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菲 1997年7月4日 星期五(第2/2页)

“我们坐下好吗?”他指着角落里刚刚空出来的一张小桌子说。我点点头,终于可以暂时摆脱弗兰琪了,她依然站在莱昂身后和一群男人聊天,时不时也会朝我挤眉弄眼,做出下流的暗示。

“这么说,你还写诗?”在桌前坐下之后,我问他。角落里空间逼仄,我们挤在一起,他的肩膀贴着我的,我能闻到须后水的味道——“CK一号”,我的鼻子对气味总是很敏感。

他点点头,又呷了一口啤酒。“诗、歌词都写,可我不会乐器,很遗憾。”

“你知道我哥哥吗,丹尼尔·科利尔?他会弹吉他,是自学的,他还有支乐队。”

听到我哥哥的名字,莱昂皱起眉头。“我听说过他。”他说,但语气听着不对劲。奥德克里夫的大部分人都知道我哥哥,就像大部分人都认识弗兰琪一样,他们非常合群,很容易交到朋友,不像我。

我们聊起了音乐,轮流列出各自喜爱的乐队。我告诉他,我从来没听说过“水牛春田”这乐队,他答应借给我一张他们的专辑。

“我不得不说,杰兹虽然是个浑蛋,但他懂音乐。”他说,这时DJ杰兹换上一张蓝调乐队的唱片。

我笑了。“你为什么说他是浑蛋?”

莱昂耸耸肩,“你看看他。”只见杰兹趴在DJ台上,脑袋上夹着耳机,正在和一个穿超短裙、厚底靴的金发美女聊天。“总有女孩在他周围晃悠,就因为他是个DJ。”

“听起来你挺嫉妒他的。”我笑道。

他灌了几口啤酒,“我现在和这里最漂亮的女孩坐在一起,才不会嫉妒他。”

“你可真会说话。”我蹭了蹭他的肩膀,他转过脸来,热切地盯着我,我屏住呼吸,他凝视着我的眼睛,脸越靠越近。

“你在这里啊!”弗兰琪突然出现,双手叉腰,打断了我们即将开始的动作,“在这里干坐着岂不是太无聊了?来吧,索芙,我们来跳支舞。你喜欢这首歌。”

纸浆乐队的《宝贝》。刚才我甚至没注意到现在放的是这首歌。没等我反对,弗兰琪就把我从莱昂身边拽走了,我回头望了他一眼,他耸了耸肩,冲我笑笑,继续喝啤酒。可我非常想要踢弗兰琪一脚。

“你为什么要打断我们?”走到舞池时,我咬牙切齿地低声质问她,“我们聊得很好。”

她的绿眼睛突然变得严肃起来。“他没你想象的那么好。他不适合你,索芙。”

愤怒在我的内心膨胀。“你怎么知道谁适合我、谁不适合我,弗兰琪?”为了表示抗议,我停止了跳舞。

她轻蔑地挥了挥手,仍然抓着她的“白钻石”啤酒瓶。“因为他是个疯子,不是一般的疯。他可能会对你死缠烂打的,知道吗?”

我震惊了,“什么?”

“噢,我只是说说而已,实际上并没有这么夸张。”看到我惊恐的表情,她说。

“那你为什么这么说?他是你前任?”

她甩了甩鬃毛般的黑发,灌了一大口啤酒。“他倒是想和我好。”她笑道,我更生气了。发现我并不买账,她脸上的笑容消失了,也停止了跳舞。“只不过是……”她犹豫了一下,说,“听着……第一次见到他的时候,我很喜欢他,有一个月我们经常接吻来着,可后来他总是缠着我,我就疏远他了,就这样。”

“他想和你约会?”

“当然。不过,他虽然长得好看,但不是我喜欢的类型,而且既没前途,也没有野心。”我张了张嘴,想要反驳她,说他不是那样的人,但她假装没看见,“他有点像是在骚扰我,最后,我不得不明确地告诉他,我对他不感兴趣,而且动用了一点点威胁的手段,好在最后他终于明白了。”

她的话让我的心沉了下去。

“可你们现在是朋友?”我说,我想起上周在莫霍的酒吧再次见到她的时候,她是和他在一起的。

弗兰琪暧昧地笑笑,仿佛不得不保守什么秘密似的。“好吧,虽然做朋友并非他的第一选择,但我觉得你可以说我们现在是朋友。”她闭上眼睛,继续跳起了舞,自信得简直让人想要打她。

我很想借着跳滑步的机会狠狠踩她一脚,可我不确定为什么要这样做:莱昂喜欢弗兰琪,这并非她的错。跳舞的时候,我扫视着她的黑色短裙和黑色长靴,她就像六十年代的性感小野猫,难怪莱昂会喜欢她,看来我是没有机会了。

我试图在烟雾弥漫的夜总会里搜寻他的踪影,然而找遍一大群人之后,我却再也没有看到莱昂。凌晨一点刚过,我们离开了夜总会,弗兰琪一路上都在絮絮叨叨地讲着杰兹约她出去的事(她觉得这很自然!)。

直到今天早上,我才在外套口袋里找到一张纸条:一截折叠起来的票根,前面印着衣帽寄存处的编号,后面的一点小小的空白处潦草涂抹着一句简短的留言,莱昂一定是贿赂了寄存处的工作人员,才把它放进了我的口袋,留言说:

与我见面。老码头。

周五晚上七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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