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沿见

我对任沿见说,我需要感情。即使我尚未得知它的真相和寓意,却因着这盲对它有足够的野心。少年时恋爱,留下生命里第一个男人在家里过夜。他说一句,我会好好地对你。一整夜拉着他的手,因为担心而无法入睡。担心他的话会在风中散去。担心他会变老。担心看到自己的手里,原本空无一物。

新年夜晚的窗外有鞭炮此起彼伏,升腾的烟花照亮了房间里的黑暗。身边的年轻男子有温暖的身体。聆听他起伏的呼吸,觉得自己是开满了繁花的树桠,临风照耀,却不胜其哀。我亦知花若开得过疾过盛,颓败也早。

只是少年的我,就是这样执意。要一个拥抱,不要在黑暗中独自入睡。要一句诺言,即使明知它与流连于皮肤上的亲吻一般,会失去踪迹。我却只要朝与夕。不相信记忆。

我在爱。虽然爱只是我一个人的事。莲安说。

除了爱。

我们如何去与世间交会,与时光对峙。

我在凌晨时分醒来,看到沿见还在酣睡之中。他伸出双臂,把我的头抱在怀里,下巴贴在我的额头上,神情略有紧张。这包裹式的姿势,带着他与生俱来的占有。3月的北京,房间里的暖气刚刚断。空气中有微凉的寒意。

他的卧室我还未熟悉,包括床上的气味亦是陌生。但我记得那一个连着卧室的大阳台,有落地的两扇玻璃窗。逐渐明亮起来的微光便从窗帘间倾泻而入,在房间里打开一片暗白的空间。环路上有车子呼啸而过留下的回声。间或的,还有轻佻而细微的鸟鸣。

这个寂静的昼与夜交替的短暂时分,我清晰地感觉着时间停止了速度。不再流动。不再惊动。我亦觉得我们似乎是不会变老的。也不会有分别。这一刻的胶着就该是世间存在的真理。

他说,我知道,你要的男人,从来都不真实。你要的,是自己内心的幻觉。他们只是工具。

他认为他能够了解我。而我只是想,若他知道我曾是一个在地铁里漫游,靠药丸来制造复合胺的女子,他又会如何。他所见到的苏良生,抑或只是他内心的幻觉。

而任沿见就是那种骄傲的男子。33岁的北京男子。看人的眼神极其专注,直接并且不动声色。我便猜出他的星座是11月份的天蝎。他在一家律师事务所工作。有自己的专业领域。喜欢控制权力有时候略带偏执。一直过着遵循社会主流标准的生活。并且已经独身7年。

他的生活,有着既定秩序和原则,并不会被任何人轻易干扰。

工作时只穿蓝白两色的衬衣。喜欢运动。常去附近的超市去买巧克力,吃一种德国牌子的黑巧克力。有时候独自在家里看电影,开一瓶酒,加些冰块,配着香草奶酪来饮。吃鱼,清淡饮食及甜点。开日本车。公寓里只用白色的基调。在性的范围里他是洁身自好的男子。可以在被客户邀请去高级夜总会的时候,享受身边浓妆艳抹的陌生女子,然后给她们小费。但从不带任何女人回家。他亦认为性是与感情分离的,但却对它有洁癖。

有些事情是他很久之后才告诉我。比如他第一次做爱的时候是26岁。一个26岁才开始做爱的男人,已经可算是稀少。他在大学和大学毕业之后,有过两个深爱过的女子,但都没有和她们做爱。越是爱的女子,越不想随意地去碰触她。

他是那种男子,看着喜欢的女子,就如同看着雨后落地纷纷的白色樱花,不忍靠近。是有这样的珍惜和距离感。在享受着晴朗天气的时候,在阳光之下仰起脸闭上眼睛,心有欢喜却并不惊动。所以他的爱,亦只是稀薄,并且缓慢。

只是他不愿让自己在到了30岁的时候,依旧还是个童男。在同事,朋友,家人的眼中,他是一贯无问题的男人,因所有的问题,他都会独立寻求解决。就像他必须让自己获得一次性爱的经验。而这对他而言,仅仅是一种理性的蜕变。

那女子是他一个客户公司里的职员,常和他进行业务接触。他知道她喜欢他。又是坚强的女子。她的坚强让他感觉安全。他可用她来解决自己的童贞。他不愿意让自己的自私伤害到别人,并认为可以做到。

那晚他约她吃饭。喝了许多酒,即使醉,脑子里却仍是清醒。她亦知道要发生的事情,不言语,把他带回自己的家。在她放着大瓶玫瑰花的房间里,他与她做了三次。他感觉到自己强壮而剧烈的情欲,在身体深处起伏动荡,几欲将他分裂。

天亮之后,在刺鼻的已经凋落的玫瑰花香中醒来,看着身边的女子,却觉得异常寂寥。这种寂寥,令他觉得冷,亦已得知这不是能令他得到填补的事情。若以后再有反复,也只是空洞的循环。他很快就与她断了联系。若再与她做爱,他只会轻视自己。

这件事情在偶尔回想的时候,他不是没有过悔改。曾因为脆弱而去利用一个爱着他的女子。他觉得这脆弱是一种羞耻。其后,他便不再轻易靠近。若有别人寻他,他亦不应。

我想找一个爱的女子。但那很难。又不屑找一个寻常女子敷衍。他说。

有整整近7年的时间,他每天工作之后,回到家里,躺在自己的大双人床上,因为疲累很快就入睡。那张床两米长,两米宽。他喜欢本白或藏蓝的床单。习惯睡在右侧。床的左侧总是空着的。因为长久的独身,他觉得自己像一头热带雨林里即将消失的怪兽。

在光年之外的空茫之中。他说。

我与这个热带雨林怪兽的男人,在一个高级俱乐部的派对上相识。那时还在杂志社上班,经常需要参加诸如此类的聚会,来联系名人做内容。那天带了摄影师过去拍照。是圣诞前夕。

他说,我看到你跪在地上替摄影师测光。你穿着一件白色印度细麻衬衣,瘦的仔裤,脏球鞋。一大把干燥浓密的黑发在后脑扎着髻,乱糟糟的,非常邋遢。发髻上斜插着一根旧银簪子。俯下头时,领口里露出一对凛冽锁骨。

工作的时候表情严肃,懂得控制和把握,工作一结束,马上回复散漫自在本性,亦开始在人多地方显得拘谨。

现场气氛热烈,主持人不断拉客人上去做游戏,客人也甘愿做被摆布的木偶。我只觉得乏味。派发完名片,做完事之后就急急要走。想独自找个小面馆吃碗热汤面,抽一根烟。

拿起外套,走到门边,这陌生男子靠近我,说,你能留一个电话给我吗。这是我的名片。他的声音很温和。穿一件白衬衣。手腕上是浪琴的军旗。看过去朴素持重,非常干净的一块表。他不像是会随便对人搭讪的男子,脸上仍有疏离。酒吧那一刻声色浮动。这喧嚣背景里我们相对伫立,竟谁都不知道说什么才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