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三天后(第2/2页)

印象中的小峰是个清秀开朗的孩子,而这个男人,骨瘦如柴,苍白,甚至还有点驼背。不过,从五官轮廓中,依稀能看见他当年的影子。

“我……我实在不明白……”如果说当年的小峰最终长成了现在的这样,那也说得通。只不过,她无法接受,弟弟以这样的方式跟她重逢。

“我让人找了一下他的档案,那里面有他的收养证明,他是在8岁那年被周岗夫妇收养的。他的亲生父母叫岑海和李丽红,他们是在那一年去世的。”发现她正盯着他发愣,他加重语气道,“是的,他们去世了。”

他们去世了?她耳朵是听见了,但脑子还没跟上节拍。

“收养证明里没有写明他们的死因。所以我就让实习生去档案室认真查了一下。岑海夫妇在J省A市鹿林镇开了一家小旅馆,16年8月3日晚上十点到十一点之间,有人闯进旅馆,杀死了13人,其中包括岑海夫妇和11个旅馆客人。警方在旅馆的地窖里发现了岑海夫妇的儿子岑峰。岑峰后来被周岗夫妇收养,他也就是之前被杀的钢琴师周同。”他点了点桌上的照片。

他们居然是被人杀死的。而且就是那天晚上!这么说那天晚上真的有人闯进了旅馆?是因为她没关好门吗?是因为这个原因吗?她觉得喉咙口好像被什么东西堵住了。

“是抢劫吗?”她低声问。

“被害人的钱物都在。”

“那为什么……”

“你知道这起凶案的嫌疑人是谁吗?”谷平道。

她盯着他的脸不说话。

“是岑海13岁的女儿岑琳。”

“什么?!”她几乎从椅子上跳起来。

“岑峰事后回忆。他姐姐把他锁进地窖的时候,曾经对他说,有个通缉犯住在旅馆里,他和同伙商量当晚要来抢劫这家旅馆,并杀光那里所有的人。但警方调查后发现,那个通缉犯在案发前一天就离开了,并且巧的是,在案发的当天下午,他在另一个县城被抓了。所以,他不可能那天晚上跑到旅馆去杀人。你弟弟还说,他曾经看见你把一个黄色提包塞在厨房后的某个角落里,后来有目击者称在火车站附近看见过一个背着类似提包的小丫头。因此警方认为岑琳早有离家的打算——顺便说一下,当时你的身高是150公分,重约75斤。撇开年龄看,这样的体格跟体型娇小的成年人没什么两样。”

“他们居然认为?!真是白痴!白痴!白痴!”她猛捶了两下桌子,这时,她发现谷平正目不转睛地看着她,“……我知道DNA不会说谎。”她道。

“是的。”

“可是,这也太可笑了。我当时才13岁。我只是想离开那个家。”

“这么说,你承认你就是岑琳。”

“是的。”她泄气地说。

“那你就是在逃嫌疑人。”

“你也认为是我杀了人?”她嚷道。

“我不知道。我现在看到的资料还不齐全。所以……”他满含歉意地看着她,“对不起,异书。我只能这么做。”

她已经明白他的意思了,因为她看见两个穿制服的警察正开门进来。

“我没有杀人。谷平。”她道。

他招招手,找来侍者。

“打包。”他指指她盘子里的三明治。

“谷平!我再说一遍,我没杀人!”

“你父母当时是被土葬的。我会尽快联系当地警方,准备开棺验尸。”

“我没有杀人。我只是想离开家,仅此而已。”她大声道。

那两个警察已经走到了她跟前。

“异书,我保证会好好研究那件案子。”他道。

他把那半个被打包的三明治放进了她的口袋。

我最初遇见异书的时候,她还只是个小女孩。

她在车站跟人打架,对方是个看起来比她大几岁的男孩。我不知道他们在吵什么,只不过看不惯男孩欺负女孩,便上前阻止,这才知道事情的原委,原来那个男孩在欺负一条瘸腿的流浪狗。“他用筷子扎它的眼睛,一只眼睛都被他弄瞎了!”她的眼睛里满是愤怒。我不知道该怎么帮她,而那条狗就躺在不远处的地上,看起来它已经快不行了。那个男孩仍在嘲笑她,她抓起一块转头朝他砸去,把他打得头破血流。她后来说,如果不是我的出现分散了对方的注意力,恐怕她没办法得手。

我喜欢这女孩。我当即决定收养她。

然而,当我问起她的志向时,她说她的梦想是当银行劫匪。她说的是真的。她向我展示了她的收藏,那是一本剪贴簿,里面贴满了各种抢劫银行的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