过去完全不同了,酒精、毒品和失意已经把他蹂躏成了另外一个人。

“对不起,弗兰琪。”他说,我吃了一惊,现在他的声音更加柔和了,好像痛苦和怨恨已经远离了他的身体,我伸出手去,碰了碰他起了老茧的手,“我不是故意说这些话的,你一直都很好,不是吗?我喜欢过你。”

我害羞地微笑起来,想起我们在他的车后座上喝酒厮混的日子,“我也喜欢过你。”

他搓了搓胡子拉碴的下巴。我注意到他眼睛底下的紫色瘀青和凹陷的脸颊。“我搞砸了自己的生活,但是我也在慢慢恢复正常,真希望时光能倒流,你知道吗?”

杰兹不知道的是,虽然我衣着光鲜,开着好车,俨然一位成功人士,但我们两个之间的区别并没有那么大,我对他的遭遇感同身受。

我把路虎停在车道上的时候,天色渐暗,尽管现在才三点。与杰兹道别后,我无数次查看手机,仍然没有丹尼尔的消息,我猜他也许会在公寓里等我,但公寓里没有人,我心事重重地跨进走廊。你失踪的那天晚上,杰兹看见的人肯定不会是丹尼尔,他一定是弄错了,丹尼尔告诉过我,那天晚上十一点半以后,他再也没有见过你,他说你从夜总会“凭空消失”了。所以这一切都是杰兹为了惹麻烦而编造的吗?他现在后悔了没有?

这个小镇已经榨干了我所有的精力,我突然产生了一个偏执的想法:丹尼尔今天没有出现,是不是因为被警察抓起来了?我靠在门上,眼睛逐渐适应了走廊里的阴暗,再过几天我就能回到正常状态,把你抛到脑后,也许到那时,我只有在收音机里听到你喜欢的歌曲或者看到与你相像的金发女孩时才会再度想起你,但请不要误解我的意思,我不曾完全把你遗忘,我经常想起你,但不是每一天,然而,自从回到奥德克里夫之后,你无时无刻不在我的脑中盘旋。

我慢慢爬上楼梯,仿佛能看到丹尼尔眼下正坐在警察局里受审,两个端着塑料咖啡杯的警察一个扮红脸,一个扮白脸。扮红脸的那个假装好人,试图从丹尼尔嘴里套话,扮白脸的那个威逼恐吓无所不用其极,想要突破他的心理防线,显然我是看了太多的警察破案的电视剧。

来到楼梯平台时,我听到我房间对面的公寓里发出“砰”的一声响,那套公寓不是空的吗?我走到门口倾听里面的动静。也许有人过来租住几天,现在虽然是淡季,但也并非没有可能——比如简和我。我竖着耳朵听了一会儿,里面似乎安静下来,正当我准备回自己房间时,又传来 “砰”的一声,我吓得跳了起来,难道来了小偷?我从包里掏出手机,差点准备报警,但我不能——我该怎么对警察说呢?

我一手拿着电话,另一手伸出去敲了敲门,壮着胆子问:“有人吗?”我把耳朵贴在门上,“有人在里面吗?”

里面一声不响,我又敲了敲门,这一次更用力,结果门开了一点缝,原来没上锁,也许今天会有租户搬过来,也许他们上周把这套房间租出去了。我把门往里推了推,门后露出一条走廊,和我那边的很像——抛光的镶木地板,繁复的装饰,挑高的天花板。我又问了一句“有人吗”,仍然不见回应,于是小心翼翼地跨过门槛。“有人在吗?”我又问,觉得自己有点蠢。

突然,一只不知从哪里冒出来的姜黄色的猫张牙舞爪地嚎叫着飞向我,最后越过我落到了外面的楼梯平台上,我吓得向后一退,摔倒在地,心脏跳得飞快,连我的耳朵都能感到它的颤动。猫一定是被困在这套公寓里的,虽然我确定这儿的度假公寓里不允许养宠物。

我重新站稳,蹑手蹑脚地走进客厅,一股气流从我的脸上扫过,推拉窗没有关,二月份的寒风畅通无阻地吹进室内,我一眼便看到了咖啡桌旁边的一只花瓶,瓶子的一半已经碎了,另一半完好无损,暗色木地板上散落的碎片格外刺目,刚才的声音一定是花瓶掉到地上时发出的,很可能是那只猫从窗外钻进来,碰倒了花瓶,但我不知道它是怎么进来的,因为这里是二楼。

我扫视了一眼整个房间,发现这里并没有个人物品,应该不会有人住在这里,我来到卧室,发现床铺得很整齐,衣柜里也没有衣服,这证实了我的推断,也许是清洁工打扫完之后忘记了关窗和锁门。

我走回客厅,研究着破碎的花瓶,弯腰捡起一块碎玻璃,紧接着又把它扔掉,因为它刺破了我的指尖,血渗了出来,我把它含在嘴里止血,小心地跨过地上的玻璃碎片,关上窗户,这时我注意到了房间里的那台电脑——显示屏是关着的,电脑上连着一台打印机,上面的绿灯一闪一闪,我皱起眉头,发现打印机旁摆着一只眼熟的棕色A4信封,我拿起信封,指尖上的血染红了信封的一角,我震惊地喘息起来:信封上写着我的名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