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房子西餐馆的家宴简妮的功课比范妮好得多

简妮的功课比范妮好得多,她考上了爷爷当年学的电机专业,而且还是交大的优等生。因此简妮觉得自己才给爸爸争了光,给爷爷争了光,给王家争了光。而范妮的作派比简妮洋气,说起美国的事,象是说上海一样熟悉,范妮觉得自己才代表了王家留在上海的一支,虽然穷了,可是没有走样。她们两姐妹都觉得,自己才最象是从这个家里走出来的人。

但是实际上,她们只知道自己家的祖上当过美国洋行的买办,很有钱,后来,逃到香港去了。可他们对香港的那一套规矩一窍不通,又看不起那个小地方,自以为从大上海来,不肯用心,就慢慢地败了家。她们并不知道更多的,也无从知道,爷爷对自己家过去的事避而不谈,外人的谴责,类似买办是帝国主义帮凶,卖人口,贩鸦片,都是他们干的坏事,是压在中国人民头上的三座大山,她们不愿意相信。父亲和叔叔这一辈更多的回忆,是一个电机工程师家庭的,对大家族的历史,也是道听途说,再加上了被剥夺以后的美化,所以,她们心里明白有些说法是不可信的。简妮和范妮,在种种笼罩她们生活的谜团中长大起来,将从前和自己的家有着万千联系的美国,当成自己伟大的理想,在她们心里,是要跳过一个时代,直接从美国回到自己家族从前的时光。这个愿望,对于她们这一代来说,像飞蛾扑火一样情不自禁。

在范妮得到签证以后,爸爸正式向范妮提出来,等她到了美国以后,要帮简妮寄美国学校的申请表过来,还要说服婶婆再为简妮做一次经济担保。简妮回上海,考上交通大学,在新疆就算是上海支边青年家庭的一次“胜利大逃亡”了,但她是王家人,她逃亡的目的地并不只是上海,也是美国。他们也把上海当成了简妮的出国预备部。范妮心里琢磨过,要不是自己早就不考大学,铁了心要出国,也许爸爸妈妈都会以为,还是先送样样出挑的简妮出国更合适吧,也许连爷爷都会这么想。因为简妮考上了他当年学的专业,拿出了一副做他接班人的样子。倒将成长为一个地道上海人的范妮挤到一边。范妮有时心里暗暗冷笑简妮的愚蠢,她不知道爷爷心里根本就不想让他的下一代再当中国人了,更无所谓上海的电机工程师,这么多年,爷爷从来不间断地找机会送范妮走,就是想让她当一个外国人。简妮根本不知道,爷爷的伤心事就是当时自己没能将一家人从上海带走,弄得家破人亡,一生蹉跎。她只是想讨好爷爷,让爷爷接纳自己是正宗王家人。范妮想着,看了一眼爷爷,他脸上照样子是什么表情也没有,只是平静地看着菜单。范妮一向明白,爷爷对自己有特别的疼爱,但她并不很知道他的心里到底有什么,他到底计划和盘算着什么。但范妮却转过眼睛去,很有靠山似地看着妹妹。妹妹虽然是家里两代人中的第一个大学生,终于为王家在大陆重新争回了受高等教育的机会,安慰了爷爷。但范妮出了国,这才是爷爷真正的心愿,范妮终于更胜一筹。

简妮先移开眼睛,偃旗息鼓。她嘴角浮出一个笑,好象是在嘲笑自己没本事,又象在讥笑范妮不自量力。

范妮笑了一下。因为她知道,简妮一定意识到,她简妮的命运有一小部分掌握在范妮的手里。范妮不光先用了家里供人留学的钱,还得帮助她说服婶婆再做一次经济担保,准备一次税单,财产证明。当时婶婆拖了快要一年才终于办好,所以,这不是一件容易的事。不管简妮心里有千万的不甘心,她觉得自己才是那个应该先去美国的人,但范妮到底是在简妮还在上中学的时候就开始申请出国了,范妮到底先拿到了经济担保,范妮到底先下手为强。范妮到底站在上风。而简妮现在再不甘心,也只有求范妮帮忙的份。

