弗兰琪 2016年2月13日 星期六(第2/4页)

他微笑着转过脸来,看上去又变回了我记忆中那个厚颜无耻的丹尼尔。“好吧,你总能说服我,弗兰琪夫人。”

他把变速杆挂到一挡,我重新系上安全带,松了口气——我又可以在外面消磨几个小时再回公寓了。丹尼尔驱车掉头的时候,我住的那套公寓的凸肚窗里突然有什么东西一闪,我抬头望去,吓了一跳:玻璃上贴着一张脸,凝视着我们。我的血一下子变凉了,是你吗?我伸长脖子,想看个清楚,但为时已晚,丹尼尔已经把公寓甩在车后,朝悬崖下方的沿海公路开去。

时隔二十年,“海鸥”酒吧几乎没有任何变化:老式的佩斯利墙纸;面色红润的老男人在吧台前慢吞吞地嘬酒,每个人都牵着一条臭烘烘的宠物狗,薯条和醋的味道混合着湿漉漉的狗腥味,在空气中久久不散——与我的记忆分毫不差;连天花板上挂着的假鸟模型和窗台上陈列的海鸥标本都跟过去一样。我有种一步踏进时光胶囊、穿越到过去的感觉。

酒吧位于小镇边缘,俯瞰风雨如磐的大海,沿海岸前行,沙滩越来越窄,抵达老码头的时候,沙地会完全消失。一个中年男子独自坐在角落里的桌子前喝啤酒、读小报,虽然他深色的头发稀疏了不少,肚子也变大了,我还是一眼就认出了他——莱昂的哥哥洛肯。

丹尼尔向酒吧里的男人们和给他们送啤酒的女人点头致意,女人高大丰满,年纪比我大,灰褐色的头发,我躲躲闪闪地跟在她身后,希望不被洛肯看到。

“丹尼尔,亲爱的,”女人西南乡村的口音浓重,讲话像唱歌一样,“好久不见,报社的工作很忙吧?”

丹尼尔笑道:“是啊,海伦,整天工作,没时间玩。”

她咯咯地笑起来,这才注意到我,与她视线相对之后,我突然想起这是谁。

海伦·特纳,你在公寓房那边的朋友。

她原本快快活活的一张脸拉长了。“弗兰琪?哎呀,哎呀,哎呀。”她讥讽地说,不敢相信地摇着头,“看来传言是真的,你果然回来了。”

我知道我不应该感到惊讶,八卦的声浪——弗兰琪回来了——已经像墨西哥洋流一样对奥德克里夫造成了震撼性的影响,但我确实觉得惊讶,因为我早已忘记在一个小镇生活是什么感觉,而在闷热的酒吧里再次体验到这种感觉让我更加燥热,我突然意识到,那些熟知我的过去并且依然住在这里的人都有可能给我寄匿名信,他们显然都知道我回来了。

刷着啤酒杯的海伦不时地对我怒目而视,这让我想起上学时她有多么不喜欢我,我一直怀疑,她对我抱有敌意的原因是她想代替我成为你最好的朋友,所以她嫉妒我。我高中最后一年去上寄宿学校时,她一定非常高兴。我记得当我在酒吧里再次遇到你——而且我们还像过去那样亲密,她看起来多么生气。我知道你为她感到难过,所以我们那个星期六晚上去“地下室”夜总会时,也带上了她,但就大部分时间而言,海伦只是我们的随从,她在你的人生中只扮演一个微不足道的小角色。

她相貌平平,而且不再年轻,海风给她曾经光滑的皮肤带来了伤害,使她的毛孔变大,鼻子发红。“你好吗,海伦?”我说,在这个穷乡僻壤的小酒吧,我不带乡村口音的腔调显得与环境格格不入,非常引人注意。

“哎呀,别跟我用那么讲究的口音说话。”她嗤笑道,酒吧里的男人们也跟着她狂笑起来,“瞧瞧你这身打扮,真是太时髦了。”穿着黑裤子、红色羊毛外套,系丝绸围巾的我觉得浑身不自在,“你还回来干什么呀?”

我的脸颊不受控制地变红了,“我,呃,嗯……”

“说说吧,亲爱的。”其中一个男人说,他是个秃顶的矮胖子,戴着眼镜,看起来像我们小时候玩过的游戏“猜猜是谁”里那个讨厌的角色。

“她是来看我的。”丹尼尔插话道。

海伦的脸色阴沉下来。“真的?我怎么不知道你们两个还有联系?”接着,她又仿佛自问自答般地耸了耸肩,“算了,人这种东西特别奇怪,我懒得去搞清楚。你们两个为什么不坐下呢?我给你们拿喝的。弗兰琪,你想来点什么?”

“请给我一杯白葡萄酒,”我说,“普通的就可以。”趁她还没说出更多的风凉话或者问我是不是更喜欢香槟之前,我补充道。

“给我一杯啤酒,谢谢,海伦。”丹尼尔将吧台前的我拉到一旁,在我耳边低语,“她可能掌握了不少信息 ,她以前对索菲很好,不是吗?”

“不记得了。”我生硬地说,海伦对我的口音与衣着的嘲笑——以及她对我本人的轻蔑——依旧令我心烦。

我们别无选择,只能绕过洛肯的桌子往里走,他抬起头,恰好对上我的眼睛,随即放下报纸,用手背抹了抹嘴。“果然是你,”他说,他的语气让丹尼尔停住脚步,转过身来,“弗兰琪·豪伊。”

我叫弗兰西丝卡·布鲁姆,我很想喊出这一句,但考虑到海伦和酒吧里的那些男人会作何反应,我又把嘴边的话咽了下去。我看着坐在角落里、工作服上满是油漆的洛肯,他虽然是莱昂的哥哥和杰森的表兄,却不像他们那样拥有一副好相貌,反而继承了父母长相最糟糕的部分,莱昂继承的则是所有优点。不过,我得承认,他二十五六岁的时候也曾有过那么一点点的吸引力,就是让许多女人神魂颠倒的那种爱尔兰人的放浪气质,但他的眼睛——尽管和莱昂的眼睛一样蓝得惊人,然而两眼之间的距离实在太近,鹰钩鼻太明显,下巴也太大,算不得英俊。

我突然想起一件事。有一次,我们在“地下室”里跳舞,他挤过来捏你的屁股,你并没有发火,只是轻轻把他推开,但已经过了十八年,我记不清了,也许当时你发了火?反正我们都喝醉了,后来莱昂走过来拉开了他,打了他几拳,最后洛肯灰溜溜地钻进了人群里。

洛肯喜欢过你,我竟然差点忘记这个事实,他喜欢你,甚至对你动手动脚,而你是他弟弟的女朋友。

“你还好吗,弗兰琪?”丹尼尔担忧的声音打断了我的思绪。洛肯正盯着我看,嘴角挂着嘲弄的笑容。

“我听说你回来了。”他说,我看到他嘴里缺了一颗牙。

“莱昂告诉你的?”

他扬扬得意地笑了笑,手指敲打着鼻梁侧面:“这是个小镇,消息传得很快。”我怎么没想到?他把报纸叠起来,夹在胳膊底下。“好了,我该走了,我可没时间和你这样的闲人聊天,我有工作要做,刷房子。”说着他站起来,我被他的身高吓到了——我忘记他有多高了,比丹尼尔还高,而且肩宽背厚,很是强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