八十年代的时候,在红房子西餐馆楼上当跑堂的,真的是些见多识广的人,他们见过上海来这里吃西餐的各色高级人物。那时,它还算是上海最出名的西餐馆,来这里吃饭的人,都很庄严地对待这顿饭,就是比范妮家更有根底的大户人家,到了文化大革命以后,去一次红房子西餐馆,也多少有点隆重。好多年以来,到红房子西餐馆吃饭,一方面是吃一次正式的西餐,另一方面,是看无论如何也想要讲究一点的客人。那是个可以从一个人吃相猜度这个人身世,遥想沧海桑田,多少享受到一点旧生活方式,而且可以甄别同类的地方,被上海咖啡厂出产的咖啡,或者是云南咖啡厂出产的咖啡那种沉闷的香气淡淡熏着,在这里吃饭的人都有点想入非非。有的人喜欢把自己打扮成另外一种人,而有的人忍不住要露出自己的一点点本相,象阿拉伯女人难得也拉开面纱那样。客人们大都是提着精神的,不止为了一顿上海化的法国餐。

实际上,是这些客人使得店堂变得有趣,也有名。在二楼服务的跑堂,也渐渐磨练了从客人的做派上分辨不同社会地位的眼力。这也正是范妮一家都感到舒服的地方,他们还是乐意被人猜度自己家的从前,但自己一言不发。当时,希尔顿一楼“扒房”里高级的法国餐馆,拿不出大把外汇券的人,根本坐不进去。听说是一坐下去,就是250元,还要加15%的服务费。只有在上海两眼一抹黑,什么也不懂的外国人和猖狂的暴发户肯到里面去吃饭。据说,在希尔顿酒店的扒房里有整套不锈钢的西餐具,每一道菜都用不同的刀叉。照理说,应该是从外到里,一套一套用过去,但是没有一个暴发户会用,拿了吃鱼的刀用力割牛肉,力气用得连指甲都发白。而在红房子,虽然只有一套餐具,勺子还常常是铅皮做的,但客人里,常常能见到把一客炸猪排也吃得优优雅雅的人,一张猪排吃下来,刀叉在盘子上不会发出一点过分的声音,嘴上,桌上都干干净净,吃完了,懂得将刀叉好好地顺向一边。那都是不肯些进扒房的人,除了经济上的原因,还有自尊心的原因,以及小小的,但不屈不饶的虚荣心。

红房子的店堂里,总有一些慕名而来,没有受到过怎么吃西餐教育的人。他们到了红房子西餐馆的长条桌子上,多少有点心慌,生怕被人看出自己的洋盘。于是他们用眼睛飘着已经在吃的人,看他们哪个手拿刀,哪个手拿叉,汤快喝完的时候,是把勺子往向着自己的方向刮,还是往反方向刮。一边在心里温习。

看到将一副刀叉拿得比榔头还要重的人,跑堂的人就在客人点菜的时候一一告诉他们,要么洋葱汤,要么牛尾汤,要么乡下浓汤,要么奶油蘑菇汤,总之汤是要每个人自己吃一份的,不可以来一份洋葱汤,一份牛尾汤,放在桌子中间,大家伸勺子过来喝;汤不喝完,后面的主菜是不可以上来的,所以不要把汤留着过后面的主菜吃,这样后面的主菜就永远也上不来;一个人要一份主菜就足够了,不用一道一道地点;小面包是奉送的;火烧冰激凌倒是可以和饭后的咖啡一起来。他们大声教导着,不管客人的脸已经胀得通红,在上海,每个人都知道当“洋盘”是多少失面子的事情。但是他们并没有捉弄人的心思,只是真的想客人按照规矩吃西餐。看到客人象赫鲁晓夫那样把餐巾的一只角塞在衣领里,象小孩子的围兜兜一样用,却不说什么,他们认定那是“罗宋派头”。